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銳捷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8/24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1/08/24 (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第一商業銀行北桃園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3)委託專戶存儲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桃園分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24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0/1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桃園市大誠路9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與特定公司、集團企業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案。 5.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三.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 四.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9/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0/1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24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5,000,000股為限。自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得分次辦理,每次發行股數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5,000,000股為限。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一.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價格訂定,係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 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作為參考價格。發 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 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取孰高者定之。 二.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並考量本次私 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情事外,不得再行賣 出其流動性受限等各項因素,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提高公司市場競爭力。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本公司將以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合作,經由產品技術交流、擴大市場等效益,快速將本公司新產品導入市場,並提高本公司獲利,故擬採私募方式 向特定人籌募款項,該籌資具有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 本次引進之私募數不致影響本公司之經營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11.參考價格:一.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價格訂定,係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 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 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作為參考價格。發行價 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 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取孰高者定之。 二.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並考量本次私募 普通股自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情事外,不得再行賣出其 流動性受限等各項因素,應屬合理。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股票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因素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生時,授權 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1.發生變動日期:101/08/1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政煌,交通大學照明與能源光電研究所所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郭政煌先生因個人事務繁忙請辭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3/20~104/03/19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8/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政煌,交通大學照明與能源光電研究所所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郭政煌先生因個人事務繁忙請辭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1/03/20~104/03/19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8/1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政煌,交通大學照明與能源光電研究所所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郭政煌先生因個人事務繁忙請辭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3/20~104/03/19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0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2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8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0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予員工認購外,餘1,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 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暫定可認購82.976748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 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另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劃項目、資金運用計劃及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需修正時,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1/08/08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桃園分行增加授信額度案。 (二)通過本公司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三)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案。 (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程序」。 (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之管理辦法」。 (六)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七)通過訂定本公司「公開資訊申報相關作業之控制」之書面內部控制制度。 (八)通過修訂本公司「硬體及系統軟體之購置、使用及維護控制」之書面內部控制制度 (九)通過修訂本公司「與特定公司、集團企業及關係人之交易」之書面內部控制制度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1/06/253.報導內容:(1)銳捷6月營收 估上億元。(2)...不僅6月營收將突破億元大關,也帶動第2季單季營收創新高。(3)...法人表示,今年LED磊晶廠照明佔比目標多座落在30%以上 ,較去年15%左右的水準大幅提升,加上終端應用紛紛推出LED照明品牌,將更加速LED 照明普及並積極拉升PSS藍寶石需求,估計銳捷今年營收將以倍數成長。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上述媒體報導關於本公司本月營收估上億元係為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並無公告財 務預測或對外發布相關訊息。 (2)有關本公司損益數字,概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告為準。 (3)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公布者 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相關資訊可於公開觀測站( http://newmops.tse.com.tw/ )查詢,特此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以盈餘轉增資新台幣31,168,24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14,160,000元及現金增資新台幣30,000,000元,計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共計7,532,824股,每股面額10元整。業經經濟部101年4月26日經授中字第101319318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茲訂於101年05月29日(星期二)起,增資股票以集保帳簿劃撥無實體方式交付。貳、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票:記名式普通股14,1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141,600,000元整。二、本次發行新股:記名式普通股7,532,824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75,328,240元整。三、增資後實收資本額:記名式普通股21,692,824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216,928,240元整。四、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五、股票證簽證機構:以集保帳簿劃撥無實體方式交付。參、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1年05月29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茲將發放方式說明如下:請 憑本公司寄發之「一○○年股票換發暨增資股票發放領取單暨轉撥集保帳戶671申請書」,填妥相關資料,並提供集保存摺封面影本,蓋妥原留印鑑逕向(或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4:00)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股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以盈餘轉增資新台幣31,168,24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14,160,000元及現金增資新台幣30,000,000元,計轉增資發行發行普通股股票共計7,532,824股,每股面額10元整。業經經濟部101年4月26日經授中字第101319318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茲訂於101年05月25日(星期五)起,增資股票以集保帳簿劃撥無實體方式交付。貳、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票:記名式普通股14,1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141,600,000元整。二、本次發行新股:記名式普通股7,532,824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75,328,240元整。三、增資後實收資本額:記名式普通股21,692,824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216,928,240元整。四、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五、股票證簽證機構:以集保帳簿劃撥無實體方式交付。參、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1年05月25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茲將發放方式說明如下:請 憑本公司寄發之「一○○年股票換發暨增資股票發放領取單暨轉撥集保帳戶671申請書」,填妥相關資料,並提供集保存摺封面影本,蓋妥原留印鑑逕向(或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4:00)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股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公告內容: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項:壹、本公司於100年09月09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827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本公司101年5月10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如下: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1,692,82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6,928,240元。換發後新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股比率:1:1。(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5月15日起至101年5月24日止。(三)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民國101年5月19日。(四)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1年5月2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五)民國101年5月25日起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部: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二)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三)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82-6789。(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00,星期例假日除外。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4/242.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完成薪酬委員會之設置。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101年4月24日董事會通過成立薪酬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 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由石秀英小姐,吳金柱先生,郭政煌先生擔任. 並由郭政煌先生擔任委員會召集人.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4/122.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股繳款期限已於101年4月11日截止,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及142條規定,自101年4月12日至101年5月11日訂為催告繳款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現增繳款書向本公司洽詢,逾期未繳 納者,即喪失本次現金增資認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26789#328)。
