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凱撒大飯店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14/02/05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惠雯 墾丁凱撒大飯店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暫代)郭軒作 台南趣淘漫旅總經理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4/02/06
7.其他應敘明事項:郭軒作先生為本公司副總經理暫代總經理,新任人選待董事會正式
任命後再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惠雯 墾丁凱撒大飯店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暫代)郭軒作 台南趣淘漫旅總經理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4/02/06
7.其他應敘明事項:郭軒作先生為本公司副總經理暫代總經理,新任人選待董事會正式
任命後再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2/09/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本公司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新選任董事
(1)皮金營(2)江月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9/15~114/06/1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本公司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新選任董事
(1)皮金營(2)江月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9/15~114/06/1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2/09/15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鴻道 凱撒大飯店(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皮金營 凱撒大飯店(股)公司董事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2/09/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鴻道 凱撒大飯店(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皮金營 凱撒大飯店(股)公司董事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2/09/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8/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本年度發放現金股利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
原訂於112年8月4日發放現金股利,受卡努颱風8月3日放假影響,
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日程需順延一營業日,致發放日期順延至112年8月7日。
3.因應措施:本公司本年度發放現金股利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
發放日期順延至112年8月7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本年度發放現金股利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
原訂於112年8月4日發放現金股利,受卡努颱風8月3日放假影響,
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日程需順延一營業日,致發放日期順延至112年8月7日。
3.因應措施:本公司本年度發放現金股利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
發放日期順延至112年8月7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1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業已於一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案,
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之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減資前:發行股份為65,043,855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650,438,550元。
二、減資金額及銷除股份:減少資本65,043,850元,銷除股份6,504,385股。
三、減資後:發行股份為58,539,47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585,394,700元。
四、減資比例約為10%,即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
五、本現金減資案俟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同意後,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
日及減資換票等相關事宜。
六、減資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
七、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千股換發900股
(即每仟股減少100股),總計銷除股份6,504,385股;減資後不滿1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自行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
以面額承購該股份。
八、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6/20~7/20)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將視為無異議,耑此奉達。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業已於一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案,
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之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減資前:發行股份為65,043,855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650,438,550元。
二、減資金額及銷除股份:減少資本65,043,850元,銷除股份6,504,385股。
三、減資後:發行股份為58,539,47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585,394,700元。
四、減資比例約為10%,即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
五、本現金減資案俟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同意後,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
日及減資換票等相關事宜。
六、減資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
七、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千股換發900股
(即每仟股減少100股),總計銷除股份6,504,385股;減資後不滿1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自行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
以面額承購該股份。
八、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6/20~7/20)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將視為無異議,耑此奉達。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新選任董事
董事
(1)林鴻道
(2)林鴻明
(3)江淳信
(4)林南聰
(5)日商日本航空(股)公司 代表人:竹田 亨
(6)達欣工程(股)公司 代表人:王人正
(7)蔡裕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18~114/06/1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新選任董事
董事
(1)林鴻道
(2)林鴻明
(3)江淳信
(4)林南聰
(5)日商日本航空(股)公司 代表人:竹田 亨
(6)達欣工程(股)公司 代表人:王人正
(7)蔡裕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18~114/06/1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252.發生緣由:(1)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公司每股獲利能力,亦為妥善運用資金。(2)本減資案於111年3月25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通過。3.因應措施:(1)減資金額:新台幣65,043,850元。(2)銷除股份:6,504,385股。(3)減資比率:約10%。(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85,394,700元,分為58,539,470股發行,每股面額10元。(5)減資退還股款及換發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每股退還股款約新台幣0.999元;每仟股擬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減資後不滿1 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該股份。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現金減資案俟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同意後,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票等相關事宜。(2)減資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0/10/182.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9年度年報部份內容:目錄頁修正第39頁之頁次索引、第16頁修正董事之酬金附表說明、第33頁修正部分文字表述、第34頁修正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附表表頭及法人代表資料及註1文字、第38頁及39頁修正董事會通過之分派酬勞資訊文字說明並調整相關頁次、第46頁修正員工進修及訓練措施、第47頁修正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3.因應措施:修正後年報全文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7/092.發生緣由:配合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延期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27(3)股東會召開時間:下午2時30分(4)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新板希爾頓酒店宴會樓(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39之6號)(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召開股東常會公告,公告日期:110/3/26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0/07/09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照明會計師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支秉鈞會計師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金連會計師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支秉鈞會計師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動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0/06/22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21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3.因應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06/19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0/03/2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予佳 墾丁凱撒大飯店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惠雯 凱旋酒店總經理5.異動原因: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110/03/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新選任董事董事(1)林鴻道(2)林鴻明(3)林鴻志(4)江淳信(5)日商日本航空(股)公司 代表人:高橋徹(6)達欣工程(股)公司 代表人:王人正(7)林南聰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15~111/06/1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6/15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已於一0八年六月十五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案,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之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減資前:發行股份為72,270,95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722,709,500元。二、減資金額及銷除股份:減少資本72,270,950元,銷除股份7,227,095股。三、減資後:發行股份為65,043,855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650,438,550元。四、減資比例為10%,即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五、本次現金減資基準日前,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 員工、註銷或員工認股權證之行使,致影響本公司發行之股份數量,現金減資比例 因此發生變動而需修正該比例時,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六、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向經濟部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後, 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千股換發900股 (即每仟股減少100股),總計銷除股份7,227,095股;減資後不滿1股之畸零股,股東 可於期限內辦理歸併,逾期未歸併或歸併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 (至元為止),所有不滿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股票面額承購之。七、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6/17~7/17)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將視為無異議,耑此奉達。
1.事實發生日:108/03/152.發生緣由:(1)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公司每股獲利能力。(2)本減資案於108年3月15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通過。3.因應措施:(1)減資金額:新台幣72,270,950元。(2)銷除股份:7,227,095股。(3)減資比率:10%。(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50,438,550元,分為65,043,855股發行,每股面額10元。(5)減資退還股款及換發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每股退還股款新台幣1元;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該股份。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現金減資案俟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同意後,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票等相關事宜。(2)減資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7/06/052.發生緣由:修正107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部份內容3.因應措施:將重新申報修正檔4.其他應敘明事項:敬請刪除原依規定申報檔
1.董事會決議日:105/12/23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慧娟 凱撒大飯店(股)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予佳 墾丁凱撒大飯店副總經理5.異動原因: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106/0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5/06/28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照敏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姚勝雄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照明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支秉鈞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公司業務及管理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本公司提出不再繼續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06/28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104年3月13日經董事會 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1.事實發生日:104/04/092.發生緣由:配合營運之所需,撤銷104年3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132.發生緣由:(1)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公司每股獲利能力。(2)本減資案於104年3月13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通過。3.因應措施:(1)減資金額:新台幣289,083,800元。(2)銷除股份:28,908,380股。(3)減資比率:40%。(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3,625,700元,分為43,362,570股發行,每股面額10元。(5)減資退還股款及換發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每股退還股款新台幣4元;每仟股換發600股(即每仟股減少400股),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該股份。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現金減資案俟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同意後,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票等相關事宜。(2)減資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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