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士科技(上)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0/06/15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民國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2)承認民國99年度虧損撥補案。(3)修訂「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補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否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福淵 力士科技(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啟昌 力士科技(股)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11/30~102/11/298.新任生效日期:100/06/15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董事謝福淵先生於100/06/14辭任,於100年股東常會補選。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積谷 力士科技(股)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中源 斐成企業(股)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0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11/30~102/11/298.新任生效日期:100/06/15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監察人林積谷先生於100/03/14辭任,於100年股東常會補選。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王啟昌 力士科技(股)公司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董事以後如有兼任其他類似業務董事及經理人一併解除。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6/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福淵 力士科技(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啟昌 力士科技(股)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6.新任生效日期:100/06/15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董事長謝福淵先生請辭董事及董事長職務於100/6/14生效,董事會推選王啟昌先生為新任董事長。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6/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孫明光 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轉投資公司之董監、經理人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本公司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15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選舉董事長案。(2)通過本公司董事長報酬案。(3)通過本公司總經理委任案。(4)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6/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啟昌 力士科技(股)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孫明光 力士科技(股)公司營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因應公司營運需要6.新任生效日期:100/06/15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總經理王啟昌先生於100/6/15日經董事會推舉為董事長,應公司營運需要董事會決議晉升營運長孫明光先生為新任總經理。
1.發生變動日期:100/05/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家駿 陳家駿律師事務所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請辭本公司獨立董事乙職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99/11/30~102/11/29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22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案。(2)通過承認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3)通過民國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4)通過本公司出具民國九十九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5)通過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補選案。(6)通過修訂「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7)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8)通過本公司營業地址變更案。(9)通過修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及辦法案。(10)通過本公司董事長報酬案。(11)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2)通過推舉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主席及股東會後董事會召集人人選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1號2樓(斐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營運中心會議室)舉行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B.監察人審查民國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事項:A.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B.民國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及選舉事項:A.修訂「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B.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C.補選董事及監察人案。D.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57.其他應敘明事項:據公司法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方式提出一項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欲提案之股東請於一○○年四月一日至一○○年四月十一日受理股東提案申請。並於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蓋妥原留印鑑及聯絡地址電話,以親駕或以郵寄掛號方式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於一○○年四月十一日十八時以前寄達(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室(地址:241 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3-11號13樓),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相關資料無誤後,經董事會審核辦理後並依法定期限內公告及函覆,若於上述提案期間截止無提案事項,則不另行召開董事會報告及審核提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3/142.法人名稱:斐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宣妤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晉誠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11/30~102/11/297.新任生效日期:100/03/14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3/142.法人名稱:宜素投資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晉誠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宣妤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11/30~102/11/297.新任生效日期:100/03/14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3/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積谷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待補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監察人辭任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11/30~102/11/29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預計一百年股東常會辦理補選。
1.發生變動日期:100/03/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福淵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辭任。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11/30~102/11/29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03/14取得董事辭任書,告知辭任日期為100/06/14,本公司預計於100年股東常會予以補選。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3/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福淵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待補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董事長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3/14收到董事辭任通知函,告知辭任日期為100/06/14,本公司預計100年股東常會辦理補選董事後,並召開臨時董事會予以選任董事長。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9/07/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啟昌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孫明光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並董事會新聘任。7.生效日期:99/07/28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512-4831 #67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7/28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成立IFRS(國際會計準則)專案小組。(2)通過發言人異動案。(3)通過撤銷九十九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股票發放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 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總額50,000,000元正,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03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 0990012878號函及99年04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1774號函核准在案,經臺北縣政府99年6月8日北府經登字第 0993090780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二、將新股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計新台幣150,000,000元。(二)本次發行股票: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三)增資後已發行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0,000,000元。(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無實體(不適用)(六)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本次現金增資之普通股股票茲訂於民國99年06月24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以劃撥方式轉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集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再向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 號1樓;電話:02-3393-0898)。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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