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視有線(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臺幣貳佰柒拾伍億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營運週轉與償還銀行借款。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營運週轉與償還銀行借款。
9.其他應敘明事項:自首次動用日起算7年。
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臺幣貳佰柒拾伍億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營運週轉與償還銀行借款。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營運週轉與償還銀行借款。
9.其他應敘明事項:自首次動用日起算7年。
1.股東會決議日:113/08/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朱達中
(2)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潘煦邦
(3)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黃信煒
(4)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鄭家宜
(5)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張安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03~116/06/0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朱達中
(2)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潘煦邦
(3)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黃信煒
(4)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鄭家宜
(5)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張安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03~116/06/0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1/12/2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柳如伶/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朱達中/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5.異動原因:法人股東改派董事,董事會選任朱達中先生擔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12/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柳如伶/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朱達中/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5.異動原因:法人股東改派董事,董事會選任朱達中先生擔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12/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12/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王宗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2/20~113/07/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
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王宗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2/20~113/07/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
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8/0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舊任者姓名:郭瓊雯
新任者姓名:黃麗蕙
異動原因:職務調動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舊任者姓名:郭瓊雯
新任者姓名:黃麗蕙
異動原因:職務調動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2/06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7/11/2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原新台幣310.2億元聯合授信案,降低為295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降低貸款本金,穩健財務架構。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降低貸款本金,穩健財務架構。9.其他應敘明事項:1.授信期限自增補合約簽訂日起算七年。 2.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依合約互為連帶保證。
1.董事會決議日:110/11/0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柳如伶/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安和/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6.新任生效日期:110/1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0/11/0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潘煦邦/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柳如伶/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法人股東改派董事,董事會選任柳如伶女士擔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10/1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11/0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林紹美(2)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劉正傑(3)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梁文隆(4)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潘煦邦(5)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朱達中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鄭家宜(2)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黃信煒(3)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柳如伶(4)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潘煦邦(5)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朱達中4.異動原因:法人股東改派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鄭家宜:120,608,966股(2)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黃信煒:120,608,966股(3)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柳如伶:120,608,966股(4)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潘煦邦:120,608,966股(5)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朱達中:120,608,966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7/19~113/07/187.新任生效日期:110/11/01至113/07/1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11/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鄭家宜(2)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黃信煒(3)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柳如伶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11/01~113/07/1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潘煦邦(2)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林紹美(3)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梁文隆(4)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朱達中(5)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劉正傑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7/19~113/07/1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6/25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展延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6/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7/19(3)股東會召開時間:下午2時30分正(4)股東會召開地點: 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電子書。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0/05/21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3.因應措施: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常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常會日期:110年6月7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03/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潘煦邦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1/04~110/06/03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業已於110年1月4日由唯一法人股東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指派新任董事潘煦邦先生,並經董事會選舉潘煦邦先生為本公司之董事長,現提請本會代行股東會職權,同意自110年1月4日起解除潘煦邦先生競業禁止之限制。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0/01/04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振(王民)/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潘煦邦/渥鈞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法人股東改派6.新任生效日期:110/01/0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公報(IFRS9)之107年1月1日轉換影響數1.事實發生日:108/03/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公報(IFRS9)之107年1月1日轉換影響數3.因應措施: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IFRS9)之規定分類、認列及衡量後,將使107年1月1日保留盈餘減少新台幣46,007仟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1/22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7/11/2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310.2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再融資、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需求。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再融資、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需求。9.其他應敘明事項:1.授信期限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七年。 2.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依合約互為連帶保證。
1.事實發生日:107/11/22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7/11/2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310.2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再融資、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需求。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再融資、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需求。9.其他應敘明事項:1.授信期限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七年。 2.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依合約互為連帶保證。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0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陳振(王民)(2)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林紹美(3)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梁文隆(4)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朱達中(5)董事:渥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劉正傑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04~110/06/03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增加新台幣10億元貸款額度聯合授信合約。1.事實發生日:106/12/29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12/2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05年9月29日與聯貸銀行簽訂7年期新台幣280.2億元聯合授信額度,本次新增新台幣10億元貸款額度,增貸後總額度為新台幣290.2億元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及擴增資本支出。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及擴增資本支出。9.其他應敘明事項:1.授信期限為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七年。 2.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依合約互為連帶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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