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恩生醫科技(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0/31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自114年09月19日
至114年10月20日下午3點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現金增資業已於114年09月25日全數收足股款,並於114年11月12日
以無實體股票興櫃開始買賣。
(2).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認股人即喪失其權利,
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股票發放日為114年11月12日。
(3).若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自114年09月19日
至114年10月20日下午3點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現金增資業已於114年09月25日全數收足股款,並於114年11月12日
以無實體股票興櫃開始買賣。
(2).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認股人即喪失其權利,
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股票發放日為114年11月12日。
(3).若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1,5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符合以下服務年資及績效條件,達成以下任一指標之既的條件,方能既得該指標對
應之獲配股數:
(1).指標A:對營運有重大貢獻相關如:私募或現金增資、申請藥證送件、授權相關、
國際鏈結合作、或其他重大營運相關等。
獲配對象:對公司上述營運發展指標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主管與核心員工。
既得時間點: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期間內未有違反公司勞
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自獲配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職,可既得獲配股數100%。
(2).指標B:依據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相關績效考核程序,個人績效達B(含)
以上之員工。
獲配對象: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下稱本辦法)有效期內新聘任之高
階核心人才或年度績效考核優異之員工。
既得時間點:
a.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或第一年依據績效考核
管理辦法之規定,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既得期間內未有違反公
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之員工,可既得其獲配
股之30%。
b.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二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或連續二年依據績效考
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連續二年度未有違反公
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之員工,可累積既得其
獲配股之60%。
c.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三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或連續三年依據績效考
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連續三年度未有違反公
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之員工,可累積既得其
獲配股之10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就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因前開各項所列事由所致之未達既得
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其所衍生
之配股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
(2).員工自願離職、退休、資遣、留職停薪、死亡、調職等之處理按本辦法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及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
為限。
(2).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營運狀況或其他管理上所需參考等因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
,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
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非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先
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3).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與優秀員工、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
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114年10月22日(董事會開會前一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
點選系統內之普通股成交價格與成交股數之總和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新台幣44.58元估算
,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最大金額為新台幣66,870仟元;依既得條件於
115年~117年每年可能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20,061仟元、20,061仟元及26,748
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依本公司於114年10月22日(董事會開會前一日)之在外流通股份66,634,344股計算,
115年~117年每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3元、0.3元及0.4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股利),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前,應先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
的簽署。
(2).除前項保管約定限制外,員工依本發行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
股利),針對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除因本辦法發生繼承情事外,員工均不得
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3).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
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4).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
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增修前述相
關條件內容,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1,5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符合以下服務年資及績效條件,達成以下任一指標之既的條件,方能既得該指標對
應之獲配股數:
(1).指標A:對營運有重大貢獻相關如:私募或現金增資、申請藥證送件、授權相關、
國際鏈結合作、或其他重大營運相關等。
獲配對象:對公司上述營運發展指標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主管與核心員工。
既得時間點: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期間內未有違反公司勞
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自獲配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職,可既得獲配股數100%。
(2).指標B:依據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相關績效考核程序,個人績效達B(含)
以上之員工。
獲配對象: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下稱本辦法)有效期內新聘任之高
階核心人才或年度績效考核優異之員工。
既得時間點:
a.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或第一年依據績效考核
管理辦法之規定,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既得期間內未有違反公
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之員工,可既得其獲配
股之30%。
b.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二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或連續二年依據績效考
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連續二年度未有違反公
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之員工,可累積既得其
獲配股之60%。
c.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三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或連續三年依據績效考
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連續三年度未有違反公
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之員工,可累積既得其
獲配股之10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就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因前開各項所列事由所致之未達既得
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其所衍生
之配股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
(2).員工自願離職、退休、資遣、留職停薪、死亡、調職等之處理按本辦法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及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
為限。
(2).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營運狀況或其他管理上所需參考等因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
,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
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非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先
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3).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與優秀員工、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
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114年10月22日(董事會開會前一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
點選系統內之普通股成交價格與成交股數之總和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新台幣44.58元估算
,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最大金額為新台幣66,870仟元;依既得條件於
115年~117年每年可能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20,061仟元、20,061仟元及26,748
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依本公司於114年10月22日(董事會開會前一日)之在外流通股份66,634,344股計算,
115年~117年每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3元、0.3元及0.4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股利),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前,應先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
的簽署。
(2).除前項保管約定限制外,員工依本發行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
股利),針對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除因本辦法發生繼承情事外,員工均不得
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3).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
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4).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
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增修前述相
關條件內容,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本次私募之應募
人擬為策略性投資人。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
發行總股數上限為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擬提請
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並得暫緩、取消發行。
5.得私募額度:
在10,000,000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私募總
金額將依實際私募每股價格計算。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或興櫃股票電腦
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
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2).如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其發行價格擬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六成且不低
