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鴻華先進(創新)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1/1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即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創新板上巿交易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申請股票於創新板上市乙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
8月11日臺證上二字第1121702681號函核准上巿。
二、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6日臺證上二字
第11217033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三、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12年11月20日。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即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創新板上巿交易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申請股票於創新板上市乙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
8月11日臺證上二字第1121702681號函核准上巿。
二、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6日臺證上二字
第11217033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三、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12年11月20日。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 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50元溢價發行,總募資金額
新台幣7,5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二、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2年11月16日。
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50元溢價發行,總募資金額
新台幣7,5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二、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2年11月16日。
公告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延長股票 上市買賣開始期限
1.事實發生日:112/11/01
2.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08月11日函知本公司股票上市乙案,
本公司因承銷作業時程所需,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買賣開
始期限延長三個月,並於112年11月1日收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
字第1120020315號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01
2.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08月11日函知本公司股票上市乙案,
本公司因承銷作業時程所需,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買賣開
始期限延長三個月,並於112年11月1日收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
字第1120020315號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向證交所申請延長股票上市買賣期間獲准, 擬於112年11月20日上市(補充重訊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1/01
2.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08月11日函知本公司股票上市乙案,
本公司因承銷作業時程所需,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買賣開
始期限延長三個月,並於112年11月1日收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
字第1120020315號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
則規定辦理;另本公司依承銷時程規劃,預計於112年11月20日創新板上市掛牌。
1.事實發生日:112/11/01
2.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08月11日函知本公司股票上市乙案,
本公司因承銷作業時程所需,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買賣開
始期限延長三個月,並於112年11月1日收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
字第1120020315號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
則規定辦理;另本公司依承銷時程規劃,預計於112年11月20日創新板上市掛牌。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委託代收、 存儲價款專戶機構資訊
1.事實發生日:112/10/30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12/10/30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2.1)詢價圈購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門分行
(2.2)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1.事實發生日:112/10/30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12/10/30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2.1)詢價圈購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門分行
(2.2)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
1.事實發生日:112/10/30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申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371-1658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申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371-1658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補充公告代收、存儲價款專戶機構資訊)
1.事實發生日:112/10/3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補充公告代收、存儲價款專戶機構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6日臺證上二字第11217033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22,500,000股供員工認購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其餘85%計127,500,000股,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2年1月16日
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作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
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
依相關法規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及配合上市前之承銷方式及相關證券法令等,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
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
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12年11月1日至112年11月6日
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12年11月14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2年11月14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2年11月15日
5.增資基準日:112年11月16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普通股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2/10/3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補充公告代收、存儲價款專戶機構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6日臺證上二字第11217033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22,500,000股供員工認購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其餘85%計127,500,000股,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2年1月16日
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作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
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
依相關法規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及配合上市前之承銷方式及相關證券法令等,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
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
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12年11月1日至112年11月6日
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12年11月14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2年11月14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2年11月15日
5.增資基準日:112年11月16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普通股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2/10/17
2.發生緣由:
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4)通過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通過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6)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7)通過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訂案
