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邑藥品科技(上)公司公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3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10/3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14,50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14,50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7,18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9,80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9,80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9,80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25,54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96,4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29,0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10/3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14,50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14,50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7,18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9,80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9,80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9,80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25,54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96,4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229,0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因應本公司上櫃申請需要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控專審報告 (誤植專案審查日期)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2/09/22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1/07/01~112/06/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所需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2/9/22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2/09/22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1/07/01~112/06/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所需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2/9/22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2/09/22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1/07/01~112/09/6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所需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2/9/22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1/07/01~112/09/6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所需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2/9/22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1.事實發生日:112/08/24
2.公司名稱: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
新台幣6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36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8月24日為增資基準日。
2.公司名稱: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
新台幣6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36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8月24日為增資基準日。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3,69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0,84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0,84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0,84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32,50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6,43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36,07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3,69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0,84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0,84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0,84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32,50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6,43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36,07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8/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施偉玲/會計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新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7.生效日期:112/08/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8/9經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8/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施偉玲/會計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新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7.生效日期:112/08/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8/9經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
本公司開發中吸入新藥L608(微脂體-伊洛前列素),獲得 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同意進行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 並已獲澳洲藥物管理局備查
1.事實發生日:112/08/01
2.公司名稱: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開發中吸入新藥L608(微脂體-伊洛前列素)
獲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 (Human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HREC)同意進行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並已獲澳洲
藥物管理局(TGA, 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L608
二、用途:主要適應症為治療第一類罕病肺動脈高壓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一期臨床試驗、第二期臨床
試驗/三期臨床試驗及藥品查驗登記審核。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
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1.本公司向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 (Human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HREC)申請執行第一期臨床試驗,
並同步向澳洲藥物管理局(TGA)申請該第一期臨床試驗備查。
2.本計畫將以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方式進行,以評估在健康
受試者中單次遞增劑量研究,預計於澳洲收案64名年齡介於18至
65歲之健康受試者,以評估吸入新藥L608 的安全性、耐受性和
藥物動力學數據(PK),並找出L608的最大耐受劑量(MTD)。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
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
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
分析)結果達統計上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
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1.預計完成時間:將依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六)市場現況:
1.肺動脈高壓(PAH):為致命的罕見疾病,因肺動脈血管病變
引發肺高壓,病患確診後隨病情持續惡化將造成右心室肥大及
心臟衰竭,若無藥物治療平均存活年限為2.8年。目前吸入治療
藥物僅有於美國核准上市的Tyvaso/Tyvaso DPI(曲前列環素)及
