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新店有線電視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2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1)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柏宇
(2)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施克
(3)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蘇蒯松
(4)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康宗興
監察人
(1)陳榮華
(2)林茂雄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新任董事:
(1)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柏宇
(2)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施克
(3)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蘇蒯松
(4)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賴秋明
(5)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康宗興
新任監察人:
(1)朱木琴
(2)林茂雄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新任董事:
(1)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柏宇;193,910,213
(2)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施克;193,910,213
(3)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蘇蒯松;193,910,213
(4)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賴秋明;193,910,213
(5)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康宗興;193,910,213
新任監察人:
(1)朱木琴;0股
(2)林茂雄;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13~111/06/12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20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柏宇、董事施克、
董事蘇蒯松、董事賴秋明、董事康宗興及浩鳴股份有限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20~114/06/1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柏宇、董事施克、
董事蘇蒯松、董事賴秋明、董事康宗興及浩鳴股份有限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20~114/06/1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1/06/20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公司代表人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公司代表人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重新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公司代表人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公司代表人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重新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0/182.發生緣由:109年度股東會年報補揭露第40頁主要股東名單及補揭露第13-14頁董事酬金之附註說明。3.因應措施:更正後109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 簽訂新台幣460億元整聯合授信合約。1.事實發生日:110/08/132.契約相對人: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額度管理銀行之授信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0/08/18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七年期新台幣460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公司既有之金融負債將全數由本授信案撥款清償。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再融資本公司於104年11月24日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額度管理銀行之授信銀行團洽借授信總額度新台幣590億元整之聯合授信案之貸款及支應營運資金周轉使用及資本支出等資金用途。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依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 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7/28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展延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8/13(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十時整(4)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三樓會議室(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電子書。4.其他應敘明事項:未來如遇主管機關要求、因故需調整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0/05/21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金管會指示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3.因應措施: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06/16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8/06/17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公司代表人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公司代表人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重新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8/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1)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柏宇(2)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蘇蒯松(3)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孫國昌(4)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蔡明和監察人(1)陳榮華(2)林茂雄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1)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柏宇(2)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施克(3)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松蒯松(4)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孫國昌(5)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蔡明和新任監察人:(1)陳榮華(2)林茂雄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1)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柏宇;148,398,068(2)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高金能;148,398,068(3)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蘇蒯松;148,398,068(4)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孫國昌;148,398,068(5)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蔡明和;148,398,068新任監察人:(1)陳榮華;0股(2)林茂雄;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6/07~108/06/067.新任生效日期:108/06/13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柏宇、董事施克、董事蘇蒯松、董事孫國昌、董事蔡明和及浩鳴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13~111/06/12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0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1)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柏宇(2)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高金能(3)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蘇蒯松(4)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孫國昌(5)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蔡明和監察人(1)陳榮華(2)林茂雄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1)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柏宇(2)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高金能(3)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松蒯松(4)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孫國昌(5)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蔡明和新任監察人:(1)陳榮華(2)林茂雄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1)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柏宇;103,158,367(2)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高金能;103,158,367(3)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蘇蒯松;103,158,367(4)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孫國昌;103,158,367(5)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蔡明和;103,158,367新任監察人:(1)陳榮華;0股(2)林茂雄;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6/04~105/06/037.新任生效日期:105/06/0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0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柏宇、董事高金能、董事蘇蒯松、董事孫國昌、董事蔡明和及浩鳴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5/06/07~108/06/06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5/06/0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公司代表人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公司代表人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重新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5/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590億元整 聯合授信合約。1.事實發生日:104/11/242.契約相對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1/2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七年期新台幣590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公司既有之金融負債將全數由本授信案撥款清償。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再融資本公司於99年12月17日與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管理銀行之授信銀行團洽借授信總額度新台幣52,400,000,000元整之聯合授信案之貸款及支應營運資金周轉使用等資金用途。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公告公告內容: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及一○三年六月六日第七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二、分派股票股利總額:分派股票股利共計新台幣一三九、九六一、九五○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8635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股票股利1.8635元。四、權利分派基準日:民國一○三年八月廿九日。五、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三年八月廿五日起至一○三年八月廿九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廿二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課(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2樓 電話:02-29173528)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三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0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0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04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民國一○三年六月四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整。二、開會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三樓會議室三、會議事項:本公司一○三年股東常會議事內容擬訂如后:(一)報告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核。2.一○二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敬請 鑒核。3.本公司所為背書保證之總額已達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報告案,敬請 鑒核。(二)承認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2.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三)討論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呈請 公決。2.「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呈請 公決。3.「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呈請 公決。4.「取得或處份資產作業程序」修訂案,呈請 公決。四、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停止辦理過戶。爰依上開條項規定,擬於一○三年六月四日上午十時整,假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三樓會議室召開一○三年股東常會;四月三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停止過戶期間為四月六日至六月四日止。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查詢,電話02-29173528分機102。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召集,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六、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擬於民國一○三年三月卅一日起至一○二年四月九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敬請於一○三年四月九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單送達或郵寄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二樓。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9/242.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09月2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事項如后:一.討論讓與本公司有線電視網路纜線設備及相關器材等執行細節案:本公司民國(以下同)102年4月11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會議決議為求時效及最大之效益,擬請授權董事長參酌相關有線電視纜線設備及相關器材之鑑價報告後,議定最後交易價格、交易細節並執行及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二.因洽談各家沒有意願以鑑價報告購買前開設備及器材。三.擬再次提報股東臨時會將相關有線電視纜線設備及相關器材讓售予慶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第三人,其讓與金額不得低於當期資產負債表所列資產現值。四.授權董事長議定最後交易價格、交易細節並執行及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一○二年六月四日股東常會及一○一年六月五日第七屆第一次董事會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一四三、三七三、八三○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二年八月廿九日金管證發字第一○二○○三五四○○號函核備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元整,分為一億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六○七、六九六、四九○整,分為六○、七六九、六四九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4樓及311之1號4樓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增資資金來源:自一○一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一四三、三七三、八三○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3593元)。2.發行股數:一四、三三七、三八三股。3.每股面額:壹拾元。4.發行總金額:一四三、三七三、八三○元。5.發行價格:不適用。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35.93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元整,實收資本額為七五一、○七○、三二○元整,計發行普通股七五、一○七、○三二股。參、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一○二年八月三十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一○二年八月廿六日起至一○一年八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廿三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課(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2樓,電話:02-2917-352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之權利。肆、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股利分配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股利分配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公告公告內容: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公告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股利分配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公告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二年六月四日股東常會及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七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二、分派股票股利總額:分派股票股利共計新台幣一四三、三七三、八三○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3593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股票股利2.3593元。四、權利分派基準日:民國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五、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二年八月廿六日起至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廿三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課(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311號2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2/06/0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浩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柏宇;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重新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2/06/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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