(8)任期屆滿改選新任名單詳當選名單之重大訊息公告
(9)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4)通過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通過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6)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7)通過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訂案
(8)任期屆滿改選新任名單詳當選名單之重大訊息公告
(9)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17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成立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孫欣:
KPMG台灣所稅務投資部資深副總
安侯法律事務所執行顧問
中華開發金控法務處協理
林(木百)村: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顧問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工學院院長及講座教授
德國阿亨工業大學研修工業4.0
工業技術研究院特聘研究
蕭幸金: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教授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計師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委員
內部稽核協會理事暨編譯出版委員會委員
AI 金融科技協會第一屆理事
黃秀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車輛工程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自112/10/17
至115/10/16止,計三年
(2)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
取代監察人職務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成立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孫欣:
KPMG台灣所稅務投資部資深副總
安侯法律事務所執行顧問
中華開發金控法務處協理
林(木百)村: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顧問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工學院院長及講座教授
德國阿亨工業大學研修工業4.0
工業技術研究院特聘研究
蕭幸金: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教授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計師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委員
內部稽核協會理事暨編譯出版委員會委員
AI 金融科技協會第一屆理事
黃秀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車輛工程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自112/10/17
至115/10/16止,計三年
(2)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
取代監察人職務
公告本公司民國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改選之董事當選名單 -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2/10/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1)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揚偉董事長
(2)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秋蓮董事
(3)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忠正董事
(4)左自生副董事長
(5)黃英士董事
(6)姚振祥董事
(7)蔡文榮董事
監察人:
(1)黃碧君監察人
(2)陳元龍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1)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揚偉董事
(2)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關潤董事
(3)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英士董事
(4)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左自生董事
(5)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姚振祥董事
獨立董事:
(1)孫欣獨立董事
(2)林(木百)村獨立董事
(3)蕭幸金獨立董事
(4)黃秀英獨立董事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1)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揚偉董事/794,400,000股
(2)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關潤董事/794,400,000股
(3)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英士董事/794,400,000股
(4)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左自生董事/763,200,000股
(5)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姚振祥董事/763,200,000股
獨立董事:
(1)孫欣獨立董事/0股
(2)林(木百)村獨立董事/0股
(3)蕭幸金獨立董事/0股
(4)黃秀英獨立董事/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9/24~112/09/23
7.新任生效日期:112/10/1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原設置七席董事及兩席監察人,配合審計委員會之成立,改為九席董事,
其中包含四席獨立董事
1.發生變動日期:112/10/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1)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揚偉董事長
(2)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秋蓮董事
(3)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忠正董事
(4)左自生副董事長
(5)黃英士董事
(6)姚振祥董事
(7)蔡文榮董事
監察人:
(1)黃碧君監察人
(2)陳元龍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1)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揚偉董事
(2)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關潤董事
(3)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英士董事
(4)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左自生董事
(5)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姚振祥董事
獨立董事:
(1)孫欣獨立董事
(2)林(木百)村獨立董事
(3)蕭幸金獨立董事
(4)黃秀英獨立董事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1)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揚偉董事/794,400,000股
(2)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關潤董事/794,400,000股
(3)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英士董事/794,400,000股
(4)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左自生董事/763,200,000股
(5)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姚振祥董事/763,200,000股
獨立董事:
(1)孫欣獨立董事/0股
(2)林(木百)村獨立董事/0股
(3)蕭幸金獨立董事/0股
(4)黃秀英獨立董事/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9/24~112/09/23
7.新任生效日期:112/10/1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原設置七席董事及兩席監察人,配合審計委員會之成立,改為九席董事,
其中包含四席獨立董事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10/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1)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揚偉
(2)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關潤
(3)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英士
(4)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左自生
(5)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姚振祥
獨立董事:
(1)孫欣
(2)林(木百)村
(3)蕭幸金
(4)黃秀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10/17~115/10/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英士
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姚振祥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英士董事:
北京恒譽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董事
山東富吉康智能製造有限公司:董事
富士康新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姚振祥董事:
裕隆(中國)汽車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裕隆大陸投資(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裕隆汽車投資(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東風裕隆汽車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恒譽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同濟中路18號
山東富吉康智能製造有限公司:山東省淄博市高新區寶山路777號研發樓5樓501室
富士康新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市鄭東新區龍源路辦事處中原科技城創新
孵化基地B棟10樓
裕隆(中國)汽車投資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臨江工業園科技文化中心123房
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風神大道8號
裕隆大陸投資(香港)有限公司:15/F BOC Group Life Assurance Tower,