全球核准上市的Ventavis(伊洛前列素)二大類。
2.本公司吸入新藥L608(微脂體-伊洛前列素),以Ventavis
(伊洛前列素)為對照藥,臨床法規策略以新劑型途徑申請,
L608治療PAH市場鎖定僅有Ventavis吸入藥物為主的國家,
包含歐洲、日本及大中華地區…等,期待透過新一代L606
吸入療法藉以改善PAH病患生活品質。
3.根據市場研究,於歐洲、日本及中國大陸罕病PAH病患人數約
10.1萬名。
4.根據REDEYE Equity Research研究,歐洲及日本罕病PAH病患
平均每年治療費用約8萬美元。
5.Ventavis(伊洛前列素),由於藥物停留於患者體內的時間很短
,使得病患在治療上面臨多種困境,包含需每2小時/一天6~9次之
吸入療程、睡眠時段中斷治療及副作用大等需改善之問題,
因此,臨床上病患極需新一代吸入藥物上市。
6.本公司新一代吸入藥物L608(微脂體-伊洛前列素)為
長效緩釋新藥,病患每12小時/一天2次之吸入療程,即可達到
全天候24小時的藥物覆蓋,並可減少上呼吸道的藥物刺激,
目前於澳洲將進行人體臨床一期試驗收案。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8/01
2.公司名稱: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開發中吸入新藥L608(微脂體-伊洛前列素)
獲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 (Human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HREC)同意進行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並已獲澳洲
藥物管理局(TGA, 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L608
二、用途:主要適應症為治療第一類罕病肺動脈高壓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一期臨床試驗、第二期臨床
試驗/三期臨床試驗及藥品查驗登記審核。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
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1.本公司向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 (Human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HREC)申請執行第一期臨床試驗,
並同步向澳洲藥物管理局(TGA)申請該第一期臨床試驗備查。
2.本計畫將以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方式進行,以評估在健康
受試者中單次遞增劑量研究,預計於澳洲收案64名年齡介於18至
65歲之健康受試者,以評估吸入新藥L608 的安全性、耐受性和
藥物動力學數據(PK),並找出L608的最大耐受劑量(MTD)。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
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
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
分析)結果達統計上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
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1.預計完成時間:將依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六)市場現況:
1.肺動脈高壓(PAH):為致命的罕見疾病,因肺動脈血管病變
引發肺高壓,病患確診後隨病情持續惡化將造成右心室肥大及
心臟衰竭,若無藥物治療平均存活年限為2.8年。目前吸入治療
藥物僅有於美國核准上市的Tyvaso/Tyvaso DPI(曲前列環素)及
全球核准上市的Ventavis(伊洛前列素)二大類。
2.本公司吸入新藥L608(微脂體-伊洛前列素),以Ventavis
(伊洛前列素)為對照藥,臨床法規策略以新劑型途徑申請,
L608治療PAH市場鎖定僅有Ventavis吸入藥物為主的國家,
包含歐洲、日本及大中華地區…等,期待透過新一代L606
吸入療法藉以改善PAH病患生活品質。
3.根據市場研究,於歐洲、日本及中國大陸罕病PAH病患人數約
10.1萬名。
4.根據REDEYE Equity Research研究,歐洲及日本罕病PAH病患
平均每年治療費用約8萬美元。
5.Ventavis(伊洛前列素),由於藥物停留於患者體內的時間很短
,使得病患在治療上面臨多種困境,包含需每2小時/一天6~9次之
吸入療程、睡眠時段中斷治療及副作用大等需改善之問題,
因此,臨床上病患極需新一代吸入藥物上市。
6.本公司新一代吸入藥物L608(微脂體-伊洛前列素)為
長效緩釋新藥,病患每12小時/一天2次之吸入療程,即可達到
全天候24小時的藥物覆蓋,並可減少上呼吸道的藥物刺激,
目前於澳洲將進行人體臨床一期試驗收案。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2/07/1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7/1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8號(台北寒舍艾美酒店3樓翡翠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事實發生日:112/07/1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7/1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8號(台北寒舍艾美酒店3樓翡翠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2/07/1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7/1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8號(台北寒舍艾麗酒店3樓翡翠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事實發生日:112/07/1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7/1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8號(台北寒舍艾麗酒店3樓翡翠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公告本公司取得經濟部工業局出具之 「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
1.事實發生日:112/07/05
2.公司名稱: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來函通知取得經濟部工業局
出具本公司「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
函文字號中華民國112年07月04日臺證密字第1121803115號。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市之申請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7/05
2.公司名稱: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來函通知取得經濟部工業局
出具本公司「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
函文字號中華民國112年07月04日臺證密字第1121803115號。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市之申請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生技園區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08號11樓及11樓之1
2.事實發生日:112/6/28~112/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承租單位數量:2,842.9平方公尺,折合859.98坪。
(2)每單位租金:每坪2,090~2,304元(未稅)/月。
(3)使用權資產總額:137,389,69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世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賃期間及租賃金額依租賃契約規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與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使用權資產公允價值評估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卓燁會計師事務所
(2)估價金額:使用權資產價值為新台幣137,389,693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閔凱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八九)專高字第30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年6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年6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台北生技園區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08號11樓及11樓之1
2.事實發生日:112/6/28~112/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承租單位數量:2,842.9平方公尺,折合859.98坪。
(2)每單位租金:每坪2,090~2,304元(未稅)/月。
(3)使用權資產總額:137,389,69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世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賃期間及租賃金額依租賃契約規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與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使用權資產公允價值評估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卓燁會計師事務所
(2)估價金額:使用權資產價值為新台幣137,389,693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閔凱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八九)專高字第30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年6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年6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與Liquidia Technologies, Inc.簽訂專屬授權 合約,將L606新藥治療肺高壓授予Liquidia Technologies, Inc. 在北美市場研發及商業化的權利
1.事實發生日:112/06/2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Liquidia Technologies, Inc.