於最近期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為訂價依據,此訂價之依據與成數,本公司
業已委請獨立專家就私募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3).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且不低於股票面額
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4).本次發行之私募普通股,其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法令,參
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且
對應募人資格亦嚴格規範等因素,故其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募普
通股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採
用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1).依據證交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之情事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授權
董事會依證交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2).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
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條件、發行價格、發
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計畫項目及進度、預計資金用途、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暨未來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有所
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
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
通股所需之未盡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本次私募之應募
人擬為策略性投資人。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
發行總股數上限為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擬提請
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並得暫緩、取消發行。
5.得私募額度:
在10,000,000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私募總
金額將依實際私募每股價格計算。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或興櫃股票電腦
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
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2).如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其發行價格擬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六成且不低
於最近期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為訂價依據,此訂價之依據與成數,本公司
業已委請獨立專家就私募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3).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且不低於股票面額
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4).本次發行之私募普通股,其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法令,參
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且
對應募人資格亦嚴格規範等因素,故其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募普
通股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採
用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1).依據證交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之情事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授權
董事會依證交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2).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
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條件、發行價格、發
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計畫項目及進度、預計資金用途、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暨未來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有所
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
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
通股所需之未盡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26,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260,000元
6.發行價格: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12元。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2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268,500股。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 57,5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10月23日。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10月27日。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666,343,440元,計66,634,344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26,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260,000元
6.發行價格: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12元。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2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268,500股。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 57,5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10月23日。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10月27日。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666,343,440元,計66,634,344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12/12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168號 (維多麗亞酒店)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3):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4):增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6.召集事由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5):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請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1/13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2/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電子投票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9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12/12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168號 (維多麗亞酒店)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3):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4):增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6.召集事由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5):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請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1/13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2/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電子投票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9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10,000,000股,
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220,000,000元,
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4年09月26日為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10,000,000股,
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220,000,000元,
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4年09月26日為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股權規劃。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仲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 353,825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2)董事:吉帝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253,495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股權規劃。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仲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 353,825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2)董事:吉帝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253,495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8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9月18日下午3時30分截止,
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9月19日起至114年10月
20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者
即喪失認股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認購之股份撥
入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9月18日下午3時30分截止,
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9月19日起至114年10月
20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者
即喪失認股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認購之股份撥
入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18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5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
預計發行不超過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20元,
惟實際發行股數及認股價格擬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訂定之,以上業已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07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考量近期市場狀況,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
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新臺幣20元調整至每股新臺幣22元),
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200,000仟元,
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220,000仟元,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會於114年08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532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6.因應措施: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實際發行價格之變更,僅資金募集有所更動金額,並未變更計畫,
且訂價基準日尚未進行原股東繳款,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若因此致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
本公司及負責人願負賠償責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5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
預計發行不超過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20元,
