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久裕興業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114年0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4/02/24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01
4.自結流動比率:91.37%
5.自結速動比率:71.79%
6.自結負債比率:65.77%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2/24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01
4.自結流動比率:91.37%
5.自結速動比率:71.79%
6.自結負債比率:65.77%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1月10日-代子公司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金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修正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間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5,6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95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95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1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規畫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1,20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4,9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69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貸與餘額原為人民幣400萬元,展延資金貸與人民幣200萬元及註銷資金貸與
人民幣200萬元,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2)本次新增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間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5,6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95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95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1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規畫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1,20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4,9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69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貸與餘額原為人民幣400萬元,展延資金貸與人民幣200萬元及註銷資金貸與
人民幣200萬元,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2)本次新增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1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4/01/23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12
4.自結流動比率:92.60%
5.自結速動比率:71.27%
6.自結負債比率:65.51%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23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12
4.自結流動比率:92.60%
5.自結速動比率:71.27%
6.自結負債比率:65.51%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1/10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劉美蘭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建業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徐建業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賴志維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自民國114年度財報起,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美蘭會計師及徐建業會計師,變更為徐建業會計師及賴志維
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11/0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劉美蘭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建業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徐建業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賴志維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自民國114年度財報起,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美蘭會計師及徐建業會計師,變更為徐建業會計師及賴志維
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11/0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子公司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49,01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7,17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7,17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4,3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81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銀行授信額度(原融資保證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1,20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4,92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11,26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06,01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8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6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通過融資案背書保證額度人民幣1,500萬元續約案,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49,01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7,17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7,17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4,3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81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銀行授信額度(原融資保證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1,20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4,92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11,26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06,01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8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6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通過融資案背書保證額度人民幣1,500萬元續約案,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金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間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5,6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95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95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1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規畫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1,20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4,9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69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新增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2)本次展延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間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5,6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95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95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1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規畫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1,20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4,92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69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新增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2)本次展延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4段508號(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以及獨立董事於任期內競業禁止之限制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
一、股東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九時整,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
二、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如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受理提案期間:114年4月11日至114年4月21日下午4時止
受理提案處所:久裕興業科技(股)公司財會部(台中市大雅區昌平路4段508號)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4月21日下午4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司財會部,並請
自行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為
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親送或以掛號郵件寄送)。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三、本公司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名事宜,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相關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4段508號(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以及獨立董事於任期內競業禁止之限制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
一、股東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九時整,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
二、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如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受理提案期間:114年4月11日至114年4月21日下午4時止
受理提案處所:久裕興業科技(股)公司財會部(台中市大雅區昌平路4段508號)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4月21日下午4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司財會部,並請
自行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為
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親送或以掛號郵件寄送)。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三、本公司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名事宜,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相關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背書保證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久裕興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7,60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5,082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5,08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0,16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母公司取得銀行授信額度(原融資保證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動產
(2)價值(仟元):48,506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31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11,26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06,01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8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通過融資背書保證額度人民幣1,900萬元之續約案,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1/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久裕興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7,60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5,082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5,08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0,16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母公司取得銀行授信額度(原融資保證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動產
(2)價值(仟元):48,506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31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11,26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06,01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8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通過融資背書保證額度人民幣1,900萬元之續約案,匯率以4.478換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12/25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11
4.自結流動比率:93.03%
5.自結速動比率:72.55%
6.自結負債比率:66.61%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25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11
4.自結流動比率:93.03%
5.自結速動比率:72.55%
6.自結負債比率:66.61%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12/2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陳承孝董事
4.舊任者簡歷:諾飛客全球營銷(深圳)有限公司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辭任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5/29~115/05/28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12月25日接獲陳承孝董事辭職書,生效日為113年12月31日。
(2)本公司擬於最近一次股東會進行董事補選。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陳承孝董事
4.舊任者簡歷:諾飛客全球營銷(深圳)有限公司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辭任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5/29~115/05/28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12月25日接獲陳承孝董事辭職書,生效日為113年12月31日。
(2)本公司擬於最近一次股東會進行董事補選。
代子公司久鈺車料(昆山)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規定公告資金貸與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3/12/0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間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72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94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4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1,20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4,927
5.計息方式:
依協議
6.還款之:
(1)條件:
依協議
(2)日期:
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81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資金貸與人民幣400萬元期限至2024.12.05,已於2024.11月底前清償並提報
12月3日董事會註銷額度,新資金貸與額度經12月3日董事會通過人民幣400萬,
期間2024.12.04~2025.12.03。
(2)匯率依4.487換算台幣金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0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間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72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94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94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1,20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4,927
5.計息方式:
依協議
6.還款之:
(1)條件:
依協議
(2)日期:
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81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資金貸與人民幣400萬元期限至2024.12.05,已於2024.11月底前清償並提報
12月3日董事會註銷額度,新資金貸與額度經12月3日董事會通過人民幣400萬,
期間2024.12.04~2025.12.03。
(2)匯率依4.487換算台幣金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12/03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劉子閎/謝曉萍/林家鴻
4.舊任者簡歷:專案經理/廠務主管/管理部主管
5.新任者姓名:徐秋銘/吳淑雯/陳宗億
6.新任者簡歷:專案經理/人資專員/管理部主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解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12/03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劉子閎/謝曉萍/林家鴻
4.舊任者簡歷:專案經理/廠務主管/管理部主管
5.新任者姓名:徐秋銘/吳淑雯/陳宗億
6.新任者簡歷:專案經理/人資專員/管理部主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解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12/03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10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11/26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10
4.自結流動比率:93.44%
5.自結速動比率:71.38%
6.自結負債比率:66.49%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1/26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10
4.自結流動比率:93.44%
5.自結速動比率:71.38%
6.自結負債比率:66.49%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9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10/29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9
4.自結流動比率:94.92%
5.自結速動比率:75.93%
6.自結負債比率:68.01%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0/29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9
4.自結流動比率:94.92%
5.自結速動比率:75.93%
6.自結負債比率:68.01%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09/27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8
4.自結流動比率:95.23%
5.自結速動比率:75.71%
6.自結負債比率:68.69%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9/27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8
4.自結流動比率:95.23%
5.自結速動比率:75.71%
6.自結負債比率:68.69%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7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08/23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7
4.自結流動比率:94.85%
5.自結速動比率:74.50%
6.自結負債比率:67.94%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8/23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7
4.自結流動比率:94.85%
5.自結速動比率:74.50%
6.自結負債比率:67.94%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02,85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5,53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97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7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87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66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956,63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22,72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22,53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完成上傳申報作業。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02,85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5,53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97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7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87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66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956,63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22,72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22,53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完成上傳申報作業。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子公司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49,01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8,17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8,17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6,34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2,08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銀行額度(原融資保證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4,05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47,49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11,26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77,23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6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通過融資背書保證額度人民幣1,500萬元之續約案。
(2)匯率以人民幣兌新台幣4.545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49,01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8,17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8,17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6,34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2,08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銀行額度(原融資保證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4,05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47,49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11,26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77,23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6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通過融資背書保證額度人民幣1,500萬元之續約案。
(2)匯率以人民幣兌新台幣4.545計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6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3/07/26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6
4.自結流動比率:92.28%
5.自結速動比率:71.23%
6.自結負債比率:67.64%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7/26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6
4.自結流動比率:92.28%
5.自結速動比率:71.23%
6.自結負債比率:67.64%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3/06/28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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