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必瑞特生技(興)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1.事實發生日:113/11/19
2.發生緣由:
(1)股東會決議日:113/11/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道隆
董事:達昌創業(股)公司
董事:唐豪悅
董事: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李亞儒
董事:李琳媛
獨立董事:楊宗霖
獨立董事:郭慈容
獨立董事:林成蔚
獨立董事:譚耀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
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
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
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
持股比例: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1/19
2.發生緣由:
(1)股東會決議日:113/11/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道隆
董事:達昌創業(股)公司
董事:唐豪悅
董事: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李亞儒
董事:李琳媛
獨立董事:楊宗霖
獨立董事:郭慈容
獨立董事:林成蔚
獨立董事:譚耀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
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
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
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
持股比例: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11/1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林道隆/本公司董事長
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李亞儒/本公司董事
達昌創業(股)公司 代表人吳孟璘/本公司董事
唐豪悅/本公司董事
張秋煌/本公司董事
監察人:
游玉蓮/本公司監察人
陳家俊/本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林道隆/本公司董事長
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李亞儒/本公司董事
達昌創業(股)公司/本公司董事
唐豪悅/本公司董事
李琳媛/台灣奇士美化粧品總經理
獨立董事:
郭慈容/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譚耀南/K&L Gates 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林成蔚/台灣韌興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楊宗霖/臺灣大學醫學院耳鼻喉科教授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四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林道隆:1,668,332股
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李亞儒:2,500,000股
達昌創業(股)公司:864,936股
唐豪悅:0股
李琳媛:0股
獨立董事:
郭慈容:0股
譚耀南:0股
林成蔚:0股
楊宗霖: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6/30~113/06/29
7.新任生效日期:113/11/19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設置五席董事及兩席監察人,改為七席董事
(含四席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以取代監察人制度。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林道隆/本公司董事長
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李亞儒/本公司董事
達昌創業(股)公司 代表人吳孟璘/本公司董事
唐豪悅/本公司董事
張秋煌/本公司董事
監察人:
游玉蓮/本公司監察人
陳家俊/本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林道隆/本公司董事長
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李亞儒/本公司董事
達昌創業(股)公司/本公司董事
唐豪悅/本公司董事
李琳媛/台灣奇士美化粧品總經理
獨立董事:
郭慈容/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譚耀南/K&L Gates 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林成蔚/台灣韌興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楊宗霖/臺灣大學醫學院耳鼻喉科教授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四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林道隆:1,668,332股
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李亞儒:2,500,000股
達昌創業(股)公司:864,936股
唐豪悅:0股
李琳媛:0股
獨立董事:
郭慈容:0股
譚耀南:0股
林成蔚:0股
楊宗霖: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6/30~113/06/29
7.新任生效日期:113/11/19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設置五席董事及兩席監察人,改為七席董事
(含四席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以取代監察人制度。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更正最後辦理過戶日期)
1.事實發生日:113/09/27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普通股66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6,200,000元。
(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70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66,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90%計594,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
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
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對子公司增資。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25。
(12)最後過戶日:113/10/20。
(13)停止過戶期間:113/10/21~113/10/25。
(14)股款繳納期間:
(15)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3/10/26~113/11/26。
(16)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3/11/27~113/11/2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13年9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於113年9月25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證櫃新字第1130008948號函申報生效。
(2) 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0月21日~113年10月25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
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至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F),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27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普通股66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6,200,000元。
(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70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66,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90%計594,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
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
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對子公司增資。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25。
(12)最後過戶日:113/10/20。
(13)停止過戶期間:113/10/21~113/10/25。
(14)股款繳納期間:
(15)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3/10/26~113/11/26。
(16)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3/11/27~113/11/2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13年9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於113年9月25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證櫃新字第1130008948號函申報生效。
(2) 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0月21日~113年10月25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
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至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F),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27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普通股66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6,200,000元。
(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70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66,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90%計594,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
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
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對子公司增資。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25。
(12)最後過戶日:113/10/20。
(13)停止過戶期間:113/10/21~113/10/25。
(14)股款繳納期間:
(15)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3/10/26~113/11/26。
(16)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3/11/27~113/11/2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13年9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於113年9月25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證櫃新字第1130008948號函申報生效。
(2) 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0月21日~113年10月25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
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至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
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F),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普通股66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6,200,000元。
(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70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66,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90%計594,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
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
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對子公司增資。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25。
(12)最後過戶日:113/10/20。
(13)停止過戶期間:113/10/21~113/10/25。
(14)股款繳納期間:
(15)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3/10/26~113/11/26。
(16)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3/11/27~113/11/2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13年9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於113年9月25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證櫃新字第1130008948號函申報生效。
(2) 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0月21日~113年10月25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
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至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
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F),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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