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康生技(上)公司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B4版2.報導日期:106/05/03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刊登:「台康生物相似藥 歐洲一期解盲成功」。內文提到「(1)用於乳癌與胃癌治療的EG12014拚2019年底或2020年取得藥證上市,目前已有逾10家大藥廠洽談授權行銷或共同合作計劃中。(2)市場資訊:分食原廠羅氏製藥Herceptin(賀癌平)約66億美金的市場。(3)報導中有關獲利資訊。(4)預計可吸引國際間包括歐、美、日的潛在合作公司及策略夥伴的關注並提高商談熱度。」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EG12014研發進展、與策略合作夥伴洽談情形、取得藥證及上市銷售金額等相關資訊,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準。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生物相似藥EG12014在歐洲完成第一期臨床試驗數據解盲, 主要試驗指標達統計生體相等性1.事實發生日:106/04/302.公司名稱: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EirGenix, Inc.)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於106年5月2日7:30於櫃檯買賣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記者會內容說明如下:一、 研發生物相似藥名稱或代號:(一) 本公司生物相似藥研發代號:EG12014(二) 有效成分:Trastuzumab(三) 原廠藥品: 賀癌平(Herceptin), 製造廠為羅氏大藥廠(Roche)二、 用途:治療早期乳癌、轉移性乳癌及轉移性胃癌三、 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一) 已完成: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第一期臨床試驗(Phase I)(二) 規劃中:第三期臨床試驗(Phase III)(三) 尚未進行:藥品查驗登記審核(BLA/MAA)(註:EG12014依生物相似藥法規不需進行第二期臨床試驗(Phase II))四、 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一) 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結果:經歐盟法規單位(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的諮詢討論之後,獲保加利亞藥品管理局(Bulgarian Drug Agency)審查通過執行第一期臨床試驗。目前已完成第一期臨床試驗數據分析及解盲。本臨床試驗代號為EGC001,試驗名稱:第一期臨床、雙盲、平行組別、單一劑量、三組、兩階段比較性藥物動力學試驗,比較本公司EG12014與歐洲及美國生產的Herceptin在健康男性受試者之藥物動力學(Phase 1, Double-Blind, Randomized, Parallel-Group,Single-Dose, 3-Arm, Two-Stage,Comparative Pharmacokinetic Study of EirGenix' Trastuzumaband Herceptin (Trastuzumab) sourced from US and EUAdministered to Healthy Male Volunteers)。本試驗依照歐盟法規單位(EMA)的建議,選擇以對藥物動力學反應最敏感的健康受試者作為測試對象。本試驗共招募84例男性健康受試者,全數在歐洲收案執行。試驗的主要目標為評估EG12014與羅氏(Roche)在歐洲及美國生產的賀癌平 (Herceptin)在人體內之藥物動力學相似性,主要試驗指標(Primary endpoint)為Trastuzumab在體內之藥物濃度及時間曲線面積(AUC0-inf)。試驗解盲後,主要試驗指標分析顯示,EG12014與原廠羅氏(Roche)生產的賀癌平(Herceptin)各組相比較,皆具有統計上之生體相等性(Bioequivalence),顯示EG12014在人體中代謝與原廠對照藥相似。(二) 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三) 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義者,未來經營方向:EG12014之第三期臨床多國多中心試驗規劃中,且正與多家國際公司洽談授權合作及產品共同開發。(四) 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累積研發費用可能涉及目前EG12014國際授權談判資訊,恐影響授權金額。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五、 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第三期臨床試驗(一) 預計完成時間:目前EG12014第三期臨床試驗前置作業進行中,待收案啟動後約2年可完成主要療效指標評估,並將申請美國與歐洲之藥品查驗登記審核(BLA/MAA)。(二) 預計應負擔之義務:臨床三期試驗所需之試驗用藥及相關費用計劃將由本公司及合作開發夥伴共同負擔。六、 市場現況:目前Herceptin為原廠專利藥,依據原廠羅氏(Roche) 2016年年報,Herceptin全球銷售額達67.82億瑞士法郎。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藥品研發時程進度等相關事宜,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2)藥品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3)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藥品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73.股東會召開地點: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B棟1樓國際會議廳(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01號B棟1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05年第4季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3)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資金運用計畫變更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四)選舉事項:(1)補選監察人二席(五)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7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考量公司目前為興櫃公司,股東人數較往年增加,故本次董事會議決議變更106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A2版2.報導日期:106/04/10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刊登:「階段任務完成 國發基金將賣生技股」內文提到有關國發基金可能處分之標的。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目前為興櫃公司,尚未上市櫃;現非為報導中可能處分標的之上市櫃公司。(2)報導中將本公司列為國發基金可能處分之標的,此係媒體自行報導,有關上述報導相關內容,請以國發基金正式對外公告資訊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生物相似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6/04/1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4/1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簽訂於竹北生醫園區興建廠房之土建工程契約,合約總金額約為新台幣伍億元。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因現有汐止廠房已趨滿產能,故於竹北生醫園區擴增建置符合國際PIC/S GMP國際優良藥品法規且具商業化量產規模之生技藥品廠房,待建置完成後不僅可加速國際CDMO接單需求,及因應自有產品上市生產需求,對公司財務、業務具有正面之助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營運發展需求於竹北生醫園區興建廠房。9.其他應敘明事項: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為自簽約日至完工驗收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B1會議室(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01號B1)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05年第4季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3)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資金運用計畫變更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四)選舉事項:(1)補選監察人二席(五)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7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董事會議決議變更之股東常會議案為選舉事項,將監察人補選席次由原先的一席更改為二席。(2)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召開前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等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本公司訂於106年3月31日至106年4月10日17時前,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受理地點:本公司財務部收(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01號)。
