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納諾(未)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112年6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速動比率及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暨銀行可使用融資額 度使用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2/07/31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0565341號函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112年6月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73.98%
流動比率:74.86%
速動比率:69.10%
(2)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112年07月 112年08月 112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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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餘額 140,797 209,901 189,187
現金流入 378,818 14,500 51,000
現金流出 309,714 35,214 37,714
期末餘額 209,901 189,187 2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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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使用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融資額度 已動撥金額 可用餘額
-----------------------------------------------------
112年06月 610,900 348,843 2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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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7/31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0565341號函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112年6月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73.98%
流動比率:74.86%
速動比率:69.10%
(2)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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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月份 112年07月 112年08月 112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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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餘額 140,797 209,901 189,187
現金流入 378,818 14,500 51,000
現金流出 309,714 35,214 37,714
期末餘額 209,901 189,187 2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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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使用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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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月份 融資額度 已動撥金額 可用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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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06月 610,900 348,843 2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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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公告112年7月25日之重大訊息)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69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2/7/20~112/7/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土地276.99平方公尺(折算為83.79坪);
建物面積(含車位數量15個):總面積2,075.80平方公尺(折算為627.93坪)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3,78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德如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係以售後租回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已於112年5月8日以新台幣291,000仟元處分該不動產。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使用權資產。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新台幣720仟元(含稅),
租賃期間為112年7月12日到115年7月11日共36個月。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者事務所:展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5,976,46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1)北市估字第0002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該使用權資產未達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公告之標準,係屬本公司自願申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69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2/7/20~112/7/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土地276.99平方公尺(折算為83.79坪);
建物面積(含車位數量15個):總面積2,075.80平方公尺(折算為627.93坪)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3,78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德如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係以售後租回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已於112年5月8日以新台幣291,000仟元處分該不動產。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使用權資產。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新台幣720仟元(含稅),
租賃期間為112年7月12日到115年7月11日共36個月。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者事務所:展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5,976,46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1)北市估字第0002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該使用權資產未達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公告之標準,係屬本公司自願申報。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 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2/07/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7,30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2,53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53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86,29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0,632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規定,以年利率3.75%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本筆資金貸與自董事會通過日起算一年,於還款時一併償付本金及利息,
屆時欲續貸或新增必須提請董事會重新決議。
(2)日期:
自董事會通過日起算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87,77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1.9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修正公告條款。
1.事實發生日:112/07/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7,30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2,53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53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86,29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0,632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規定,以年利率3.75%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本筆資金貸與自董事會通過日起算一年,於還款時一併償付本金及利息,
屆時欲續貸或新增必須提請董事會重新決議。
(2)日期:
自董事會通過日起算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87,77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1.9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修正公告條款。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補充公告112年7 月25日重大訊息)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7/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林賴美枝 本公司總經理 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該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當事人因利益關係依規定予以迴避外,經主席徵詢其他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7/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林賴美枝 本公司總經理 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該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當事人因利益關係依規定予以迴避外,經主席徵詢其他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擬專屬授權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生產製造及行銷事宜 (補充公告112年7月25日之重大訊息)
1.事實發生日:112/07/24
2.公司名稱:
諾康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諾康生醫」)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江蘇精銳」)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諾康生醫:本公司直接間接持股20%之轉投資公司
江蘇精銳:本公司直接間接持股60%之轉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NA
5.發生緣由:母公司負責技術研發及擁有智慧財產權,為防止技術外流乃專屬
授權轉投資公司生產製造及行銷等事宜。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運營活動仍有其不確定性,此等仍可能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7/24
2.公司名稱:
諾康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諾康生醫」)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江蘇精銳」)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諾康生醫:本公司直接間接持股20%之轉投資公司
江蘇精銳:本公司直接間接持股60%之轉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NA
5.發生緣由:母公司負責技術研發及擁有智慧財產權,為防止技術外流乃專屬
授權轉投資公司生產製造及行銷等事宜。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運營活動仍有其不確定性,此等仍可能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7/24至民國112/7/2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之大陸轉投資公司(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註冊資本額人民幣2,000萬元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0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本次提高後註冊資本額人民幣3,0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2,0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消毒器械生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等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於2023年始設立。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於2023年始設立。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20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應業務發展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A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NA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A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NA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154,881仟元
110年:新台幣 -26,290仟元
111年:新台幣 -85,19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NA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36.會計師姓名:
