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生工業(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7/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11年6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7780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11年6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7780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ALLIED ACE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 餘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事實發生日:111/07/01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1/07/0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2,801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8,600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8,600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7,200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
(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476
(7)計息方式:利率0%。
(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
(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
(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6,640
(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25.08%
(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事實發生日:111/07/01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1/07/0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2,801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8,600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8,600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7,200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
(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476
(7)計息方式:利率0%。
(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
(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
(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6,640
(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25.08%
(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股東會日期:111/06/17
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11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110年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通過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2.通過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四)臨時動議: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1年6月17日召開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依股東會決議函文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
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期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1年6月17日召開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依股東會決議函文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
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期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
1.事實發生日:111/05/27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8頁及第12頁文字修正。
3.因應措施:於111年5月27日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8頁及第12頁文字修正。
3.因應措施:於111年5月27日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11/03/182.發生緣由:本公司考量整體營運規劃,董事會決議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依法提請111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1.董事會決議日:111/03/1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清益,鎰生電線塑料(昆山)公司總經理 兼任龍生工業(股)公司代理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清益,龍生工業(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原因:經董事會決議通過6.新任生效日期:111/03/1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3/18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11/03/18(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3,918(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96,175(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96,175(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2,35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374(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76,425(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9.44%(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18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1年4月19日至111年6月17日1、股東常會時間:111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整2、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本公司會議室)3、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宣佈開會二、主席致詞三、報告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2.11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110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四、承認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五、討論事項1.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2.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3.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六、受理股東提案權日期及受理處所說明: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11年4月11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1年4月20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忠義街24號,電話:(02)2689-6926﹞。(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招過一項之情事。(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1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盈虧撥補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2元(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新台幣88,992,064元(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9)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18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案(1)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4,353,431元(2)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4,841,241元(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4)以上決議數與110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發生變動日期:111/01/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朱崑城/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邱森彬/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6/17~112/06/167.新任生效日期:111/01/1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ALLIED ACE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 餘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1/01/03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11/01/03(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7,830(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8,40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8,40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6,80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374(7)計息方式:利率0%。(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2,16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5%(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0/29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處分本公司孫公司「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股權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0/10/29至民國110/10/29(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出售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雅博發展有限公司」及「立成國際有限公司」持有之「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股權(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100%全數股權(雅博持股82.4168%、立成持股17.5832%)出售每單位交易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人民幣92,000仟元,折合新台幣395,6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台幣356,000仟元(依109年度財報數值)(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各類塑料製品及工模具製造(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新台幣132,214仟元(依109年度財報數值)(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新台幣(4,096)仟元(依109年度財報數值)(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新台幣356,00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310,397仟元(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買賣價金於本交易過戶完成日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83.70%,其餘16.30%於交割日後滿六個月支付;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割日為合約簽訂後滿六個月之當日或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並參考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意見書(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未來營運考量、減少管理本及增加資金之運用(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0月10月29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35,424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33.09%(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8.16%(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81.71%(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35,000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31.49%(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7.71%(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80.73%(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7年:新台幣(119,458)仟元108年:新台幣(90,913)仟元109年:新台幣(23,010)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107年:0元 108年:0元 109年:0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維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6)會計師姓名:林惠芬(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4812號(38)其他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APOR DEVELOPMENT LIMITED公告處分 「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之股權事宜1.事實發生日:110/10/29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APOR DEVELOPMENT LIMITED公告處分「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之股權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之股權(2)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0/10/29至民國110/10/2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持有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之82.4168%之股權每單位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人民幣75,823仟元,折合新台幣326,041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自然人;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255,819仟元(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買賣價金於本交易過戶完成日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83.70%,其餘16.30%於交割日後滿六個月支付;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割日為合約簽訂後滿六個月之當日或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APOR DEVELOPMENT LIMITED股東決議,並參考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意見書(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不適用;金額:美金0元;持股比例:0%;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有價證券投資占總資產:12.61%有價證券投資占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26.99%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新台幣10,019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未來營運考量、減少管理本及增加資金之運用(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8)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維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2)會計師姓名:林惠芬(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4812號(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27)資金來源:不適用(28)其他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Stand Success lnternational Limited.公告處分 「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之股權事宜1.事實發生日:110/10/29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Stand Success lnternational Limited.公告處分「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之股權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之股權(2)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0/10/29至民國110/10/2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持有高宏(中山)精密工業有限公司之17.5832%之股權每單位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6,177仟元,折合新台幣69,559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自然人;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54,578仟元(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買賣價金於本交易過戶完成日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83.70%,其餘16.30%於交割日後滿六個月支付;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割日為合約簽訂後滿六個月之當日或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Stand Success lnternational Limited.股東決議,並參考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意見書(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不適用;金額:美金0元;持股比例:0%;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有價證券投資占總資產:2.69%有價證券投資占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5.76%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新台幣10,019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未來營運考量、減少管理本及增加資金之運用(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8)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維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2)會計師姓名:林惠芬(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4812號(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27)資金來源:不適用(28)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0/182.發生緣由:109年度股東會年報補揭露第8頁董事酬金之附註說明及第19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法人股東及主要股東之名單。3.因應措施:更正後109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9/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文川/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梁翠蘭/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10/30~112/06/167.新任生效日期:110/09/13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8/102.發生緣由:110年股東常會股東會日期:110/08/10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9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臨時動議: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10/08/10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10/08/10(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1,310(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95,72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95,72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1,44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742(7)計息方式:利率2.2%。(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75,32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25%(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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