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儒精密(未)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2/02/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楊昌龍/財務中心副總 代理發言人:李錕宥/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江明政/營運長 代理發言人:楊昌龍/財務中心副總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2/02/208.新任者聯絡電話:(06)505-665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1/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導陽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22~103/06/21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CIGS銅銦鎵硒太陽能電池製程工藝技術及相關研發設備2.事實發生日:101/7/16~101/12/26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一批;交易總金額人民幣83,50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為福建鈞石能源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將依約定付款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市場行情及未來可產生效益,由內部評估後辦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華淵鑑價(股)公司11.專業估價師姓名:陳聯興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九十二)台內估字第000105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已洽請估價單位進行鑑價作業中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建構CIGS薄膜太陽能電池整廠整線TurnKey solution系統 及增加整線設備自製比率.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俟估價報告完成後提董事會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俟估價報告完成後提交監察人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1/12/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導陽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曾盛烘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為求公司之長遠發展及業務推廣,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聘請曾盛烘先生擔任本公司總經理。 6.新任生效日期:101/12/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1/11/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導陽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轉任資深業務諮詢顧問,協助維持及拓展客戶關係。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1.為求公司永續發展及業務推廣,由曾盛烘先生暫代總經理職務。 2.新任總經理擬於董事會決議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0/25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北儒(薩摩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北儒(薩摩亞)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71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71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71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316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辦理出口押匯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88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4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授信額度到期(2)日期:授信額度到期日為102年7月11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6154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71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2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59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0/31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01年半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報表)。3.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10043907號和第1010047861號函辦理。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101/10/31前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101年第二季(母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資產負債表: 重編前金額 重編後金額 影響金額應收帳款淨額 1,055,548 646,548 (409,000)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4,226 7,606 (6,620)應付所得稅 42,050 42,520 470應付費用(員工紅利之影響) 97,568 95,168 (2,400)未分配盈餘 534,994 121,304 (413,690)損益表: 重編前金額 重編後金額 影響金額銷貨成本(員工紅利之影響) 857,386 856,654 (732)營業費用(含員工紅利之影響) 199,747 607,079 407,332所得稅費用 39,403 46,493 7,090本期淨利(損) 117,315 (296,375) (413,690)101年第二季(合併財報) 單位:新台幣仟元資產負債表: 重編前金額 重編後金額 影響金額應收帳款淨額 1,055,752 646,752 (409,000)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4,226 7,606 (6,620)應付所得稅 42,050 42,520 470應付費用(員工紅利之影響) 97,850 95,450 (2,400)未分配盈餘 534,994 121,304 (413,690)損益表: 重編前金額 重編後金額 影響金額銷貨成本(員工紅利之影響) 857,705 856,974 (731)營業費用(含員工紅利之影響) 202,879 610,210 407,331所得稅費用 39,403 46,493 7,090本期淨利(損) 117,315 (296,375) (413,690)6.因應措施::經會計師查核、核閱後,重行公告申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於101年6月30日應收帳款共計新台幣1,117,837千元,重編後之財務報告主係就至101年10月29日後尚未收取之最終設備款項,增加提列跌價損失新台幣409,000千元。最終設備驗收款項收取,受驗收時程影響乃為業界常態,本公司已與客戶協商/明定款項收款時程,俟款項陸續收回後,相對應之備抵呆帳跌價損失將可回轉。
1.事實發生日:101/10/232.公司名稱: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10047861號函,核准本公司重編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延至101/10/31公告申報。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未於期限內重行公告申報重編之101年上半年度 財務報告(含合併)之說明1.事實發生日:101/10/192.公司名稱: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積極配合會計師提出之情事,惟與客戶協商付款計畫等情事需若干時日,而會計師亦需據此評估應收帳款之減損情形,故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公告申報重編財報之期限。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01/10/15寄送函文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重編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之公告申報期限至101年10月31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20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01年半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3.發生緣由::依據中華民國101年9月18日金管證審字第1010043907號函辦理。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文到30日內。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會計師重行查核、核閱中。6.因應措施::已洽請會計師重行查核、核閱後,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告申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052.公司名稱: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今日召開臨時董事會,公司已擬具體改善計劃並指派專人確實執行,並將於一定期限內誠請會計師依相關規定重行審核修正財務報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31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會計師查核報告(101)財審報字第12001335號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1年及100年6月30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1年及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除第三段及第四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四)所述,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1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所認列之投資損益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事項,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民國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依據該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認列之投資損失為新台幣2,743仟元,截至民國101年6月30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為新台幣6,160仟元。