惟實際發行股數及認股價格擬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訂定之,以上業已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07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考量近期市場狀況,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
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新臺幣20元調整至每股新臺幣22元),
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200,000仟元,
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220,000仟元,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會於114年08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532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6.因應措施: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實際發行價格之變更,僅資金募集有所更動金額,並未變更計畫,
且訂價基準日尚未進行原股東繳款,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若因此致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
本公司及負責人願負賠償責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8/15
2.發行股數:10,000仟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20,000仟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計1,000仟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9,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依本公司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56,308,344股計算,每仟股得認購159.8342156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05
13.最後過戶日:114/08/3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0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05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9/12 至 114/09/18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9/19 至 114/09/25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8/15。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華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元大商業銀行新莊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07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考量近期市場狀況,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
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新臺幣20元調整至每股新臺幣22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
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200,000仟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220,000仟元,並呈報金管會核備。
(3).「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基準日暨相關事宜」一案,
業經本公司114年8月7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請同日董事會決議,
無異議照案通過。
(4).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8/15
2.發行股數:10,000仟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20,000仟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計1,000仟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9,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依本公司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56,308,344股計算,每仟股得認購159.8342156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05
13.最後過戶日:114/08/3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0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05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9/12 至 114/09/18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9/19 至 114/09/25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8/15。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華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元大商業銀行新莊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07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考量近期市場狀況,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
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新臺幣20元調整至每股新臺幣22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
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200,000仟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220,000仟元,並呈報金管會核備。
(3).「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基準日暨相關事宜」一案,
業經本公司114年8月7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請同日董事會決議,
無異議照案通過。
(4).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7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8,83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0,60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0,60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0,60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77,34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7,53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79,81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7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8,83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0,60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0,60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0,60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77,34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7,53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79,81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8/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羅憶枝/本公司財會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8/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羅憶枝/本公司財會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7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7,25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672,500元
6.發行價格:
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1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67,25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8月7日。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563,083,440元,計56,308,344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7,25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672,500元
6.發行價格:
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1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67,25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8月7日。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563,083,440元,計56,308,344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1.事實發生日:114/08/07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價格每股暫訂為新台幣2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
114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0781號函核准在案。
(2).考量近期市場狀況,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
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新臺幣20元調整至每股新臺幣22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
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200,000仟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220,000仟元,並呈報金管會核備。
6.因應措施:
(1).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2).向金管會申報調整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一案,業經本公司114年8月7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並提請同日董事會決議,
無異議照案通過。
(2).本次現金增資申報調整每股發行價格,俟取得金管會核准函後另行公告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07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價格每股暫訂為新台幣2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
114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0781號函核准在案。
(2).考量近期市場狀況,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
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新臺幣20元調整至每股新臺幣22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
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200,000仟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220,000仟元,並呈報金管會核備。
6.因應措施:
(1).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2).向金管會申報調整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一案,業經本公司114年8月7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並提請同日董事會決議,
無異議照案通過。
(2).本次現金增資申報調整每股發行價格,俟取得金管會核准函後另行公告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8/07
2.發行股數:10,000仟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20,000仟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計1,000仟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9,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依本公司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56,308,344股計算,每仟股得認購159.8342156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05
13.最後過戶日:114/08/3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0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05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9/12 至 114/09/18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9/19 至 114/09/25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07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考量近期市場狀況,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