136 Des Voeux R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裕隆汽車投資(香港)有限公司:Suites 2302-6, 23/F Great Eagle Centre,
23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東風裕隆汽車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臨江工業區新世紀大道26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北京恒譽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電動汽車租賃、電動汽車分時租賃、
電動計程車業務
山東富吉康智能製造有限公司:通用設備製造、智慧車載
設備製造、智慧基礎製造裝備製造
富士康新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總部管理、園區管理服務、人工智
慧基礎軟體發展、技術服務等
裕隆(中國)汽車投資有限公司:採購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和生產所需的原
材料、零部件,並提供售後服務技術支援、員工培訓、企業內部人事管理
等服務;從事新產品及高新科技的研究開發;提供與其投資有關的市場訊
息、投資政策等諮詢服務
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汽車零件研發、製造及其他汽車服務業
裕隆大陸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投資
裕隆汽車投資(HK)有限公司:投資
東風裕隆汽車有限公司:汽車銷售、汽車零部件及配件製造、汽車零部件研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10/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1)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揚偉
(2)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關潤
(3)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英士
(4)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左自生
(5)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姚振祥
獨立董事:
(1)孫欣
(2)林(木百)村
(3)蕭幸金
(4)黃秀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10/17~115/10/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英士
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姚振祥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英士董事:
北京恒譽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董事
山東富吉康智能製造有限公司:董事
富士康新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姚振祥董事:
裕隆(中國)汽車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裕隆大陸投資(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裕隆汽車投資(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東風裕隆汽車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恒譽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同濟中路18號
山東富吉康智能製造有限公司:山東省淄博市高新區寶山路777號研發樓5樓501室
富士康新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市鄭東新區龍源路辦事處中原科技城創新
孵化基地B棟10樓
裕隆(中國)汽車投資有限公司:杭州市蕭山區臨江工業園科技文化中心123房
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風神大道8號
裕隆大陸投資(香港)有限公司:15/F BOC Group Life Assurance Tower,
136 Des Voeux R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裕隆汽車投資(香港)有限公司:Suites 2302-6, 23/F Great Eagle Centre,
23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東風裕隆汽車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臨江工業區新世紀大道26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北京恒譽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電動汽車租賃、電動汽車分時租賃、
電動計程車業務
山東富吉康智能製造有限公司:通用設備製造、智慧車載
設備製造、智慧基礎製造裝備製造
富士康新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總部管理、園區管理服務、人工智
慧基礎軟體發展、技術服務等
裕隆(中國)汽車投資有限公司:採購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和生產所需的原
材料、零部件,並提供售後服務技術支援、員工培訓、企業內部人事管理
等服務;從事新產品及高新科技的研究開發;提供與其投資有關的市場訊
息、投資政策等諮詢服務
廣州風神汽車有限公司:汽車零件研發、製造及其他汽車服務業
裕隆大陸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投資
裕隆汽車投資(HK)有限公司:投資
東風裕隆汽車有限公司:汽車銷售、汽車零部件及配件製造、汽車零部件研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9/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之相關事宜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0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2/10/17 上午9點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26號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三、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四、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五、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六、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七、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訂案
(二)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三)其他議案: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9月18日至112年10月17日
(2)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9月17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
後過戶日民國112年9月17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民國112年9月15日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9月
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3)辦理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
6樓,電話:(02-2371-1658)
(4)依公司法第 192 條之 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本公司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本次股東臨時會應選獨
立董事名額4席
(5)受理期間:自112年9月9日至112年9月19止(以112年9月19日下午4點以前寄或送達
為準)
(6)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
(7)受理處所:鴻華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3號8樓)
(8)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
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務代
理部」洽詢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之相關事宜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0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2/10/17 上午9點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26號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三、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四、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五、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六、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七、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訂案
(二)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三)其他議案: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9月18日至112年10月17日
(2)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9月17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
後過戶日民國112年9月17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民國112年9月15日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9月
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3)辦理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
6樓,電話:(02-2371-1658)
(4)依公司法第 192 條之 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本公司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本次股東臨時會應選獨
立董事名額4席
(5)受理期間:自112年9月9日至112年9月19止(以112年9月19日下午4點以前寄或送達
為準)
(6)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
(7)受理處所:鴻華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3號8樓)
(8)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
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福邦證券股務代
理部」洽詢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