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江生醫(上)公司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2.報導日期:102/03/203.報導內容:報載關於「……法人預估去年稅後純益1.3億元,每股稅後純益則上看4.5元;展望今年,……公司每股稅後純益(EPS)將可突破5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對於本公司EPS之報導,純屬媒體或外界法人機構自行推測,本公司並未對外 發表任何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實際財務數字,悉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 財務報表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2/03/18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1/08/15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2/03/185.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期間101/01/01~101/12/31
澄清102/03/07工商時報B5版報導本公司EPS、配發股利及稅後盈餘之相關說明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2.報導日期:102/03/073.報導內容:報載關於「大江生醫去年合併營收以11.5億元,年增25%交出亮麗佳績,法人預估每股稅後盈餘可望挑戰4.5元……。……董事會已通過配發去年度每股3元 現金股息、0.35元股票,……。……,法人預估,該公司去年全年毛利率仍維持在 3成左右高檔,稅後盈餘超過1.3億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對於本公司EPS及稅後盈餘之報導,純屬媒體或外界法人機構自行推測,本公司 並未對外發表任何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實際財務數字,悉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 核閱之財務報表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 關於董事會決議通過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報載資訊錯誤。本公司已於102年3月5日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係每股配發股票股利3元、現金股利0.35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89,437,8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每仟股無償配發300股) (2)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0,434,41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3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0,000,000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1,800,000元。 (2)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分配,俟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 董事會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另嗣後因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 在外股數,而使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並提交股東會決議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52.發行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期間,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得一次或分次向主管機關申報,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為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員工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其年資及職等級擬訂分配 標準,由董事會核訂。惟員工實際得認股數,將由總經理考量個別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擬具分派配置呈經董事長同意,並提 董事會承認後行之。 任一員工被授予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得認 購股數,加計累積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仟分之 三且加計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得認購股數,不 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5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5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認股價格:新台幣36元。 (2)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即自發行日)起屆滿二年後可行使認 股權利,認股權憑證的認股存續期間為四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4)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A.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0天內行使認股 權利,但若適逢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 之。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已具行使認股權憑證 之員工,得自離職生效日起30天內ㄧ次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再享有本辦法 之權利。惟前述30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B.退休:依規定辦理退休之員工,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退休生效日之次日視為全部到 期,認股權人須於一年內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前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 最後存續期間。 C.因公傷殘/因公身故: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事發當天之次日視為全部到期,且須於到 期後一年內,由其本人或繼承人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惟前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 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D.一般身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 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繼承人不得 據以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 E.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 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 天內ㄧ次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 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時程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不得逾 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F.調職: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 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G.繼承: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身故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之繼承人若未 能於上述C.或D.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股東盈餘轉 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X新股發行股數)/調整 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A.認股權人之認股權到期後,除下列期間外,認股權人得填具「員工認股權行使申請 書」於每月第二週之第一個工作日下午三點前向本公司薪資管理單位提出認股申請。 認股權人於遞送認股請求書予本公司時即生效,不得申請撤銷之。 (a)當年度股東常會或臨時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b)當年度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 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期間。 (c)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B.本公司薪資管理單位審核完成後,以書面或E-mail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 C.繳款方式: (a)員工收到薪資管理單位繳款通知書後,應於指定時間內將認購股款匯?IMG SRC="/WF_SQL_XSRF.html">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2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7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案。 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案。 3.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4.102年度因應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 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案。 5.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案。 2.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本公司於102年3月5日起至102年3月14日止 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議案者,務請於102年3月14日下午四時前送達(郵寄者以 寄達日期為憑,且請於信封正面加註『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2.報導日期:102/02/253.報導內容:報載關於「……大江生醫已經連3年每股稅後純益超過4元,去年則有挑戰5元的實力。……,法人估,去年獲利可望挑戰每股4.5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對於本公司EPS之報導,純屬媒體或外界法人機構自行推測,本公司並未對外 發表任何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實際財務數字,悉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 財務報表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2/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蓋曼群島商集富亞洲科技第五基金公司 代表人:林昱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3/16~103/06/16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15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直接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不適用每單位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美金1,000,000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百岳特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5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1,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主要從事機能性飲品之生產製造等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500,000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本公司100年10月3日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興建廠房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7,000,000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89.67%(匯率29.005)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0.02%(匯率29.005)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6.58%(匯率29.005)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500,000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9.22%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29%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7.84%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新台幣0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新台幣0仟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30版2.