(以下簡稱:Liquidia)為Liquidia Corporation (NASDAQ:LQDA)
之100%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Liquidia簽訂專屬授權合約,
將L606新藥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及第三類間質性肺病
相關肺高壓(PH-ILD)及其他適應症,於北美市場之新藥研發及
商業化權利授權給Liquidia。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1)根據授權合約條款,L606新藥北美市場授權金額說明如下:
A.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及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
肺高壓(PH-ILD)適應症的部分,本公司於簽約後收取1仟萬美元
之簽約金,後續依里程碑達成情形收取總計2.15億美元之產品
開發里程金及銷售里程金。因此,上述簽約金、開發里程金以
及銷售里程金合計最高可達2.25億美元(約70億新台幣)。
B.未來若新增其他適應症或其他L606衍生產品,本公司則針對每一
新適應症或衍生產品再行分別收取產品開發里程金各1仟萬美元。
C.此外,上述產品上市後,在收取銷售權利金的部分,本公司依
銷售淨額級距另抽取低雙位數百分比之銷售權利金。
(2)本公司與美國肺高壓專業大廠Liquidia策略結盟,本公司以
微脂體專利配方之核心技術,所研發之L606肺高壓新藥,透過
長效緩釋的吸入劑型,以提供病患未滿足需求之臨床競爭優勢,
結合Liquidia擁有肺高壓藥物從臨床開發到藥證核准,
以及制定完整通路與銷售之豐富經驗,有利本公司L606新藥於
北美市場發展及銷售,並成功打開本公司產品於全球市場之能見度
與競爭力,進而擴大公司整體營運規模及增加獲利,
對財務及業務發展具有正面之助益。
10.具體目的:加速L606新藥全球之研發進展與銷售,持續提升本公司
在新藥開發之國際影響力及能見度。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合約業已於112年6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簽約後,Liquidia全權負責L606新藥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
(PAH)及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肺高壓(PH-ILD)及其他適應症於北美
市場的後續臨床研發及商業化銷售,同時,相關臨床費用及產品上市
商業支出等,亦由Liquidia全權負責。
(3)L606新藥未來將由本公司負責臨床開發至上市銷售階段之
cGMP生產,雙方以合意價格,由本公司供貨銷售予Liquidia。
(4)此外,為強化生產彈性,本公司亦會協助建置海外第二生產線,
相關投入費用亦由Liquidia全權負責。
(5)Liquidia之公告連結:
liquidia.com/news-releases/news-release-details/
liquidia-corporation-and-pharmosa-biopharm-announce
(6) Liquidia為一家總部位於美國的生技製藥公司,專注於肺高壓
藥品的開發和商業化,並為那斯達克證券交易所(NASDAQ:LQDA)之
上市公司。更多相關資訊請參閱www.liquidia.com。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
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6/2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Liquidia Technologies, Inc.
