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辦理減資銷除累積虧損案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6/29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新台幣0元,減本年度稅後淨損292,478,110元,待彌補虧損為292,478,110元。經董事會通過並送請監察人審查完竣,報請股東會通過。二、本公司為彌補累積虧損並改善財務結構,基於整體經營策略之考量,擬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292,478,110元,銷除股份29,247,811股,以彌補99年12月31日虧損,經以減少資本彌補虧損後,期末未彌補累積虧損金額為0元。減資比例係依公司法第一六八條規定,按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例約為46.13%,每仟股約減少461.28股,減資後股數34,157,789股,股本新台幣341,577,890元。減少資本彌補虧損之虧損撥補議案已依公司法第一六八條之一規定送請監察人審查竣事,並出具書面審查報告書在案。本減資案經本次股東常會討論通過。三、本減資案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辦理。其他辦理減資作業之相關事宜及訂定減資基準日,或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有需要調整時,本次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