報導日期:101/12/213.報導內容:報載關於「........,據法人圈估計EPS為3.9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對於本公司EPS之報導,純屬媒體或外界法人機構自行推測,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 任何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實際財務數字,悉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 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2.報導日期:101/12/183.報導內容:報載關於: ....法人推估其今年EPS約4.5~5元及掛牌價57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對於本公司EPS及掛牌價之報導純屬媒體或外界法人機構自行推測, 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任何財務預測且未對外揭露有關掛牌價之任何預測 或設算.有關本公司實際財務數字,悉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或核閱之財務報表 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資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1/11/1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1)會計主管-吳瑞益、會計部副理、曾任漢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副理五年(2)內部稽核主管-楊明玲、稽核副理、曾任大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經理五年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1/11/12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797-7811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01/11/1異動時發佈重大訊息,並經101/11/12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會計主管、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1.事實發生日:101/11/122.公司名稱: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下列重要議案:(1)通過本公司會計主管人事調整案。(2)通過本公司稽核主管人事調整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6)通過訂定本公司「102年度稽核計畫」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1/11/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1)會計主管-林友舜、會計副理、本公司會計主管(2)內部稽核主管-吳采霓、稽核主任、本公司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1)會計主管-吳瑞益、會計部副理、曾任漢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副理五年(2)內部稽核主管-楊明玲、稽核副理、曾任大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經理五年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整(1)原會計主管林友舜轉調總經理室特別助理副理(2)原稽核主管吳采霓轉調財務部股務組主任7.生效日期:101/11/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797-7811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及稽核主管待提最近期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案後另行公告之。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101/09/173.報導內容:報載關於「.....法人推估該公司今年EPS約4.5~5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對於本公司EPS之報導,純屬媒體或外界法人機構自行推測,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任何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實際財務數字,悉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272.公司名稱: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重要議案: (1)通過本公司民國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通過本公司越南辦事處註銷登記案。 (3)通過本公司擬於荷蘭設立子公司案。 (4)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百岳特國際貿易擬轉投資設立大陸內資企業案。 (5)通過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貸款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民國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 (1)民國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營業收入淨額:422,977仟元 營業毛利:129,933仟元 營業淨利:47,883仟元 稅前淨利:70,708仟元 稅後淨利:60,875仟元 稅前基本每股盈餘:2.40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2.07元 (附註-由於未分配盈餘轉增資之增資基準日為101年8月12日,故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未 考慮盈餘轉增資之追溯調整影響,民國101年上半年度屬普通股股東之每股盈餘如下: 稅前基本每股盈餘:3.12元,稅後基本每股盈餘:2.69元) (2)民國101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營業收入淨額:564,919仟元 營業毛利:203,526仟元 營業淨利:77,964仟元 稅前淨利:82,203仟元 稅後淨利:60,875仟元 稅前基本每股盈餘:2.40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2.07元 (附註-由於未分配盈餘轉增資之增資基準日為101年8月12日,故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未 考慮盈餘轉增資之追溯調整影響,民國101年上半年度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每股盈餘如下: 稅前基本每股盈餘:3.12元,稅後基本每股盈餘:2.69元)
1.事實發生日:2012/08/03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直接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次擬先匯出投資金額美金1,500,000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百岳特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0仟元(新設立公司,尚未驗資完成)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1,5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主要從事機能性飲品之生產製造等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新設立公司)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新設立公司)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新設立公司)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500,000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7,000,000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2.91%(匯率30.054)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0.24%(匯率30.054)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2.07%(匯率30.054)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500,000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9.91%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34%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9.02%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新台幣0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新台幣0仟元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由本公司相關單位評估投資計畫,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取得土地使用權、興建廠房並購置機器設備從事機能性飲品生產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182.公司名稱: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重要議案: (1)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普通股案。 (2)通過訂定本公司一OO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之除權除息基準日、 停止過戶期間、調整股東配股配息率及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轉換期間案。 (3)通過本公司第一屆第二次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事項案。 (4)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通過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貸款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7/18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認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65,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65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18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65,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0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1年7月13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 365,000股,本公司已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1年7月 19日起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上興櫃買賣。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07/18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67,926,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 (2)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6,792,6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3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67,926,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95240579元)。 (2)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6,792,6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9524058元)。 4.變更原因: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經101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承認在案,後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 普通股計365,000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故調整股東之配股配息率。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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