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新臺幣20元調整至每股新臺幣22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
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200,000仟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220,000仟元,並呈報金管會核備。
(3).「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基準日暨相關事宜」一案,
業經本公司114年8月7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請同日董事會決議,
無異議照案通過。
(4).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行股數:10,000仟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20,000仟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計1,000仟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9,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依本公司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56,308,344股計算,每仟股得認購159.8342156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05
13.最後過戶日:114/08/3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0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05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4/09/12 至 114/09/18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4/09/19 至 114/09/25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07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考量近期市場狀況,為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
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新臺幣20元調整至每股新臺幣22元),增資計畫之發行股數
維持不變,原現金增資募集總額為新台幣200,000仟元,每股發行價格調整後之
現金增資募集總額修改為新台幣220,000仟元,並呈報金管會核備。
(3).「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基準日暨相關事宜」一案,
業經本公司114年8月7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請同日董事會決議,
無異議照案通過。
(4).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與KohjinBio及宏騏實業簽署三方合作備忘錄(MOU)共同開發客製化細胞培養基計畫
1.事實發生日:114/07/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Kohjin Bio Co., Ltd.(日本)及宏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7/2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Kohjin Bio Co., Ltd.(下稱Kohjin Bio)為日本專注於組織培養基開發、製造與
銷售之企業,長期致力於支援再生醫學與免疫療法研究,並擁有深厚的無血清
培養基設計與製程經驗。
宏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騏實業)作為台灣再生醫療領域之策略合作夥伴,
協助建立國際供應鏈整合與市場佈局,於本案中將共同參與日本地區供應鏈策略
之建構。
本公司與Kohjin Bio及宏騏實業簽署三方合作備忘錄(MOU),共同推動客製化
細胞培養基之開發計畫,並依據台灣GMP標準及日本法規規範進行技術設計與
品質管理,藉由本次合作建立專屬供應鏈策略,有助於強化原料穩定性、降低
製造成本,進一步支持本公司在細胞治療及再生醫學產品開發上的商業化佈局與
長期競爭力。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合作案將有助於本公司強化細胞製品之關鍵原料供應鏈,並提升自主研發與成本
控管能力,預期未來可望為公司帶來正面之營運與財務效益。
10.具體目的:
強化本公司在細胞治療產品領域之競爭力,推動原料自製策略、擴大產品開發效率,
並透過跨國合作提升產業價值鏈整合能力。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與Kohjin Bio及宏騏實業於114年07月29日完成合作備忘錄簽署。
(2)本公司屬生技產業,有關本公司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
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4/07/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Kohjin Bio Co., Ltd.(日本)及宏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7/2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Kohjin Bio Co., Ltd.(下稱Kohjin Bio)為日本專注於組織培養基開發、製造與
銷售之企業,長期致力於支援再生醫學與免疫療法研究,並擁有深厚的無血清
培養基設計與製程經驗。
宏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騏實業)作為台灣再生醫療領域之策略合作夥伴,
協助建立國際供應鏈整合與市場佈局,於本案中將共同參與日本地區供應鏈策略
之建構。
本公司與Kohjin Bio及宏騏實業簽署三方合作備忘錄(MOU),共同推動客製化
細胞培養基之開發計畫,並依據台灣GMP標準及日本法規規範進行技術設計與
品質管理,藉由本次合作建立專屬供應鏈策略,有助於強化原料穩定性、降低
製造成本,進一步支持本公司在細胞治療及再生醫學產品開發上的商業化佈局與
長期競爭力。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合作案將有助於本公司強化細胞製品之關鍵原料供應鏈,並提升自主研發與成本
控管能力,預期未來可望為公司帶來正面之營運與財務效益。
10.具體目的:
強化本公司在細胞治療產品領域之競爭力,推動原料自製策略、擴大產品開發效率,
並透過跨國合作提升產業價值鏈整合能力。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與Kohjin Bio及宏騏實業於114年07月29日完成合作備忘錄簽署。
(2)本公司屬生技產業,有關本公司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
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7/1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7/1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文湖街12號4樓之1 (本公司101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說明本公司營運成果以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steminent.com/article/lists?article_category_id=2&article_id=11&page=1
7.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事實發生日:114/07/1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7/1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文湖街12號4樓之1 (本公司101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說明本公司營運成果以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steminent.com/article/lists?article_category_id=2&article_id=11&page=1
7.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自由時報、富聯網等
2.報導日期:114/07/01
3.報導內容:
(1).「由於取證機率高,仲恩已啟動東協市場的授權,預計下半年可望拍板」。
(2).「該公司也將於第三季申請科技事業核准函,力拚明年IPO掛牌」。
(3).「仲恩的Stemchymal 台日兩國取證時程,原訂於2025年,但因日本法規在
去年度有所修訂,且為因應主管機關對臨床治療評估方式的可能變動,
在即時調整資料內容後,已於上月底完成新藥查驗登記CTD文件交付工作,
目前已由REPROCELL與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PMDA)積極溝通中,
預計最遲將在今年年底前正式遞件,有望在明年獲得暫時性許可藥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研發資訊,籲請投資人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之資訊為準。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另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予以說明如下:
(1).東協市場的授權:關於報導提及市場的授權,凡有關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等
相關資訊,籲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之公告資料為準。
(2).第三季申請科技事業核准函與IPO:本公司目前為興櫃公司,將於適當時機
申請送件,至於掛牌進度,籲請投資人依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3).台日兩國取證時程及進度: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研發資訊,
籲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之公告資料為準,新藥研發時程長、
投入經費高,請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6.因應措施:發布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報導日期:114/07/01
3.報導內容:
(1).「由於取證機率高,仲恩已啟動東協市場的授權,預計下半年可望拍板」。
(2).「該公司也將於第三季申請科技事業核准函,力拚明年IPO掛牌」。
(3).「仲恩的Stemchymal 台日兩國取證時程,原訂於2025年,但因日本法規在
去年度有所修訂,且為因應主管機關對臨床治療評估方式的可能變動,
在即時調整資料內容後,已於上月底完成新藥查驗登記CTD文件交付工作,
目前已由REPROCELL與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PMDA)積極溝通中,
預計最遲將在今年年底前正式遞件,有望在明年獲得暫時性許可藥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研發資訊,籲請投資人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之資訊為準。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另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予以說明如下:
(1).東協市場的授權:關於報導提及市場的授權,凡有關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等
相關資訊,籲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之公告資料為準。
(2).第三季申請科技事業核准函與IPO:本公司目前為興櫃公司,將於適當時機
申請送件,至於掛牌進度,籲請投資人依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3).台日兩國取證時程及進度: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研發資訊,
籲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之公告資料為準,新藥研發時程長、
投入經費高,請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6.因應措施:發布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4/06/2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事宜(更正本公司原114年5月13日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日及發行認股價格」)
1.事實發生日:114/05/16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發行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已於114年1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0003號
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14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之憑證
單位總數及授予員工名單、授予憑證單位數與所得認購股數案」。
(3).本次認股基準日期依「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授權
董事長決定,發行價格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而定,其他相
關資訊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關於本次發行辦法及其他資訊。
6.因應措施:
更正原重大訊息之主旨與內容。
更正前:本次發行日期為「114年5月13日」,發行價格為「21元」。
更正後:本次認股基準日期「授權董事長決定」,發行價格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而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5/16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發行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已於114年1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0003號
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14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之憑證
單位總數及授予員工名單、授予憑證單位數與所得認購股數案」。
(3).本次認股基準日期依「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授權
董事長決定,發行價格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而定,其他相
關資訊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關於本次發行辦法及其他資訊。
6.因應措施:
更正原重大訊息之主旨與內容。
更正前:本次發行日期為「114年5月13日」,發行價格為「21元」。
更正後:本次認股基準日期「授權董事長決定」,發行價格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而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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