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金管會通知核准廢止99年度現金增資申報生效乙案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6/272.發生緣由:(1) 本公司收到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28894號函,核准廢止99年12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0595號函本公司辦理9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594,4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65,944,000元申報生效乙案。(2) 為保障本次現增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或認股人,為維護其股東權益,本公司將於接獲本通知之日起10日內,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依法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股款,利息係依臺灣銀行之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方式退還。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利率(以公告當日臺灣銀行之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浮動利率)/365】。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