(以下簡稱:Liquidia)為Liquidia Corporation (NASDAQ:LQDA)
之100%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Liquidia簽訂專屬授權合約,
將L606新藥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及第三類間質性肺病
相關肺高壓(PH-ILD)及其他適應症,於北美市場之新藥研發及
商業化權利授權給Liquidia。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1)根據授權合約條款,L606新藥北美市場授權金額說明如下:
A.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及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
肺高壓(PH-ILD)適應症的部分,本公司於簽約後收取1仟萬美元
之簽約金,後續依里程碑達成情形收取總計2.15億美元之產品
開發里程金及銷售里程金。因此,上述簽約金、開發里程金以
及銷售里程金合計最高可達2.25億美元(約70億新台幣)。
B.未來若新增其他適應症或其他L606衍生產品,本公司則針對每一
新適應症或衍生產品再行分別收取產品開發里程金各1仟萬美元。
C.此外,上述產品上市後,在收取銷售權利金的部分,本公司依
銷售淨額級距另抽取低雙位數百分比之銷售權利金。
(2)本公司與美國肺高壓專業大廠Liquidia策略結盟,本公司以
微脂體專利配方之核心技術,所研發之L606肺高壓新藥,透過
長效緩釋的吸入劑型,以提供病患未滿足需求之臨床競爭優勢,
結合Liquidia擁有肺高壓藥物從臨床開發到藥證核准,
以及制定完整通路與銷售之豐富經驗,有利本公司L606新藥於
北美市場發展及銷售,並成功打開本公司產品於全球市場之能見度
與競爭力,進而擴大公司整體營運規模及增加獲利,
對財務及業務發展具有正面之助益。
10.具體目的:加速L606新藥全球之研發進展與銷售,持續提升本公司
在新藥開發之國際影響力及能見度。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合約業已於112年6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簽約後,Liquidia全權負責L606新藥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
(PAH)及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肺高壓(PH-ILD)及其他適應症於北美
市場的後續臨床研發及商業化銷售,同時,相關臨床費用及產品上市
商業支出等,亦由Liquidia全權負責。
(3)L606新藥未來將由本公司負責臨床開發至上市銷售階段之
cGMP生產,雙方以合意價格,由本公司供貨銷售予Liquidia。
(4)此外,為強化生產彈性,本公司亦會協助建置海外第二生產線,
相關投入費用亦由Liquidia全權負責。
(5)Liquidia之公告連結:
liquidia.com/news-releases/news-release-details/
liquidia-corporation-and-pharmosa-biopharm-announce
(6) Liquidia為一家總部位於美國的生技製藥公司,專注於肺高壓
藥品的開發和商業化,並為那斯達克證券交易所(NASDAQ:LQDA)之
上市公司。更多相關資訊請參閱www.liquidia.com。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
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股東會日期:112/06/21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財務報表
及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通過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4)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財務報表
及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通過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4)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代表人競業 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王建志
(2)董 事:富可紳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顏文旭
(3)董 事:甘 霈
(4)董 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5)董 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代表人:孔德鈞
(6)獨立董事:吳力人
(7)獨立董事:張文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 事:王建志
鳳絲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吉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
(2)法人董事代表人:顏文旭
富可紳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
(3)董 事:甘 霈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
(4)法人董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太豪生醫(股)公司法人董事
精準健康(股)公司法人董事
康博醫創(股)公司法人董事
(5)法人董事代表人:孔德鈞
QT Medical, Inc.法人代表人董事
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6)獨立董事:吳力人
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杉管理顧問水牛生技基金投審委員
上海復興醫藥集團顧問
(7)獨立董事:張文昌
台北醫學大學董事會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1~113/10/2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3,152,984權,贊成權數82,592,872權,
佔總權數99.32%;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王建志
(2)董 事:富可紳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顏文旭
(3)董 事:甘 霈
(4)董 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5)董 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代表人:孔德鈞
(6)獨立董事:吳力人
(7)獨立董事:張文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 事:王建志
鳳絲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吉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
(2)法人董事代表人:顏文旭
富可紳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
(3)董 事:甘 霈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
(4)法人董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太豪生醫(股)公司法人董事
精準健康(股)公司法人董事
康博醫創(股)公司法人董事
(5)法人董事代表人:孔德鈞
QT Medical, Inc.法人代表人董事
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6)獨立董事:吳力人
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杉管理顧問水牛生技基金投審委員
上海復興醫藥集團顧問
(7)獨立董事:張文昌
台北醫學大學董事會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1~113/10/2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3,152,984權,贊成權數82,592,872權,
佔總權數99.32%;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6/12
2.發行股數:普通股6,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5元
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3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6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數90%
計5,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亦即每仟股可認購48.61781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拼湊,
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機構拼湊事宜,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7/16