1.發生變動日期:106/03/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環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康生技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任5.異動原因:辭任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09/13~108/06/02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1)監察人環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106/03/28向本公司提出將辭任監察人一職,辭任生效日為106/06/07。(2)本公司將於106/06/07股東常會補選任監察人。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B1會議室(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01號B1)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05年第4季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3)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資金運用計畫變更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四)選舉事項:(1)補選監察人一席(五)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7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召開前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等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本公司訂於106年3月31日至106年4月10日17時前,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受理地點:本公司財務部收(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01號)。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6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6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4,546~20,000仟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約新台幣800,000仟元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40~55元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2,181~3,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15%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12,365~17,000仟股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約可認購120.0431~165.0411 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認股發放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股款繳納期間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必要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A10版2.報導日期:106/03/143.報導內容:自由時報A10版刊登:[國發基金踩雷 生技是重災區]內文提到:立法院預算中心先前點名......台康生技等五家公司虧損逐年加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台康生技於101年12月21日成立,主要從事生物相似藥開發及蛋白質藥品委託開發暨生產服務(CDMO),在CDMO業務方面,本公司年營業收入由102年之8,577仟元,每年均呈現穩定成長,至105年已達252,947仟元;另本公司生物相似藥開發均依本公司規畫逐步進行中,由於開發生物相似藥需投入大量研發資源,致本公司至今仍呈現虧損之情形,惟隨產品開發進度逐漸明朗,及CDMO業務穩定成長之下,本公司營運將可逐步改善。6.因應措施:報導係為媒體自行發布之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準。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及工商時報A152.報導日期:106/02/173.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生物相似藥EG12014研發進度及授權資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生物相似藥EG12014研發進度:(1)研發生物相似藥名稱或代號:EG12014(2)用途:主要用於治療致癌基因(HER2/neu oncogene)高表現型,且經一種(或以上)之化學療法治療失敗之轉移性乳癌、前期乳癌及胃癌患者。(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第一期臨床試驗(PhaseI/PK);第三期臨床試驗(PhaseIII)、藥品查驗登記審核(NDA)。(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EG12014已於104年底在歐洲送件進入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後續將進行全球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尚在人體臨床試驗中,故不適用。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尚在人體臨床試驗中,故不適用。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意義者,未來經營方向:尚在人體臨床試驗中,故不適用。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未來本公司可能視研發進展進行國際授權談判,為避免影響未來國際授權談判內容,並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A.預計完成時間:於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完成及解盲分析後,後續將進行全球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6)市場現況:EG12014為賀癌平之生物相似藥產品。2016年賀癌平Herceptin全球銷售額達67.82億瑞士法郎。(7)生物相似藥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需視未來市場接受程度,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EG12014臨床試驗進度、授權情形、申請藥證及上市銷售之進度及時程,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2/162.公司名稱: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台康生技先前已獲得亞洲生物製品製程大會(Biologics Manufacturing Asia, BMA)最佳製程技術提名,並在新加坡受邀參加頒獎典禮上,得到台灣最佳生物製程技術最高獎項殊榮(Grand Winner of Best Bioprocess Excellence in Taiwan),同時開發創新抗體複合體技術及生產平台亦獲得優選獎項,在生物製程技術上獲得國際肯定。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C6版2.報導日期:106/01/23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刊登:「台康兩階段築夢 營運補」內文提到,(1)蛋白質藥廠台康生技(6589)兩階段「築夢」……,全年的營收年增率逾14%……,力拚成為台灣第一家賺錢的蛋白質藥廠。(2)台康旗下「Herceptin蛋白質相似藥」EG12014已經完成歐洲一期臨床試驗,並已經啟動全球授權程序,積極投入歐美授權談判。(3)乳癌蛋白質相似藥EG12014,最快2019年就可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提出生技新藥申請。(4)EG12014臨床三期試驗……,預計在2019年申請藥證、2020年就有機會上市銷售。