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1年6月30日之應收帳款總額計新台幣1,117,837仟元,約占資產總額之30.87%。本會計師對於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備抵呆帳提列說明,未能據以評估此等應收帳款是否已發生減損及合理評估減損損失之金額,亦無法採用其他查核程序獲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之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及第四段所述如能取得應收帳款是否已發生減損之客觀證據及評估減損損失之金額,而可能須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1年及100年6月30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01年及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業已另行編製民國101年上半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因列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之子公司財務報表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之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以及對於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備抵呆帳提列說明,未能據以評估此等應收帳款是否已發生減損及合理評估減損損失之金額,而經本會計師出具保留式之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會計師 林億彰廖阿甚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核准簽證文號:(79)台財證(一)第37504號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15969號中華民國101年8月29日3.因應措施::洽請會計師重行審核修正後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132.公司名稱:北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第三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業經民國101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100年度盈餘分派 議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股票股利1元,並擬自民國100年度盈餘 及累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計新台幣(以下同)115,000,000元、配發 股票轉發行新股計11,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2)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之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100 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不足配發一股部份,股東亦可於除權停止過戶 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求自行拼湊為一整股。配發或拼湊不 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票面金額承購。 (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4)本次盈餘轉發行新股案,將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生效後進行。 (5)嗣後,預訂之除權除息基準日及本增資案各項計劃相關事宜,如因法 令或主管機關核定或事實需要,須予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7/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元,金額為115,000,000元。 (2)股票股利每股配發1元,金額為115,00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1/08/235.最後過戶日:101/08/2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2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8/318.除權(息)基準日:101/08/31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公司送件申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後,訂定除權、除息基準日、股票停止過戶日及其他相關事宜,並依規定 將相關訊息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101/07/1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主辦銀行台北富邦銀行、新光銀行等八家聯貸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五年期新台幣壹拾壹億陸仟萬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償還既有金融負債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既有金融負債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1/07/0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吳清沂/總顧問兼研發長 代理發言人:黃導陽/資深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楊昌龍/財務行政副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李錕宥/稽核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1/07/028.新任者聯絡電話:(06)505-665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252.重要決議事項: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報告民國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三)報告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貳、承認事項: (一)承認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民國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參、討論事項一: (一)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發行新股案。 (二)通過配合股票申請上櫃(市),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公開承銷案。 (三)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三)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肆、選舉事項: 通過補選一席董事及二席監察人案,本次選任董事一席、監察人二席,以當選日為 就任日,任期自101年6月25日至103年6月21日止。 當選董事為DIALECTIC INVESTMENT LIMITED代表人:李柏宏。 當選監察人為羅習五、陳秋炳。 伍、討論事項二: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羅習五(現任:中正大學資訊系助理教授) 陳秋炳(曾任:清華大學教授)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經101年度股東常會補選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羅習五--1,000,000股 陳秋炳--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22~103/06/21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5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DIALECTIC INVESTMENT LIMITED代表人:李柏宏(DIALECTIC INVESTMENT LIMITED負責人)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經101年度股東常會補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DIALECTIC INVESTMENT LIMITED代表人:李柏宏--9,012,896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22~103/06/21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5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DIALECTIC INVESTMENT LIMITED代表人:李柏宏董事 (DIALECTIC INVESTMENT LIMITED負責人) (2)曾政富董事(蘇州北儒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3)黃導陽董事(北儒精密(股)公司副總經理) (4)GLORY SUNSHINE INVESTMENT LIMITED代表人:LEUNG TSZ CHUNG 董事(GLORY SUNSHINE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 (5)杜建益董事(鋅洲光電(股)公司董事長特助) (6)劉致良獨立董事(億陽集團(股)融投資部副總經理) (7)陳永昌獨立董事(永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郡科技(股)公司董事、慧友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 晟德大藥廠(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北儒精密(股)公司薪酬委 員、燦星國際旅行社薪酬委員、高林實業(股)公司薪酬委員、誠創科 技(股)公司薪酬委員、華祺工業(股)公司薪酬委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1年6月25日股東常會通過,解除以上董事兼職之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劉致良獨立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億陽集團(股)融投資部副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區北京市海淀區杏石路99號A座。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投資、控股經營、貿易。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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