13.最後過戶日:112/07/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7/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7/16
16.股款繳納期間:112/7/21~112/8/2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6/1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復興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莊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
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07月11日前親臨本公
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名稱」(地址台北市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07月11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發行股數:普通股6,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5元
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3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6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數90%
計5,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亦即每仟股可認購48.61781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拼湊,
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機構拼湊事宜,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7/16
13.最後過戶日:112/07/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7/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7/16
16.股款繳納期間:112/7/21~112/8/2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6/1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復興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莊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
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07月11日前親臨本公
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名稱」(地址台北市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07月11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6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由員工認購,計6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90%由原股東認購,計5,4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拼湊,
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機構拼湊事宜,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
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6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由員工認購,計6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90%由原股東認購,計5,4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拼湊,
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機構拼湊事宜,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
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5.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5.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相關事宜(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96號10樓壹廳(台北南港老爺行旅酒店)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營運報告案
(2)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
(4)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5)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
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本公司將於112年4月14日起至112年4月24日止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間
上述期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常會議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暨會計處(地址: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
66號3樓之3)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
自112年5月20日至112年6月18日止,請股東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e票通」【網址: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96號10樓壹廳(台北南港老爺行旅酒店)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營運報告案
(2)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
(4)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前之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5)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
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本公司將於112年4月14日起至112年4月24日止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間
上述期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常會議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暨會計處(地址: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
66號3樓之3)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
自112年5月20日至112年6月18日止,請股東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e票通」【網址: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71,53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6,50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6,50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66,50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7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9,36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8,24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61,11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71,53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6,50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6,50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66,50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7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9,36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8,24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61,11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開發中吸入新藥L606(微脂體-曲前列環素)用於治療 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之第三期臨床試驗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申請擴大收案病患族群之變更