NA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之大陸轉投資公司(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註冊資本額人民幣2,000萬元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0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本次提高後註冊資本額人民幣3,0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2,0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消毒器械生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等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於2023年始設立。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於2023年始設立。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20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應業務發展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A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NA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A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NA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154,881仟元
110年:新台幣 -26,290仟元
111年:新台幣 -85,19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NA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36.會計師姓名:
NA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代孫公司悅芯光學科技科技有限公司擬向江蘇精銳環保科技 有限公司實繳註冊資本額案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7/24至民國112/7/2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人民幣400萬元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4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6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4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消毒器械生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等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NA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NA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20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關聯企業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不適用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不適用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不適用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不適用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不適用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不適用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不適用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不適用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154,881仟元
110年:新台幣 -26,290仟元
111年:新台幣 -85,19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NA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36.會計師姓名:
NA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7/24至民國112/7/2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人民幣400萬元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4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6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4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消毒器械生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等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NA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NA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20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關聯企業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不適用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不適用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不適用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不適用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不適用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不適用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不適用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不適用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154,881仟元
110年:新台幣 -26,290仟元
111年:新台幣 -85,19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NA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36.會計師姓名:
NA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7/24至民國112/7/2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之大陸轉投資公司(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註冊資本額人民幣2,000萬元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0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本次提高後註冊資本額人民幣3,0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2,0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消毒器械生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等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於2023年始設立。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於2023年始設立。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20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應業務發展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A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NA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A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NA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154,881仟元
110年:新台幣 -26,290仟元
111年:新台幣 -85,19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NA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36.會計師姓名:
NA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之大陸轉投資公司(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註冊資本額人民幣2,000萬元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0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本次提高後註冊資本額人民幣3,0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2,0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消毒器械生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等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於2023年始設立。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江蘇精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於2023年始設立。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20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應業務發展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A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NA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A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NA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154,881仟元
110年:新台幣 -26,290仟元
111年:新台幣 -85,19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NA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36.會計師姓名:
NA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代孫公司昆山納諾綠能環保有限公司擬向悅芯光學(昆山)科技 有限公司實繳註冊資本額案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7/24至民國112/7/2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悅芯光學科技科技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4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悅芯光學(昆山)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不適用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環保產業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NA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NA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NA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NA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NA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NA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NA
18.經紀人:
NA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NA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NA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A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NA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A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NA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154,881仟元
110年:新台幣 -26,290仟元
111年:新台幣 -85,19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NA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36.會計師姓名:
NA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7/24至民國112/7/2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悅芯光學科技科技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40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悅芯光學(昆山)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不適用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環保產業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NA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NA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NA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NA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NA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NA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NA
18.經紀人:
NA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NA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NA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A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NA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A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NA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NA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NA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154,881仟元
110年:新台幣 -26,290仟元
111年:新台幣 -85,19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NA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36.會計師姓名:
NA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07/24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NA
5.發生緣由:母公司負責技術研發及擁有智慧財產權,為防止技術外流乃專屬
授權轉投資公司生產製造及行銷等事宜。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運營活動仍有其不確定性,此等仍可能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NA
5.發生緣由:母公司負責技術研發及擁有智慧財產權,為防止技術外流乃專屬
