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口電子支付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5/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3年4月30日第四屆第九次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資本額新臺幣300,000,000元及銷除已
發行股份3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4,279,079股)。本案業奉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2366號函准予照
辦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8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8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38,077,54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
股5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23,798,46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300,000,00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3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4,279,079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比例為37.5%。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
每仟股折減375股以彌補虧損。
四、本次減資基準日及換發股票作業相關時程訂定如下:
(一) 減資基準日:113年5月22日。
(二)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7月2日。
(三)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7月3日至113年7月7日止。
(四) 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113年7月7日。
(五) 減資換發新股開始日:113年7月18日。
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前,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4月30日第四屆第九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3年4月30日第四屆第九次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資本額新臺幣300,000,000元及銷除已
發行股份3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4,279,079股)。本案業奉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2366號函准予照
辦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8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8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38,077,54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
股5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23,798,46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300,000,00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3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4,279,079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比例為37.5%。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
每仟股折減375股以彌補虧損。
四、本次減資基準日及換發股票作業相關時程訂定如下:
(一) 減資基準日:113年5月22日。
(二)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7月2日。
(三)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7月3日至113年7月7日止。
(四) 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113年7月7日。
(五) 減資換發新股開始日:113年7月18日。
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前,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3年4月30日第四屆第九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2/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2年4月11日第四屆第二次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資本額新臺幣119,000,000元及銷除已
發行股份11,9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922,456股)。本案業奉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5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0425號函准予照
辦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619,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61,9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
股5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8,077,54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119,000,00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11,9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922,456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比例為19.2%。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
每仟股折減192股以彌補虧損。
四、本次減資基準日及換發股票作業相關時程訂定如下:
(一) 減資基準日:112年5月15日。
(二)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6月15日。
(三)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6月16日至112年6月20日止。
(四) 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112年6月20日。
(五) 減資換發新股開始日:112年6月30日。
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前,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2年4月11日第四屆第二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2年4月11日第四屆第二次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資本額新臺幣119,000,000元及銷除已
發行股份11,9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922,456股)。本案業奉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5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0425號函准予照
辦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619,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61,9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
股5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8,077,54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119,000,00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11,9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922,456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減資比例為19.2%。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
每仟股折減192股以彌補虧損。
四、本次減資基準日及換發股票作業相關時程訂定如下:
(一) 減資基準日:112年5月15日。
(二)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6月15日。
(三)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6月16日至112年6月20日止。
(四) 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112年6月20日。
(五) 減資換發新股開始日:112年6月30日。
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前,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2年4月11日第四屆第二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5/05
2.發生緣由:111年度股東會年報更正第19頁、第21頁、第73頁、第83頁及第84頁。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1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111年度股東會年報更正第19頁、第21頁、第73頁、第83頁及第84頁。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1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1/10/0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佳筠/本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范庭甄/本公司產品長
5.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金管會同意。
6.新任生效日期:111/10/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金管銀票字第1110227871核准函。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佳筠/本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范庭甄/本公司產品長
5.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金管會同意。
6.新任生效日期:111/10/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金管銀票字第1110227871核准函。
1.事實發生日:111/10/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
發言人:陳佳筠/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范庭甄/產品長
(2)新任者姓名:
發言人:范庭甄/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蔡承芝/行銷公關經理
(3)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4)生效日期:111/10/25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
發言人:陳佳筠/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范庭甄/產品長
(2)新任者姓名:
發言人:范庭甄/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蔡承芝/行銷公關經理
(3)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4)生效日期:111/10/25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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