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康生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3/252.公司名稱: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07年第四季結算後累積虧損為新台幣1,028,323仟元, 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於最近期股東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8/03/25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 本公司107年6月12日股東常會通過將辦理私募普通股不逾3,000萬股並分二次發行, 現因可發行期限將屆且公司考量暫無辦理私募之必要性, 故經董事會決議將不辦理107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05年度第一次及107年度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1.事實發生日:108/03/252.原公告申報日期:NA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05年度第一次及107年度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中 五、發行條件之(二)既得條件指標D內容如下: 本公司生物相似藥品EG12021研發進度暨員工個人績效考核 (1)既得時點: 時點I:EG12021完成第一期臨床試驗 且員工個人績效考核需有連續三年度平均達到2.66(含)以上。 時點II:EG12021完成對外授權或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 且員工個人績效考核需有連續三年度平均達到2.66(含)以上。 (2)既得比例:當完成指標時點I時, 獲配員工可既得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授予股數5%; 當完成指標時點II時, 獲配員工可既得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授予股數10%。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為使上述二辦法之既得條件與公司研發規畫相連結,故擬變更105年度第一次及 107年度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中既得條件指標D, 將該指標生物相似藥品研發進度由專案EG12021變更為EG1206A。 變更後既得條件指標D內容如下: 本公司生物相似藥品EG1206A 研發進度暨員工個人績效考核 (1)既得時點: 時點I:EG1206A 完成第一期臨床試驗 且員工個人績效考核需有連續三年度平均達到2.66(含)以上。 時點II:EG1206A 完成對外授權或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 且員工個人績效考核需有連續三年度平均達到2.66(含)以上。 (2)既得比例:當完成指標時點I時, 獲配員工可既得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授予股數5%; 當完成指標時點II時, 獲配員工可既得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授予股數10%。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6.其他應敘明事項: (1)105年度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原公告申報日期為105/08/08。 (2)107年度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原公告申報日期為107/04/17。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B棟1樓國際會議廳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01號B棟1樓)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累積虧損暨107年第四季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4)不辦理107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二)承認事項: (1)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7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4)「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105年度第一次及107年度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修訂案 (四)選舉事項: (1)董事全面改選案 (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2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召開前受理股東提案等相關事宜: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本公司將於108年4月3日至108年4月12日, 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 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註明「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至受理提案處所: 本公司財務部收(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01號)。 (2)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受理股東提名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 自108年4月3日至108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提名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 受理地點為本公司財務部(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01號)。 (3)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為自108年5月11日至108年6月9日止, 請股東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8/03/212.重要決議事項: (1)討論事項: A.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1/25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8/03/2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B棟1樓國際會議廳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01號B棟1樓)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2/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3/2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種類:廠房委建及購置設備2.事實發生日:108/1/25~108/1/25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土建工程: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公司之關係:無。機電工程契約: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購置設備:購置各項設備廠商;與公司之關係:無。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契約總金額:原為上限新台幣16億元,108.1.25董事會決議變更為上限新台幣17億元。契約起迄日期:自簽約日至完工驗收日。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8.取得之具體目的:本公司於竹北生醫園區擴增建置符合國際PIC/S GMP國際優良藥品法規且具商業化量產規模之生技藥品廠房,建置完成後不僅可加速國際CDMO接單需求,亦可因應自有產品上市生產需求,對公司財務、業務具有正面之助益。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8.會計師姓名:游淑芬會計師、曾惠瑾會計師。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108/01/243.報導內容:報導刊登有關本公司自行研發之生物相似藥EG12014臨床三期試驗進度、 授權洽談、取得藥證上市規畫時程及營收成長等資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本公司自行研發之生物相似藥EG12014臨床三期試驗進度、授權洽談、 取得藥證上市規畫時程及營收成長等資訊, 請依本公司對外發佈之重訊及營收與財報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42.報導日期:107/12/243.報導內容: 報導標題「台杉投資台康 揮軍國際」、「官民合作 打造生技台積電」 報導刊登有關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股東投資情形、 自行研發之生物相似藥EG12014進度及 委託開發暨生產CDMO業務資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台杉基金目前對本公司投資金額約為2.5億元, 佔本公司目前發行股數逾5%。 (2)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發揮綜效, 其認購數額約佔本次現增總發行數約七成。 (3)有關本公司自行研發之生物相似藥EG12014研發進度及國際授權合作等相關資訊, 請依本公司對外發佈之訊息為主。 (4)本公司竹北新廠建構完成後將可逐步擴增產能至24,000L (2條線*3組2*2,000L SUB系統); 另有關本公司委託研究開發暨生產服務(CDMO) 業務等相關資訊, 請依本公司對外發佈之訊息及每月營收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7/12/11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6/10/01~107/09/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7/12/1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及聯合新聞網2.報導日期:107/12/013.報導內容:報導刊登有關本公司自行研發之生物相似藥EG12014臨床三期試驗預計進度、 竹北新廠運行時程、委託開發暨生產CDMO業務合約簽署及預估明年營收成長資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本公司自行研發之生物相似藥EG12014臨床三期試驗進度、竹北新廠運行時程、 業務合約簽署及營收資訊,請依本公司對外發佈之重訊及營收與財報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日接獲櫃買中心通知需說明媒體報導。
