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星光通科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九十七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1.事實發生日:100/07/212.原公告申報日期:NA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不適用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修訂緣由 :為確保未來股東及員工權益,修改九十七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2)修訂內容:本辦法新增第5條第2款第4點,修訂後內容如下:4. 為維護股東及員工權益,董事會得於公司上市上櫃掛牌前,訂定特定期間允許所有未屆期認股權證,提前執行並將該等股票交由信託機構統一保管。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種類:土地2.事實發生日:100/7/21~100/7/21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契約標的:桃園縣中壢市東園路28號契約總金額 : 約2.9億(含整地費用/不含仲介佣金及契稅及規費) 契約起迄日期:尚未簽約限制條款及其他:無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用,另估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式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採用比較法及收益法進行評估。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馮錦典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1)台內估字第000062號8.取得之具體目的:自建廠房暨辦公室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估價之標的物:桃園縣中壢市東園路28號11.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5.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6.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約定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 特殊約定條款
公告序號:1主旨:華星光通科技(股)公司一百年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及股票股利分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3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026,594股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310,000股,每股面額NT$10元。共發行新股1,336,594股。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 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559號函核准。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A.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B.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C.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D.F401010國際貿易業。E. I501010產品設計業。F.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律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龍園七路50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三日訂立,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七次修訂。(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任期三年。(七)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50,872,680元,分為35,087,2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放現金股利暨其他發行條件:(1).以99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0,265,940元,發行新股1,026,594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9.2583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辦理者按股票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之。(2).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4,150,900元,其發行股數以99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13.39元計算,發行新股310,000股。(3).以上共計發行新股1,336,594股,每股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5).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843,96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195055元,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屆時將另行公告發放日期並分函通知各股東。(6).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領取。(九)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64,238,620元,分為36,423,86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畫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訂100年8月14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自100年8月10日起至100年8月1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0年8月9日下午16時0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TEL:(02)2381-6288,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1.事實發生日:100/07/19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九十九年度年報第26頁、第42頁、第55頁、第132頁及第138頁。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年報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13)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通過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日期:民國100年07月13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13)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通過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時資本額三億四千二百一十九萬八仟元,董事長為龔行憲,推薦證券商係永豐金證券、日盛證券及群益證券。 該公司九十九年度之營業收入為十億零六仟六百八十六萬三仟元,稅後純益為九千零八十六萬二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二.七七元。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年第4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內容: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9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0558號函暨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原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34,219,768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42,197,680元整。2、本公司於100年7月4日受理97年度第四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普通股股數40,000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0年7月8日(星期五)起於興櫃買賣。3、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 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1.股東會日期:100/06/23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事項(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二)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0/05/11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99/04/01~100/03/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申請上櫃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0/05/1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784號1樓(鎵興企管公司會議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書。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修訂本公司九十五年及九十七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二、承認事項及討論事項1.承認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99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2.討論99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期間自一00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00年四月二十五日止,受理處桃園縣中壢市自強一路10號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為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00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2011/03/24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500,000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蘇州長瑞光電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5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5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研究設計製造光收發器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6,807,446,23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1,059,232.23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500,000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2,000,000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8.81%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9.18%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3.65%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500,000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4.36%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7%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0.42%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投資損失新台幣17,495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784號1樓(鎵興企管公司會議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書。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99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期間自一00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00年四月二十五日止,受理處桃園縣中壢市自強一路10號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為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00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9/12/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淑娟 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歐熏卿暫代稽核人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職涯規劃7.生效日期:99/12/31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年第三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 公告序號:6主旨:公告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年第三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內容:一、 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9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0558號函暨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 公告事項:1、 原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33,243,268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32,432,680元整。2、 本公司於99年12月27日受理97年度第三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普通股股數106,250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99年12月31日(星期五)起於興櫃買賣。3、 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三、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 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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