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星光通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1/09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度前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漏植調整分錄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之合併財務報告報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補正九十九年度前三季合併財務報表之本期損益更正前 90,066 更正後 88,109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10/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丹荔 / 稽核主管 / 華星光通科技(股)公司稽核主任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麗娟 / 稽核主管 / 台灣大哥大(股)公司稽核主任管理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舊任者因職涯規劃離職,100年10月25日董事會通過任用新任稽核主管。7.生效日期:100/10/25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5251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0/06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100年10月4日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百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6.因應措施:俟日期確定後將另行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預計員工認股、詢價圈購、公開申購、詢圈繳款日及特定人繳款截止日等,因承銷作業不及,時程延後,俟日期確定後將另行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百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7,220,000元發行普通股3,72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175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3.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4.F401010 國際貿易業。5.I501010 產品設計業。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律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8,513,620元,分為37,851,36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龍園七路50號。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均得連選連任。七、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722,000股,除保留15%計558,3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3,163,7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排除公司法第二六七條第三項原股東優先認購之規定,全數提撥供上櫃前公開承銷,其中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5,733,620元,分為41,573,36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畫概要: 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十一、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永豐商業銀行中壢分行及全省各分行2.詢價圈購: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預計繳款期間:原預計員工認股、詢價圈購、公開申購、詢圈繳款日及特定人繳款截止日等,因承銷作業不及,時程延後,俟日期確定後將另行公告。十三、主辦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查詢。2.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時間將另行公告。3.本公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4.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百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7,220,000元發行普通股3,72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175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3.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4.F401010 國際貿易業。5.I501010 產品設計業。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律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55,563,620元,分為35,556,36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龍園七路50號。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均得連選連任。七、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722,000股,除保留15%計558,3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3,163,7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排除公司法第二六七條第三項原股東優先認購之規定,全數提撥供上櫃前公開承銷,其中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92,783,620元,分為39,278,36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畫概要: 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十一、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永豐商業銀行中壢分行及全省各分行2.詢價圈購: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預計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 100年 10 月 27 日。2.詢價圈購: 100 年 10 月 18 日至 100 年 10 月 24 日。3.公開申購: 100 年 10 月 20 日至 100 年 10 月 24 日。4.詢圈繳款日: 100 年 10 月 27 日。5.特定人繳款截止日: 10 年 10 月 28 日。十三、主辦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查詢。2.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預計於 100 年 11 月 1 日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起上櫃買賣,請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票。本次未提供集保帳戶者,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 2381-6288)辦理。3.本公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4.特此公告。
本公司受邀參加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主辦之「2011新興產業投資博覽會」資訊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0/09/19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概況、產品簡介及產業概況、營運概況及核心競爭與未來發展4.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
1.發生變動日期:NA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劉容生先生、獨立董事黃金龍先生、董事陳五福先生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0/07/2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百年盈餘轉增資新股發放及分派現金股利發放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本年度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336,594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5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於100年8月19日經授中字第100324124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1)已發行股份:普通股35,087,268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臺幣350,872,680元。(2)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1,336,594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臺幣13,365,940元。(3)增資後總股數為36,423,862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臺幣364,238,620元。(4)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5)增資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6)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三樓。TEL:(02)2381-6288)。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0年9月9日發放,並採無實體發行於當日將股票劃撥至各股東之集保帳戶,未依期間提供集保帳戶之股東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利發放通知書」第四聯「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檢附集保帳號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增資股票轉撥事宜。