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實保全(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4/272.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500,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48.33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 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58.23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58元,總計新台幣145,413,670元,業已全數收足。(2)現金增資基準日:111年4月27日。
1.事實發生日:111/04/262.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1/04/29~111/05/06(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58元(3)公開承銷數量:2,250,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4)過額配售數量:150,000股(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6.67%(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8,7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1/04/15
2.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5,000,000元,
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月10日證櫃審字第1100014452號函核准在案;
並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3月16日證櫃審字第1110054688號函核准延長
資金募集期限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8.33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
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58.23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倍,故公開申購承銷
價格以每股新台幣58元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2.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5,000,000元,
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月10日證櫃審字第1100014452號函核准在案;
並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3月16日證櫃審字第1110054688號函核准延長
資金募集期限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8.33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
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58.23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倍,故公開申購承銷
價格以每股新台幣58元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1/04/15
2.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竹北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華山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東門分行
2.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竹北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華山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東門分行
1.事實發生日:111/04/062.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5,000,000元, 發行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月10日證櫃審字第1100014452號函核准在案; 並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3月16日證櫃審字第1110054688號函核准延長 資金募集期限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競價拍賣最低 承銷價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 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數平均數 之七成為上限,訂定每股新台幣48.33元為最低承銷價(競價拍賣底標),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 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倍為上限 ,即新台幣58元,綜上,經本公司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暫定為每股 新台幣58元溢價發行。三、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本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其餘90%計2,250,000股,全數委由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1/04/11~111/04/13 2.公開申購期間:111/04/19~111/04/21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1/04/22 ~111/04/25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1/04/20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1/04/26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1/04/27 7.增資基準日:111/04/27五、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1/04/062.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 臺北巿大安區安和路1段27號6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 02-2563-5711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11/03/29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1/03/2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一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有價證券上櫃審議委員會詢問重點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要求於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補充揭露事項。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sincere-group.com.tw/最新消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參與111-113年度基隆港務分公司基隆港區清潔暨一般廢棄物處理 勞務委外作業得標 1.事實發生日:111/03/1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5/01~113/04/3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基隆港區清潔暨一般廢棄物處理勞務委外作業。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本案尚未簽約,若有相關限制條款,將再另行公告。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契約將對信實公寓公司之業務有正面之實質挹注。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111-113年度基隆港區清潔暨一般廢棄物處理勞務委外作業。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1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16,920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75,410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8,267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7,138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08,872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8,872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5.4411.期末總資產(仟元):859,76812.期末總負債(仟元):428,322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31,446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10年度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公告,屆時相關訊息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26號(一期會館2樓多功能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4)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名稱與部分條文。(5)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0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0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1年4月1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1日17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二街8號6樓之一,電話:03-5535778分機337莊婉婷小姐 )