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皆依規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每月營收,105年度營收為2.55億元,與104年度相比,年增率為148.19%。(2)上述媒體自行報導,有關本公司獲利情形、EG12014臨床試驗進度、授權情形、申請藥證及上市銷售之進度及時程,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藥品研發時程進度等相關事宜,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生物相似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2/29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1)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2)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貢獻功績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認定之。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7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7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認股價格:A.股票上市、上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之收盤價。B.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2)權利期間:認股權人除被收回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經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依下列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自發出之日起算)為十年,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時 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屆滿2年 50%屆滿3年 75%屆滿4年 100%亦即,自員工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未屆滿二年者,就其所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均不具備行使認股之權利。屆滿二年者,僅就其中之50%具備行使認股之權利;屆滿三年者,得就75%具備行使認股之權利。屆滿四年者,得就全部行使認股之權利。(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4)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則採下列方式處理:A.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已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B.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C.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員工死亡時,由繼承人得自該員工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D.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個月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B)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個月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六個月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E.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F.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G.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個月後方得行使。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個月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個月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H.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契約種類:廠房委建及購置設備2.事實發生日:105/12/29~105/12/29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興建廠房: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公司之關係:無購置設備:購置各項設備廠商;與公司之關係:無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契約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6億契約起迄日期:自簽約日至完工驗收日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8.取得之具體目的:為營運需求,於竹北生醫園區興建廠房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1/182.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1)公司名稱: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3)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4)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成立日期、目前資本額及營收資訊3.因應措施:(1)本公司成立日期為2012年12月21日(2)本公司目前資本額為約10億(3)本公司2014年營收為0.54億,2015年營收為1.03億,2016年截至10月營收為2.07億。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所發佈之資訊為準,特此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11/16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年11月17日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4點30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凱基證券總部大樓(台北市明水路700號12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向投資法人作公司簡介及營運展望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5/11/112.契約相對人: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及合作金庫、農業金庫、彰化銀行等共計7家聯貸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11/1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臺幣八億伍仟萬元整之聯合授信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建置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擴增建置符合國際PIC/S GMP規範且具量產規模之生技藥品生產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所需之資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期限為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5年之日止
1.事實發生日:105/10/2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度第1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變更增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5年度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0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4001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依本公司105年10月12日董事會決議,若因法令變動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需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發行事宜。本公司茲變更本次增資基準日為10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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