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麗偉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6/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申請撤銷公開發行案3.因應措施: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另行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威翌;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長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慶昌;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唐政欽;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人:呂永美;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人:葉俊雄;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監察人: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詠山;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威翌;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長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呂曼寧;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唐政欽;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人:呂永美;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人:葉俊雄;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監察人: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詠山;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監察人監察人: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慶昌;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監察人4.異動原因: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2,555,468股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力控股有限公司:4,000,000股監察人:豪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339,495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6/26~105/06/257.新任生效日期:105/06/2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1/102.發生緣由:原監察人王菜因個人業務繁忙辭任3.因應措施:辭職4.其他應敘明事項:辭任日期為104年11月10日生效,新任監察人待股東常會選任之。
1.事實發生日:104/09/302.發生緣由:1.原現金股利發放日:104/9/302.逾期未發放原因:本公司本年度發放現金股利部分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原訂於104年9月30日發放現金股利,受蘇迪勒颱風放假影響,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日程需順延一營業日,致發放時間順延至104年10月1日。3.因應措施:本公司本年度發放現金股利部分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發放時間順延至104年10月1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6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26日(四)下午2時整。二、開會地點: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本公司地下一樓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查核102年度決算表冊。(二)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2、10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四、盈餘分配案主要內容如下:每股分派現金股利1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五、受理股東提案: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3年4月28日起至103年5月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5月8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電話:04-23591880﹞。3、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六、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4月28日起至103年6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103年4月27日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務請於103年4月25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掛號郵寄者以103年4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八、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臨時會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2/12/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12/0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12/30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上午9時整。二、開會地點: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本公司地下一樓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討論事項1、修訂「資金貸予他人作業辦法」案。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二)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12月01日起至102年12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102年11月30日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務請於102年11月29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掛號郵寄者以102年11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2/10/2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威翌;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志祥;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副總經理5.異動原因:基於業務面考量改採專任運作機制6.新任生效日期:102/1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決定配息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經102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1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2元;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2 年8月12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2年8月8日至102年8月1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2年8月30日(星期五),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2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經102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現金股利73,616,310元,並經102年8月2日董事會訂定102 年8月12日為分派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1.2元,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並自102年8月30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8月8日至102年8月1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8月7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三、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2/06/2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葉俊雄;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威翌;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生效日期:102/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葉俊雄;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事長董事:張志祥;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事董事:黃秀霞;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事董事:陳慶昌;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威翌;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長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慶昌;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唐政欽;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志祥;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秀霞;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董事4.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聯投資有限公司:2,555,468股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力控股有限公司:4,00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6/28_102/06/277.新任生效日期:102/06/26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三分之一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6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下午2時整。二、開會地點: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本公司地下一樓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2、101年度盈餘分配表。*預擬現金股利:1.200元/股普通股現金股利總額:73,616,310元*預擬配股(總額):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資本公積-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員工現金紅利:3,676,529元,員工股票紅利:0股員工紅利對股東權益之影響: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3.32元*董監事酬勞(元):1,838,264元*其他:無(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資金貸予他人作業辦法」案。