代子公司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董事會決議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95,603,18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38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10%計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廠房。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訂定增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繳款期間等及辦理其他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本公司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3/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信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04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應營運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0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0,5595.計息方式:年息2.4%。6.還款之:(1)條件:動支日起一年內還款。(2)日期:動支日起一年內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6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2/122.公司名稱: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所屬子公司(信實公寓公司)2月12新增1名員工確診COVID-19,說明如下:本日新增確診員工1名,為一月初確診個案之接觸者,於今日經例行PCR採檢後確診(CT值:38) ,並預防性匡列21人進行隔離。目前已依主管機關指示進行PCR二採及血清檢驗,以釐清是否屬舊案,將持續關切並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此事件對本公司營運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後續相關細節以政府公開資訊為主,並遵從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進行處理。
代子公司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參與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高運量捷運車站 及權管範圍清潔維護工作(A-C組)」-B組及C組得標 1.事實發生日:111/01/2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3/01~113/02/2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高運量捷運車站及權管範圍清潔維護工作。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本案尚未簽約,若有相關限制條款,將再另行公告。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契約將對信實公寓公司之業務有正面之實質挹注。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高運量捷運車站及權管範圍清潔維護工作(A-C組)」-B組及C組承攬。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1/212.公司名稱: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所屬子公司(信實公寓公司)1月21新增1名員工確診COVID-19(累計14名),說明如下:本日新增確診員工為之前匡列隔離之人員,於隔離期間經採檢確診。目前已依主管機關指示進行後續處置,將持續關切並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此事件對本公司營運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後續相關細節以政府公開資訊為主,並遵從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進行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1/01/102.公司名稱: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所屬子公司(信實公寓公司)1月10日新增2名員工確診COVID-19(累計13名),說明如下:本日新增確診2名員工為行李手推車服務員,於1月9日隔離後經採檢確診。另昨日原重訊公告暫估匡列93人,經主管機關核定後修正為147人。目前已依主管機關指示進行後續處置,將持續關切並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該服務案場員工,將每週進行一次快篩檢測及一次深喉唾液檢測。除原定例行工作區域每小時一次消毒外,另已針對該服務場域再次全面加強清消。另此次受感染人員所屬合約之工作同仁皆固定於該案場工作,不會至其他案場進行支援,故截至目前為止,此事件對本公司營運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後續相關細節以政府公開資訊為主,並遵從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進行處理。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新聞網2.報導日期:111/01/103.報導內容:蘋果新聞網民國111年1月10日新聞標題「清潔員機場輪休改去支援雙鐵」 及內文「譬如台鐵,港務公司和高鐵,人員有不足時,就會調度員工相互支援,交 通車會載來載去到處支援」等指控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澄清如下:一、上開標題及內容均屬子虛烏有,亦與事實不符。二、該媒體向本公司查證後,業經本公司嚴正否認及澄清,惟該則報導之標題及內容 仍持偏頗之詞,本公司至感遺憾。三、本公司(含所屬子公司)再次重申如下:(1)派駐於桃園機場所屬清潔人員,絕無交互流用至其他案場之情事。(2)桃園機場交通車隊,僅供桃園機場清潔員工通勤之用,絕無其他案 場員工混搭共乘。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內容。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1/092.公司名稱: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所屬子公司(信實公寓公司)1月9日再新增4名員工確診COVID-19(累計11名),說明如下:本日新增的確診員工其中2人為日前確診員工同案場之清潔員,於1月8日進行全員深喉唾液檢測後確診。本日新增確診員工另2人為行李手推車服務員,於1月8日因身體不適經通報公司後送醫確診。以上4人均已依主管機關指示進行隔離及後續處置;此外,預估匡列93名(待核定)工作接觸同仁隔離檢疫,公司將持續關切並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該服務案場員工,將每週進行一次快篩檢測及一次深喉唾液檢測。除原定例行工作區域每小時一次消毒外,另已針對該服務場域再次全面加強清消。另此次受感染人員所屬合約之工作同仁皆固定於該案場工作,不會至其他案場進行 支援,故截至目前為止,此事件對本公司營運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後續相關細節以政府公開資訊為主,並遵從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進行處裡。
1.事實發生日:111/01/052.公司名稱: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所屬子公司(信實公寓公司)1月5日再新增3名員工確診COVID-19(累計7名),說明如下:1月5日再新增之3名確診員工,為經疫情指揮中心進行該案場員工擴大全面採檢後之新增確診員工,與前4位同仁皆為同案場清潔夜班同仁,本次針對夜班同仁共計93人,已依主管機關指示送集中檢疫所集中隔離及後續處置,公司將持續關切並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該服務場域員工除持續每週例行快篩檢測外,於快篩間隔期間,依主管機關指示增加深喉唾液檢測。除原定例行工作區域消毒外,另已針對該服務場域全面加強清消。另此次受感染之相關人員皆於固定場域工作,不會至其他案場進行支援作業,因染疫或隔離所空缺之人力,將調動其他班別人力及加班支應,至目前為止,此事件對本公司營運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後續相關細節以政府公開資訊為主,並遵從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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