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修訂100年股東常會之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31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鎮秀才路851號(桃園職業訓練中心綜合大樓國際會議廳)4.召集事由: (1)宣佈開會 (2)主席致詞 (3)報告事項: A.99年度營業報告 B.監察人查核報告 C.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4)承認事項: A.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B.99年度盈餘分配案 (5)討論暨選舉事項: A.9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B.擬以低於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C.修訂「公司章程」案 D.設置審計委員會案 E.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F.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G.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H.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I.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 J.選舉二席董事案 K.解除本次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7)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31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 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開會通知書及議事錄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民國100年3月28日起至100年4月8日止受理股東提 案申請,截至上述期間並無收到股東提案申請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