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計列本公司興達電廠鹽灘地減損損失迴轉金額3.24億元 2011/06/23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0/06/232.發生緣由:本(100)年度因高雄縣政府100年1月公布之土地公告現值上升,致興達電廠鹽灘地可回收金額高於帳面淨值。3.因應措施:迴轉減損損失323,670,300元 ,並增列業主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募集與交付100年度第2期有擔保普通(無 下一則: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募集與交付100年度第3期有擔保普通(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