四、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0年9月9日,郵匯費將自股東之現金股利中扣除後,匯入股東提供之本人銀行帳戶或郵寄支票至股東通訊處。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8/31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XBRL電子檔案誤植稀釋每股盈餘數字,但原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整本)無錯誤。稀釋每股盈餘 100年上半年度 0.99 100年上半年度 1.79 (更正前)稀釋每股盈餘 100年上半年度 0.96 100年上半年度 1.75 (更正後)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XBRL電子檔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722,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7,22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5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58,300股8.公開銷售股數:3,163,7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ㄧ集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惟不得參予99年度盈餘分配。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訂定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本案所訂計劃內容、發行價格及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客觀環境改變需要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縣中壢市中工段336、336-3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100/8/1~100/8/1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5765平方公尺,折合1743.91坪、每坪單價14.1萬元及交易總金額245,89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付款條件 : 簽約款26,000仟元 第二期:26,000仟元 第三期:26,000仟元 第四期:167,890仟元限制條款及其他 : 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191,831,200元。 2.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228,453,520元。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1.馮錦典 2.鄭義嚴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91)台內估字第000062號 2.(96)台內估字第00029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本評估人認為華星光通科技取得桃園縣中壢市中工段336、336-3地號土地,取得價格每坪新台幣141,000元整,價格介於上述每坪新台幣110,000元整至141,838元整之間,尚屬合理。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蕭輔國 , 1,500仟元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自建廠房及辦公室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縣中壢市中工段336、336-3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100/8/1~100/8/1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5765平方公尺,折合1743.91坪、每坪單價14.1萬元及交易總金額245,89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付款條件 : 簽約款26,000仟元 第二期:26,000仟元 第三期:26,000仟元 第四期:167,890仟元限制條款及其他 : 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估價金額191,831,200元。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馮錦典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1)台內估字第000062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蕭輔國 , 1,500仟元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自建廠房及辦公室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報同意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已公開發行普通股34,219,768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42,197,68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櫃股票乙案。
1.契約種類:土地2.事實發生日:100/7/29~100/7/29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契約標的:桃園縣中壢市中工段336、336-3地號契約總金額 : 245,890仟元(不含仲介佣金及契稅及規費) 契約起迄日期:尚未簽約限制條款及其他:無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用,另估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式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採用比較法及收益法進行評估。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馮錦典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1)台內估字第000062號8.取得之具體目的:自建廠房暨辦公室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估價之標的物:桃園縣中壢市中工段336、336-3地號11.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5.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16.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約定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 特殊約定條款
1.事實發生日:100/07/29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0年7月21日決議購置土地自建廠房及辦公室案,該次決議購買之土地(未簽約)地主因稅務考量不與本公司進行後續簽約作業,因此本公司另行尋找土地標的。6.因應措施: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購置中壢市中工段336、336-3地號,並授權,總經理進行土地簽約相關後續作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22)日下午召開第六屆第二十五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 日期:民國100年07月22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22)日下午召開第六屆第二十五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為利第一及第二上櫃(市)公司得依規定來我國發行新台幣計價外國債券並申請上櫃,會中討論通過「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及「對有價證券上櫃費費率標準」修正條文。並討論通過外國發行人欣厚科技、華星光通科技、亞泰影像科技及宇隆科技等4家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1.事實發生日:100/07/212.原公告申報日期:NA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不適用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修訂緣由 :為確保未來股東及員工權益,修改九十五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2)修訂內容:本辦法新增第5條第2款第4點,修訂後內容如下:4. 為維護股東及員工權益,董事會得於公司上市上櫃掛牌前,訂定特定期間允許所有未屆期認股權證,提前執行並將該等股票交由信託機構統一保管。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7/21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0年4月28日決議購置土地自檢廠房及辦公室案,該次決議購買之土地(未簽約)因該土地係賣方由法拍取得,因法院作業發生瑕疵,以致無法完成交易,現賣方正進成司法程序,本公司惟恐司法程序延宕廢時誤及本公司建廠時程,因此另行尋找土地標的。6.因應措施:董事會再授權總經理及經營團隊另行再尋找新土地標的及相關前期作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2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0,265,940元,每仟股配發29.2583股。(二)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6,843,960元,每股分派新台幣0.195055元。(三)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4,150,9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8/085.最後過戶日:100/08/09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10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148.除權(息)基準日:100/08/14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7/21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民國99年10月7日董事會決議為配合股票申請上(市)櫃採新制承銷制度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本次董事會決議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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