1.事實發生日:112/03/16
2.公司名稱: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吸入新藥L606(微脂體-曲前列環素)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共計招募60
位病患之第三期臨床試驗業已於美國地區展開,先予敘明。
關於前述臨床試驗,本公司經與FDA討論後,向美國FDA申請擴大收案病患族群之變更。
藉由本次申請擴大收案病患族群的來源,將有助L606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第三期
臨床試驗之收案速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L606
二、用途: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已進入第三期臨床試驗,並積極商談合作授權。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
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1.本公司向美國FDA申請第三期臨床試驗擴大收案病患族群之變更。
2.原收案病患族群:正在使用Tyvaso之第一類肺動脈高壓病患(PAH)。
3.變更後收案病患族群擴增為包含以下(1)、(2)及(3)族群:
(1)正在使用Tyvaso/ Tyvaso DPI之第一類肺動脈高壓病患(PAH);
(2)正在使用Tyvaso/ Tyvaso DPI之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肺高壓病患(PH-ILD);
(3)無前列環素類藥物治療經驗之第一類肺動脈高壓病患(PAH)。
4.申請第三期臨床試驗擴大收案病患族群之變更,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經30天審查期無提出意見,將可依變更擴大收案病患族群加速進行第三期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
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1.預計完成時間:將依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六)市場現況:
1.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為致命的罕見疾病,因肺動脈血管病變引發肺高
壓,病患確診後隨病情持續惡化將造成右心室肥大及心臟衰竭,若無藥物治療
平均存活年限為2.8年。目前吸入治療藥物僅有Tyvaso/Tyvaso DPI(曲前列
環素)及Ventavis(伊洛前列素)二大類。
2.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肺高壓(PH-ILD):為間質性肺病(ILD)因肺部組織在肺
泡間不斷形成疤痕,導致肺部僵硬或纖維化引發肺高壓,由於為不可逆的疾
病,病患在病情持續惡化下,使得呼吸困難,最終造成右心室衰竭及呼吸衰
竭。過去PH-ILD病患面臨無藥可醫、生命受到威脅的困境,直到110年4月
及111年5月吸入藥物Tyvaso及Tyvaso DPI(曲前列環素)分別經美國FDA核
准同意擴增用以治療PH-ILD,才使得病患得以有藥進行治療。
3.本公司治療肺動脈高壓新藥L606(微脂體-曲前列環素),以Tyvaso(曲前列
環素)為對照藥,臨床法規策略以505(b)(2)途徑申請。
4.根據市場研究,主要市場在美國、歐洲及日本之罕病PAH病患人數約8.1萬
人,PH-ILD病患人數約16.6萬人。
5.111年市場研究,Tyvaso/Tyvaso DPI於美國一年PAH和PH-ILD病患治療費
用,藥廠之銷售價格約15萬美元,而公告目錄價格(WAC/Wholesale
Acquisition Cost)則約25萬美元。
6.目前Tyvaso/Tyvaso DPI(曲前列環素),由於藥物停留於患者體內的時間很
短,使得病患在治療上面臨多種困境,包含需每4小時/一天4次之吸入療
程、睡眠時段中斷治療及副作用大等需改善之問題,因此,臨床上病患極需新
一代吸入藥物上市。
7.本公司新一代吸入藥物L606(微脂體-曲前列環素)為長效緩釋新藥,病患每12
小時/一天2次之吸入療程,即可達到全天候24小時的藥物覆蓋,並可減少上
呼吸道的藥物刺激,目前正於美國進行臨床三期收案。藉由本次擴大收案病患
族群的來源,將有助L606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第三期臨床試驗之收案
速度。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3/16
2.公司名稱: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吸入新藥L606(微脂體-曲前列環素)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共計招募60
位病患之第三期臨床試驗業已於美國地區展開,先予敘明。
關於前述臨床試驗,本公司經與FDA討論後,向美國FDA申請擴大收案病患族群之變更。
藉由本次申請擴大收案病患族群的來源,將有助L606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第三期
臨床試驗之收案速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L606
二、用途: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已進入第三期臨床試驗,並積極商談合作授權。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
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1.本公司向美國FDA申請第三期臨床試驗擴大收案病患族群之變更。
2.原收案病患族群:正在使用Tyvaso之第一類肺動脈高壓病患(PAH)。
3.變更後收案病患族群擴增為包含以下(1)、(2)及(3)族群:
(1)正在使用Tyvaso/ Tyvaso DPI之第一類肺動脈高壓病患(PAH);
(2)正在使用Tyvaso/ Tyvaso DPI之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肺高壓病患(PH-ILD);
(3)無前列環素類藥物治療經驗之第一類肺動脈高壓病患(PAH)。
4.申請第三期臨床試驗擴大收案病患族群之變更,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經30天審查期無提出意見,將可依變更擴大收案病患族群加速進行第三期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
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1.預計完成時間:將依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六)市場現況:
1.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為致命的罕見疾病,因肺動脈血管病變引發肺高
壓,病患確診後隨病情持續惡化將造成右心室肥大及心臟衰竭,若無藥物治療
平均存活年限為2.8年。目前吸入治療藥物僅有Tyvaso/Tyvaso DPI(曲前列
環素)及Ventavis(伊洛前列素)二大類。
2.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肺高壓(PH-ILD):為間質性肺病(ILD)因肺部組織在肺
泡間不斷形成疤痕,導致肺部僵硬或纖維化引發肺高壓,由於為不可逆的疾
病,病患在病情持續惡化下,使得呼吸困難,最終造成右心室衰竭及呼吸衰
竭。過去PH-ILD病患面臨無藥可醫、生命受到威脅的困境,直到110年4月
及111年5月吸入藥物Tyvaso及Tyvaso DPI(曲前列環素)分別經美國FDA核
准同意擴增用以治療PH-ILD,才使得病患得以有藥進行治療。
3.本公司治療肺動脈高壓新藥L606(微脂體-曲前列環素),以Tyvaso(曲前列
環素)為對照藥,臨床法規策略以505(b)(2)途徑申請。
4.根據市場研究,主要市場在美國、歐洲及日本之罕病PAH病患人數約8.1萬
人,PH-ILD病患人數約16.6萬人。
5.111年市場研究,Tyvaso/Tyvaso DPI於美國一年PAH和PH-ILD病患治療費
用,藥廠之銷售價格約15萬美元,而公告目錄價格(WAC/Wholesale
Acquisition Cost)則約25萬美元。
6.目前Tyvaso/Tyvaso DPI(曲前列環素),由於藥物停留於患者體內的時間很
短,使得病患在治療上面臨多種困境,包含需每4小時/一天4次之吸入療
程、睡眠時段中斷治療及副作用大等需改善之問題,因此,臨床上病患極需新
一代吸入藥物上市。
7.本公司新一代吸入藥物L606(微脂體-曲前列環素)為長效緩釋新藥,病患每12
小時/一天2次之吸入療程,即可達到全天候24小時的藥物覆蓋,並可減少上
呼吸道的藥物刺激,目前正於美國進行臨床三期收案。藉由本次擴大收案病患
族群的來源,將有助L606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第三期臨床試驗之收案
速度。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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