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息基準日暨現金股利發放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11/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14,511,660元(每股發放0.3元股票股利)現金股利新台幣 9,674,440元(每股發放0.2元現金股利)4.除權(息)交易日:100/11/225.最後過戶日:100/11/2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1/24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1/288.除權(息)基準日:100/11/289.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發放日:100年12月30日。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11月24日起至100年11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4點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至100年11月23日郵戳日期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