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委任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務代理業務 2011/11/18 1.事實發生日:100/11/182.發生緣由:終止委任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務代理業務。3.因應措施:本公司自即日起終止委任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務代理業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監察人召開本公司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下一則: 監察人召開本公司10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