本公司自行研發之生物相似藥EG12014榮獲第十五屆國家新創獎-企業新創獎1.事實發生日:107/11/072.公司名稱: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利用逆向工程技術成功開發HER2家族乳癌標靶生物相似藥產品 EG12014進入國際多國多中心臨床三期試驗」 榮獲「第十五屆國家新創獎-企業新創獎」。6.因應措施:獲邀參加「第十五屆國家新創獎頒獎典禮」。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7/11/07收到獲獎通知。
1.事實發生日:107/10/312.公司名稱: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25,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2元, 募資總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業已於收足股款日107/10/30全數收足。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訂定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7/10/31。
1.事實發生日:107/10/302.公司名稱: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中產品EG12014(Herceptin生物相似藥)用於治療早期乳癌之 第三期臨床試驗首位受試者收案。 (1)受試對象:被診斷出HER2(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陽性之 成年女性早期乳癌患者。 (2)預計受試者人數:800人。 (3)試驗設計主要內容:本臨床三期試驗為多中心、隨機、雙盲等效性研究, 比較EG12014和原廠藥物Herceptin在早期乳癌治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試驗編號EGC002)。 受試者需先進行24個星期共8個週期療程之術前治療, 分別接受化療藥物及EG12014或原廠藥品Herceptin注射。 受試者在完成術前治療後三至六周後將接受腫瘤切除手術, 並以腫瘤病理切片評估主要療效指標- 病理完全反應(pathologic complete response, pCR)。 若EG12014與原廠藥品Herceptin組別之主要療效指標計算達到預設之統計標準, 則可視為試驗達到兩者相等性。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藥品名稱或代號:EG12014 (Herceptin生物相似藥)。 (2)用途:治療早期乳癌、轉移性乳癌及轉移性胃癌。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A.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 已獲美國、台灣、喬治亞、俄羅斯、白俄羅斯、南韓、印度、智利及烏克蘭 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啟動人體臨床三期試驗, 其它國家尚在審核中。 B.第一期臨床試驗(Phase I):已完成。 C.第三期臨床試驗(Phase III): 第三期臨床試驗首位受試者收案。 D.藥品查驗登記審核(BLA/MAA): 尚未進行。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已獲美國、台灣、喬治亞、俄羅斯、白俄羅斯、南韓、印度、智利及烏克蘭 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啟動人體臨床三期試驗,其它國家尚在審核中。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本公司EG12014產品完成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後, 將向美國FDA及歐洲藥品管理局EMA提出藥品查驗登記審查申請。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因累積研發費用可能涉及目前EG12014國際授權談判資訊, 恐影響授權金額。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EG12014臨床三期試驗預計在2020年完成主要療效指標評估, 並準備申請藥品查驗登記審核。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6)巿場現況:目前Herceptin為原廠專利藥,依據原廠羅氏(Roche) 2017年年報, Herceptin全球銷售額達70.14億瑞士法郎。 (7)藥物開發具有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 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之特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 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7/10/15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發揮綜效, 故部份董事放棄本次現增認購。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長:歐加司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128,497股, 占得認購股數100%。 (2)董事:台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2,645,576股, 占得認購股數100%。 (3)董事: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放棄認購股數1,067,898股, 占得認購股數100%。 (4)董事:劉理成,放棄認購股數176,019股,占得認購股數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之策略性投資人按發行價格全數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08/29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08/29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40,991,250元, 流通在外股數為124,099,125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1.93元。 (2)本公司本次辦理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股數為120,000股。 (3)本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40,298,750元, 流通在外股數為124,029,875股, (含本次併案辦理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50,750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1.94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7/08/30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 (2)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07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設算。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8/172.發行股數:25,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為新台幣25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2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15%,計3,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85%,計21,25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71.32969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7/09/0913.最後過戶日:107/09/04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9/05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9/09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之認股繳納期間:107/09/14~107/10/15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7/10/16~107/10/30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7/08/17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中商業銀行林口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案已於107/08/09奉金管證發字第1070328410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7/10/31。(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俟本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認股發放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7/08/102.公司名稱: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07年第二季結算後累積虧損為新台幣831,057仟元, 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於最近期股東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102.減資緣由:因部分員工其依據本公司105年度第1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辨法 所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符辦法所訂之既得條件, 故本公司依據前開辦法收回部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120,000股, 並依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該等股份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1,200,000元。4.消除股份:120,000股。5.減資比率:0.1%。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240,298,7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7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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