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恩生技醫藥(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5/052.公司名稱:源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3.12月營收公告之金額,誤植為元,金額修正為仟元6.因應措施:補正後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本公司104年3月營收公告之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數誤植為4,434仟元,正確數應為0仟元1.事實發生日:104/04/102.公司名稱:源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3月營收公告之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數誤植為4,434仟元,正確數應為0仟元6.因應措施:補正後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4/082.公司名稱:源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3年第3次現金增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51727號函申報生效。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4年3月20日,為因應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擬將原股東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04年6月18日,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壹、為保障投資人權益及確保原股東之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一、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延後募集完成致原股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定本補償方案補償之。二、適用對象: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特定人。三、退款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迄104年6月18日止。四、申請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3年6月18日)前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2樓;電話:(02)2747-8266)提出一申請,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五、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一)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年利率(註)/365】(二)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及特定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年利率(註)/365】(三)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註:年利率係依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牌告機動利率1.37%計算之。六、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悉數認購。貳、承諾書源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民國103年12月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2,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70元,今因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致影響本公司股價,為確保資金順利完成募集,經104年3月16日董事會決議延長募資期間至104年6月18日,為保障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權益,茲承諾若有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任。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立承諾書人:源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立人中華民國104年3月16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162.公司名稱:源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 本公司於103年12月9日第十一次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51727號函申報生效。(二) 惟募集期間即將屆滿,經考量市場環境、公司整體及股東之最大權益後,本公司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103年度第3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4年03月20日。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訂104年03月02日至104年03月20日延長至104年06月18日。二、對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將另訂相關補償方案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3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1號E棟4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 本公司103年度營運報告。 (2) 本公司10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2.承認事項 (1) 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 (2) 承認103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 (1) 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 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3/12/303.報導內容:源一生技(6487)今日宣布,與喜康生技簽訂共同開發黑色素瘤CTLA4單株抗體新藥合約,由源一出售DNA sample予喜康,同時授權喜康得研發、製造、商業化、出售CTLA4單株抗體,雙方並依開發計劃共同合作,預計簽約授權金額將超過200萬美金(逾新台幣6,000萬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對於報導中提及之內容與相關數據,實際狀況應以本公司依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特此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補充說明本公司103年12月30日公告與喜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授權合作開發協議1.事實發生日:103/12/3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喜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12/3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源一與喜康共同開發CTLA4單株抗體新藥,由源一出售DNA sample予喜康,同時授權喜康得研發、製造、商業化、出售CTLA4單株抗體,雙方並依開發計劃共同合作。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合約金額等相關事項依契約保密條款規定不予揭露。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拓展公司業務及增加營收。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合作案推動及抗體藥物之研發技術。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3/12/303.報導內容:源一生技(6487)今日宣布,與喜康生技簽訂共同開發黑色素瘤CTLA4單株抗體新藥合約,由源一出售DNA sample予喜康,同時授權喜康得研發、製造、商業化、出售CTLA4單株抗體,雙方並依開發計劃共同合作,預計簽約授權金額將超過200萬美金(逾新台幣6,000萬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對於報導中提及之授權金額將超過200萬美金,純屬該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公告相關金額,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12/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許淑萍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3/12/30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2)完成補選董事案。(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12/292.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70元整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計1,8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0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0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新藥研發。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01/2313.最後過戶日:104/01/16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1/19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1/2316.股款繳納期間:104/01/26~104/03/20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3/12/26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新商銀新竹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商銀建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3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喜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12/3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源一與喜康共同開發CTLA4單株抗體新藥,由源一出售DNA sample予喜康,同時授權喜康得研發、製造、商業化、出售CTLA4單株抗體,雙方並依開發計劃共同合作。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合作案推動及抗體藥物之研發技術。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公司業務及增加營收。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12/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韓靜禹(台中地方法院錄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淑萍(英國航空倫敦眼商業宣傳主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董事補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12/31~105/12/308.新任生效日期:103/12/3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09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70元,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適實際情況調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計1,8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從事新藥研發。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經董事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授權予董事長處理,其他未盡事項,董事會將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發生變動日期:103/11/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韓靜禹(台中地方法院錄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辭職,自民國103年12月30日起生效。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12/31~105/12/3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1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3/12/3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7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1修定本公司章程2補選董事3討論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12/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12/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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