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資金貸與案公告 2011/04/21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0/04/21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日期:100/04/21。二.重要決議事項:(1)資金貸與案擬於美金700,000元額度內資金貸與子公司「TECSTAR (B.V.I) CO., LTD.」及美金950,000元額度內資金貸與子公司「東莞鐵之達電子有限公司」,期限100年05月01日至101年04月30日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法人董事代表人改派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0年股東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