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普(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2/132.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過額配售數量為普通股447仟股,每股價格新台幣28元。 (2)公開承銷數量為普通股2,980仟股(不包含過額配售數量)。 (3)過額配售數量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 (4)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1/12/18-101/10/22。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B5)及工商時報(C7)2.報導日期:101/12/12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及工商時報101/12/12報導:法人預估,惠普今年營收上看7.3至7.4億元,較去年成長約1成。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上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資訊,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 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112.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9428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312,000股,每股 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33,12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6日 金管證發字第101004942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 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8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92,736仟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31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12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9428號函核准,並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股票上櫃買賣開始日為101年12月18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二、茲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興櫃股票:普通股26,484,9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64,849,980元整。(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上櫃股數:股款繳納憑證3,31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3,120,000元整。(三)累計上櫃總股數:29,796,9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97,969,980元整。(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訂於101年12月18日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並直接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請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可,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四、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
1.事實發生日:101/12/042.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3)聯絡電話:(02)2703-5000。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11/27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1/27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大倉久和大飯店3樓久和廳(台北市南京東路一段9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wellpool.com.tw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152.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員工認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城東分行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世貿分行二、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彰化商業銀行北門分行
1.事實發生日:101/11/152.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3,31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942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惟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12月5日至101年12月10日(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12月6日至101年12月10日(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2月12日至101年12月13日(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12月11日(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12月13日(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2月14日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如因應客觀環境之評估,需予以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2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312,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3,12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暫定以新台幣28元溢價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32,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2,980,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本公司100年11月23日股東臨時會之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以作為上櫃前新股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無畸零股,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初次上櫃申請案,業經101年10月19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通過,擬依相關規定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及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需予以變更計劃時,或其他本案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1/08/13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0/07/01~101/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1/08/13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惠普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01年0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261,1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7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209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另提撥新台幣37,835,712元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預計101年09月17日發放。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各種合成纖維及其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2.各種地毯及其他屬於毯類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施工業務。3.汽車之買賣業務。4.汽車之修護及保養業務。5.各項窗簾、布窗簾、百葉窗、壁紙、地磚、磁磚之製造及買賣。6.C901990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水泥纖維板、氧化鎂板、石膏板、矽酸鈣板)7.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8.代理前各項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之投標報價經銷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22,650,000元,分為62,26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採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252,238,080元,分為25,223,808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五)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鄭州路139號5樓之1(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名,監察人三名,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日期:70年11月9日訂立,101年6月26日第二十八次修正。(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2,611,900元,發行新股1,261,190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2.股東紅利發行新股係按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其所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64,849,980元,分為26,484,9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一)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十二)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7,835,71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現金股利分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本公司董事會謹訂於101年8月21日為除權(息)基準日,依法自101年8月17日至101年8月21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1年8月16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101年8月16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享配股、配息之權利。五、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六、相關財務報表請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七、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1/06/26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承認本公司一O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通過承認本公司一OO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通過討論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通過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通過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通過補選本公司第十一屆獨立董事案。 獨立董事當選人陳世宗 通過解除第十一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世宗,宏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0/11/23 ~ 103/11/227.新任生效日期:101/06/26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張世宗 (2)董事:國產實業建設(股)公司代表人林信智 (3)董事:國產實業建設(股)公司代表人黃桂妹 (4)董事:盛保熙 (5)獨立董事:朱立聖 (6)獨立董事:鄭聖穎 (7)獨立董事:陳世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第十一屆董事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世宗先生,宏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補行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01 ~ 103/11/22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5/182.法人名稱: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志昶 國產實業(湖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信智 國產實業建設(股)公司 總經理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1/23~103/11/227.新任生效日期:101/05/18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1/05/07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苗栗縣公館子段397-1地號等16筆土地新建廠房,違反建築法第25條,依 建築法第86條規定,罰緩新台幣888,255元整。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於101/05/08繳納罰鍰後取得苗栗縣政府核發之建造執照。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888,255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101/05/08繳納罰鍰後取得苗栗縣政府核發之建造執照。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3/272.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茲揭露主要損益項目如下: 財務報告 營收淨額 671,179千元 營業毛利 163,887千元 稅後淨利 89,855千元 每股稅後盈餘(元) 3.56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0年年度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自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鄭州路137號國產大樓一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 (4)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6)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討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3)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4)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5)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 (6)討論解除第十一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會提出議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將於中華民國 101年04月18日起至101年04月27日止(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或 〔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以寄(送)達為憑),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會之提案 及提名。受理提案處所:惠普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鄭州路139號5樓之1,聯絡電話: 02-2553-3099分機12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盈餘分配每股無償配發新台幣1.5元,總計新台幣37,835,712元 (2)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每股無償配發新台幣0.5元(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總計新台 幣12,611,900元俟股東會通過,由董事會訂定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暨後續相關發放事宜 。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為新台幣2,426,077元,董監事酬勞金額為新台幣2,426,077 元。 (2)本公司嗣後因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使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 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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