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士科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會日期、召集事由、停止過戶日、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10號9樓之1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2)民國一○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2)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 本公司上櫃申請案。(2) 補選董事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事宜:1.受理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2.受理提案期間:104年3月20日起至104年3月31日3.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10號9樓之1(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3/12/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志安/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俊傑/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3/12/1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512-4831#66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3/12/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志安/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俊傑/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3/12/1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512-4831#66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15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一零四年年度預算案。(2)本公司一零四年年度稽核計畫案。(3)本公司稽核主管及代理發言人任命案。(4)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擬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5)遷移營業地址案。(6)依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3/10/2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志安/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聘任後再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辭職7.生效日期:103/10/248.新任者聯絡電話: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3/10/2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志安/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決議後再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辭職7.生效日期:103/10/248.新任者聯絡電話: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08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承認本公司一○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總經理聘任案。(3)擬解除本公司新任經理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8/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鍾明道/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韋俊文/本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經本公司103/08/08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6.新任生效日期:103/09/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韋俊文 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派案,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6,000,000元,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新台幣0.8元。二、茲訂定103年6月9日為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103年6月5日起至103年6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3年6月4日16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3-7樓)辦理過戶。三、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訂於103年7月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特此公告。
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公告本公司分派現金股息等相關事宜三、依據:本公司10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3年06月05日至103年06月09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103第1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30,000,000股、金額: 3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20,000,000股、金額: 2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20,000,000股、金額: 2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6年6月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3年5月15日。(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股,每股認購金額: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c.原股東認購: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員工紅利轉增資: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共計股,金額: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0.800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0.800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16,000,000元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869,565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其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計普通股 20,000,000股,特別股 0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無*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3年05月15日股東會通過*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元,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3年06月09日除權/除息交易日:103年06月03日(八)增資計劃/用途: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6月04日 16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3-7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7008899(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6月4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3-7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6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無七、其他應公告事項:1.本次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3年7月8日發放。2.現金股利發放採股東指定之金融機構匯款或郵寄支票發放,匯費或掛號郵資由股東紅利中扣抵八、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3/27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102年度盈餘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4)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總說明篇」案。(5)修訂本公司「財務報表編製流程管理辦法」案。(6)通過民國一○二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7)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8)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酬辦法」案。(9)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擬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0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521,739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869,565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調整事項係為IFRSs導入期初累積盈餘調整數。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1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1-5號13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2.民國一○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二、承認事項:1.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2.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15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事宜:1.受理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2.受理提案期間:103年3月7日起至103年3月18日3.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3-11號13樓(本公司財會部)(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1.事實發生日:103/02/21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承認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擬訂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民國一○三年度會計師財稅務簽證委任案。(5)本公司經理人薪資調整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2/20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預算案。(2)修訂本公司組織架構及核決權限案。(3)本公司一○三年度稽核計畫案。(4)因應公司營運需要,擬於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案。(5)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擬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8/16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8月8日公告股務作業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經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後,業已於102年8月15日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102年10月1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7719-8899。7.其他應敘明事項:將依法函報櫃買中心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2/08/08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承認民國一○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案。(2)追認更換主辦輔導推薦券商案。(3)本公司擬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案。(4)修訂本公司會計制度案。(5)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擬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案。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8/08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經董事會決議擬自102年10月16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102年10月1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7719-8899。7.其他應敘明事項:與新代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
1.事實發生日:102/07/25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主辦輔導證券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102年7月25日辭任本公司之主辦券商,後續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任為主辦輔導推薦券商;原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協辦券商一職,改由「國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任為協辦券商。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確認新主辦及協辦輔導券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