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TL 52 5256 銳捷 101/04/02 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3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新台幣31,168,240元及資本公積新台幣14,160,000元轉增資配發新股4,532,824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總額新台幣45,328,240元整。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4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1173號函核准發行在案。本公司於100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4774號函核准在案。另於101年3月5日經第三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決議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50元調整為每股37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21日金管證一字第1010008679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如下:1、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3、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4、 F401010國際貿易業5、 F401030製造輸出業6、 I501010產品設計業7、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晶圓研究開發測試、微機電系統研究開發)8、 IZ06010理貨包裝業9、 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微機電裝置及零組件生產顧問)1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票:本公司已發行股數為14,1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141,600,00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文華巷5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九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日訂定,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以股東紅利新台幣31,168,240元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14,16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532,824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20.1147股。原股東持有股份不足分派一股者,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不足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依面額折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 現金增資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以37元發行。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提撥百分之十由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190.6股,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九、現金增資認股股款繳納期限:員工及原股東股款繳納期間調整為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4月11日止,特定人繳款期間自101年4月12日至101年4月13日止。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逕自銀行繳款。十、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北桃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十一?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十二、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21,692,82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整,計新台幣216,928,24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三、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部。十四、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參、本公司茲定於101年4月8日為增資配股及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4月 4日至101年4月8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請各股東於101年4月3日(星期二)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
1.事實發生日:101/03/23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6477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經100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本次現金增資每股認 購價格以新台幣50元發行,發行股數為3,000,000股。另於101年3月5日經第三屆第二十 四次董事會決議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50元調整為每股37元,發行股 數為3,000,000股及募集期間延長至101年7月8日,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 3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8679號函核准在案。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7元,計可募集新台幣111,000,000元,股款繳納期間 自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4月11日止。 3.因應措施:(一)、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4月11日止。本公司將另寄繳 款書請股東於101年4月11日至第一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繳款。逾期未認股視為自動放棄 (二)、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01年4月12日起至101年4月13日止。 (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101年4月13日。 (四)、本公司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將對放棄認購之原 繳款人辦理加計法定利息退還股款之補償作業。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繳款之本公司原股東、員工。 (2)退款申請期間:本公司擬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5個營業日內(即101/03/30前),退還 股款。 (3)申請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加計法定利息退還其所 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數X【1+(繳款日次日(註一)之天數)X年利率(註二)/365】 註一:實際繳款日止之次日。 註二:年利率,係依本補償方案公告當日臺灣銀行之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即1.355%)。 五、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本公司將統一於本公告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即 101/03/30前)以開立支票及掛號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 (六)、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業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 (七)、承諾書: 本次現金增資辦理發行價格變更,若致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產生損失,本人 許榮俊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許榮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3/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許榮俊/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洪文慶/銳捷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董事:洪美玲/銳捷科技(股)公司業務部專員 董事:林鈺婷/銳捷科技(股)公司財會經理 董事:簡增祥/寬輔科技(股)公司負責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群盈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許榮俊/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銳晶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洪文慶/銳捷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董事:洪美玲/銳捷科技(股)公司業務部專員 董事:簡增祥/寬輔科技(股)公司負責人 董事:許明安/世誠營造(股)公司工程師 董事:林錦祥/茂仁電機業有限公司北區業務經理 獨立董事:郭政煌/交通大學照明與能源光電研究所所長 獨立董事:石秀英/退休中 獨立董事:吳金柱/智勤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群盈科技有限公司1,120,000股董事:銳晶科技有限公司722,000股 董事:許明安150,857股 董事:林錦祥191,286股 獨立董事:郭政煌0股 獨立董事:石秀英10,000股 獨立董事:吳金柱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09/01~101/09/017.新任生效日期:101/3/2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7/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股繳款期限已於101年2月9日截止,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及142條規定,自101年2月10日至101年3月11日訂為催告繳款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現增繳款書向本公司洽詢,逾期未 繳納者,即喪失本次現金增資認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現金增資案於100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1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4774號函核准在案。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26789#328)。
公告序號:1主旨:補充銳捷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之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3/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1/2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3/20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101年3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二、開會地點:假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文華巷5號(本公司會議室)召開。三、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101年1月16日至101年1月30日。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1年1月21日至101年3月20日止。五、受理處所: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文華巷5號管理部。六、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報告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一○○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申請股票上櫃案(4)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5)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7)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8)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9)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四)選舉事項(1)選舉第四屆董事(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1月21日至3月20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日101年1月19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前(最後過戶日因股市封關提前一天至1/19),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以便補發。●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此公告辦理,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 有關受理股東提案事宜,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公告查詢/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相關公告。● 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文華巷5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3/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1/2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3/20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101年3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二、開會地點:假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文華巷5號(本公司會議室)召開。三、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101年1月16日至101年1月30日。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1年1月21日至101年3月20日止。五、受理處所: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文華巷5號管理部。六、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報告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1)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申請股票上櫃案(4)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四)選舉事項(1)選舉第四屆董事(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1月21日至3月20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日101年1月19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前(最後過戶日因股市封關提前一天至1/19),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以便補發。●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此公告辦理,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 有關受理股東提案事宜,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公告查詢/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相關公告。● 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文華巷5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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