財政部函示,核派蔡局長俊雄代表該部股權擔任本公司董事乙職。 2012/01/03 1.事實發生日:101/01/02 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101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10003761130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財政部上開號函發布本條訊息。 上一則: 財政部函示,該部原派任本公司股權代表吳董事瑞雲,自100年12月1 下一則: 財政部函示,核派蔡局長俊雄代表該部股權擔任本公司董 事乙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