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3、董監事改選案。4、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 臨時動議:四、受理股東提案: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2年4月29日起至102年5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2年5月9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電話:04-23591880﹞。3、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五、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4月28日起至102年6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102年4月27日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務請於102年4月26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掛號郵寄者以102年4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7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27日下午2時整。二、開會地點: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本公司地下一樓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查核100年度決算表冊。(二)承認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2、100年度盈餘分配表。●已公告盈虧撥補○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原因說明:*預擬現金股利:1.000元/股普通股現金股利總額:61346925元*預擬配股(總額):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資本公積-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員工現金紅利:934,936元,員工股票紅利:0股員工紅利對股東權益之影響: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0.85元*董監事酬勞(元):467,468元*其他:無(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董監事補選案。4、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 臨時動議:四、受理股東提案: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1年4月24日起至101年5月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5月4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電話:04-23591880﹞。3、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五、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29日起至101年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101年4月28日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務請於101年4月27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掛號郵寄者以101年4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原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七、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96/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嶸昌企業(股)公司代表人葉俊雄;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 事:嶸昌企業(股)公司代表人陳漢維;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 事:飛凱開發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李滿傑;友迦工業及友嘉實業(股)公司董 事:保聯機電(股)公司代表人宋賢德;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及松穎機械工業(股)公司及杭州麗偉電腦機械有限公司董 事:保聯機電(股)公司代表人吳青龍;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監察人:嶸昌企業(股)公司代表人陳煥達;無監察人:保聯機電(股)公司代表人王菜;祥裕電子(股)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葉俊雄;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 事:宋賢德;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及松穎機械工業(股)公司及杭州麗偉電腦機械有限公司董 事:吳青龍;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董 事:陳南娟;嶸昌企業(股)公司董 事:蔡淑萍;吉盛美實業有限公司監察人:王菜;祥裕電子(股)公司監察人:陶敏敏;九德電子(股)公司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依法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長:葉俊雄:0股董 事:宋賢德:33,088股董 事:吳青龍:21,369股董 事:陳南娟:3,480,000股董 事:蔡淑萍:4,781,007股監察人:王菜:500,000股監察人:陶敏敏:50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96/06/2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整。貳、開會地點: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地下室會議廳﹝台中市工業區三十三路二十三號)。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二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查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3赴大陸投資案。4處分閒置土地廠房案。二、承認事項: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九十二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四、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 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伍、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查詢。﹝電話:(02)23613033﹞。陸、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4月19日 04/19 12:04 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9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如下: 1.召開日期:2002.06.26(三)14:00 2.地點:台灣麗偉電腦機械地下室會議廳 台中市工業區三十三路23號 3.會議內容: (1)報告事項: 1.本公司9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9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修正案報告 (2)承認事項: 1.90年度決算表冊 2.90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正案 2.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正案 3.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4)臨時動議: 4.停止過戶日期:2002.04.28-2002.06.26 5.股務:中信銀代理部(02-23613033)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4月19日 04/19 12:34 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0年財務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90年財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613,469 資本公積: 309,035 保留盈餘: -256,677 股東權益: 665,827損益表: 營業收入: 903,545 營業毛利: 125,425 營業損益: -18,010 業外收入: 164,257 業外費用: -76,376 稅前損益: 69,871 稅後損益: 144,242 每股盈餘: 2.35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虧損或費用支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2月14日 12/14 09:26 台灣麗偉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何燦雄先生已卸任,爾後不再申報其持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2月 6日 12/06 11:02 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換發股票公告: 1.原發行:1億2269萬3850股。 2.減資:6134萬6925股 3.減資後換發新股:6134萬6925股。(每千股換發 新股票500股) 4.減資換票基準日:2001.12.10 5.受理換發新股票自2001.12.19起 6.停止過戶日:2001.12.06-2001.12.18 7.股務:中信銀代理部(02-23613033)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1月30日 11/30 10:15 聲明人: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 董事長朱志洋董事:張進祿、馬炳南、謝順成監察人:陳興正、王菜 有關2001.11.29何燦雄股東暨張堅浚、解德泉股東共同具名所登報紙聲明啟事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1.何燦雄先生於2001.07.27在工商時報刊登其係以最高 票當選為董事,復於2001.11.29指稱其係以第二高票 當選,所言前後矛盾,意圖顛倒是非可見一斑。2.*朱志洋董事長自今年股東常會後,每月皆定期前往公 司處理經營事務外,並不定期召開幹部會議。另於10 月31日更親自主持董事會,當日何燦雄先生曾與會, 何來「上任迄今,超過數月一直沒來公司上班,未提 經營決策」?其蓄意抹黑彰彰甚明。 *在今年7月20日股東常會及11月26日股東臨時會,皆向 所有股東報告今年第一季及上半年經會計師簽證之財 報,為使各股東明瞭公司財務狀況,更特別請敬業黃 勝義會計師就財務報表為補充說明,其所為不實指述, 顯與事實不符!3.本公司股務係委託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理,此次 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過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均依 公司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苟本公司召集程序違法,何以 當日出席率高達78.7 %?其三人竟散佈不實言論,實令 人不齒。4.本次於股東臨時會所通過之資產處分案,均係閒置長達 數年,本公司為減輕利息負擔,始進行資產處分,且該 等資產在張堅浚先生任內即已售出,後因故無法履行而 解約。今年董事會決議處分後,除委請二家鑑價公司重 新鑑價,並在股東臨時會向與會股東說明,程序嚴謹何 來不當?5.本公司因前董事長張堅浚經營不善,自89年8月啟即停工 停薪,銀行借款本利積欠3-6個月未償付,廠商貸款逾期 延付更高達三億元,公司面臨倒閉,在法人股東(歐華創 投、和通、永威財顧、川飛公司)及債權銀行(如第一銀行 北屯分行杜經理)力邀下,朱志洋先生始擔任本公司董事長 ,上任迄今全力以赴,90年上半年度稅前盈餘1.1億元, 較去年張堅浚擔任董事長時之同期虧損4.3億元,實有天 壤之別,張堅浚、解德泉及何燦雄身為本公司股東,不但 未盡股東義務,竟四處散佈不實言論,本公司除於11月28 日對何燦雄提起告訴外、並於今日委請全民法律事務所張 慶宗律師向台中地方法院,對張堅浚、解德泉二位股東提 出告訴,追究其民刑事責任,絕不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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