授權轉投資公司生產製造及行銷等事宜。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運營活動仍有其不確定性,此等仍可能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7/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賴美枝 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該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賴美枝 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該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2/07/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致源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堯麟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德晶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蔡維中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陳文彬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衡量本公司現行經營規模及整體運營成本考量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不再繼續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07/24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民國112年度起財務報告由新任會計師事務所簽證。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致源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堯麟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德晶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蔡維中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陳文彬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衡量本公司現行經營規模及整體運營成本考量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不再繼續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2/07/24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民國112年度起財務報告由新任會計師事務所簽證。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69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2/7/24~112/7/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土地276.99平方公尺(折算為83.79坪);
建物面積(含車位數量15個):總面積2,075.80平方公尺(折算為627.93坪)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德如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使用權資產。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者事務所:展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5,976,46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1)北市估字第0002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69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2/7/24~112/7/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土地276.99平方公尺(折算為83.79坪);
建物面積(含車位數量15個):總面積2,075.80平方公尺(折算為627.93坪)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德如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使用權資產。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者事務所:展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5,976,46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1)北市估字第0002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本公司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2/07/2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7,30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531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87,77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1.98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07/2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7,30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531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87,77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1.98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本公司不繼續辦理202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 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7/2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2/03/29
3.變動原因:
本公司經111年3月29日提請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於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
本公司於111年2月7日董事會通過111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方式發行新股,發
行股數不得超過 25,000,000股,每股面額美金0.1元,截至目前為止,該額
度未執行將不再續行辦理發行,故取消該私募案之額度。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7/2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2/03/29
3.變動原因:
本公司經111年3月29日提請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於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
本公司於111年2月7日董事會通過111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方式發行新股,發
行股數不得超過 25,000,000股,每股面額美金0.1元,截至目前為止,該額
度未執行將不再續行辦理發行,故取消該私募案之額度。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12/07/24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iXBRL附註部份內容誤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P66: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昆山納諾新材料 鴻超環保能源 382,686 765,372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Nanoplus 鴻超環保能源
Technology 股份有限公司 342,412 684,824
Co.,Limited
Nanoplus 郁盛環保科技
Technology 股份有限公司 342,412 684,824
Co.,Limited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P66: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昆山納諾新材料 鴻超環保能源 76,537 306,149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Nanoplus 鴻超環保能源
Technology 股份有限公司 68,482 273,930
Co.,Limited
Nanoplus 郁盛環保科技
Technology 股份有限公司 68,482 273,930
Co.,Limited
9.因應措施:財務報告更補正並發布重訊,請參見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內容之更補正,對損益金額並無影響。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iXBRL附註部份內容誤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P66: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昆山納諾新材料 鴻超環保能源 382,686 765,372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Nanoplus 鴻超環保能源
Technology 股份有限公司 342,412 684,824
Co.,Limited
Nanoplus 郁盛環保科技
Technology 股份有限公司 342,412 684,824
Co.,Limited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P66: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昆山納諾新材料 鴻超環保能源 76,537 306,149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Nanoplus 鴻超環保能源
Technology 股份有限公司 68,482 273,930
Co.,Limited
Nanoplus 郁盛環保科技
Technology 股份有限公司 68,482 273,930
Co.,Limited
9.因應措施:財務報告更補正並發布重訊,請參見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內容之更補正,對損益金額並無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2/07/24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1年12月至112年6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1年12月>、<112年01月>、<111年02月>及<111年03月>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香港納諾科 Nanoplus 76,153 304,612
技有限公司 Ltd
<111年04月>、<112年05月>及<111年06月>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昆山納諾新材料 鴻超環保能源 382,686 765,372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納諾科 鴻超環保能源 342,412 684,824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納諾科 郁盛環保能源 342,412 684,824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1年12月>、<112年01月>、<111年02月>及<111年03月>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香港納諾科 Nanoplus 380,765 761,530
技有限公司 Ltd
<111年04月>、<112年05月>及<111年06月>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昆山納諾新材料 鴻超環保能源 76,537 306,149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納諾科 鴻超環保能源 68,482 273,930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納諾科 郁盛環保能源 68,482 273,930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1年12月至112年6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1年12月>、<112年01月>、<111年02月>及<111年03月>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香港納諾科 Nanoplus 76,153 304,612
技有限公司 Ltd
<111年04月>、<112年05月>及<111年06月>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昆山納諾新材料 鴻超環保能源 382,686 765,372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納諾科 鴻超環保能源 342,412 684,824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納諾科 郁盛環保能源 342,412 684,824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1年12月>、<112年01月>、<111年02月>及<111年03月>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香港納諾科 Nanoplus 380,765 761,530
技有限公司 Ltd
<111年04月>、<112年05月>及<111年06月>
貸出公司 貸出對象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金貸與限額 總 限 額
-------------- -------------- -------------- -----------
昆山納諾新材料 鴻超環保能源 76,537 306,149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納諾科 鴻超環保能源 68,482 273,930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納諾科 郁盛環保能源 68,482 273,930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7/14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更正本公司111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本公司111年度股東會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13~14頁: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2)第20~21頁: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3)第25頁:公司治理運作情形_董事會運作情形其他應記載事項。
(4)第31~32頁: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職責及運作情形資訊。
(5)第38頁: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6)第47頁: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7)第85頁:訴訟或非訟事件。
(8)第92頁: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13~14頁:依年報應記載事項附表一(二)揭露。
(2)第20~21頁:依年報應記載事項附表一之二酬金揭露方式修正。
(3)第25頁:董事會運作情形其他應記載事項增列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4)第31~32頁:依年報應記載事項附表二之二之一資訊揭露方式修正。
(5)第38頁:修正為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內,並附上網址。
(6)第47頁:
a)依年報應記載事項附表二之四方式揭露。
b)增列「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
費減少者」標題。
c)增列「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標題。
(7)第85頁:增加本公司與深圳大井和公司訴訟案相關說明。
(8)第92頁:增加資安風險評估分析及其因應措施。
9.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修訂版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更正本公司111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本公司111年度股東會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13~14頁: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2)第20~21頁: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3)第25頁:公司治理運作情形_董事會運作情形其他應記載事項。
(4)第31~32頁: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職責及運作情形資訊。
(5)第38頁: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6)第47頁: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7)第85頁:訴訟或非訟事件。
(8)第92頁: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13~14頁:依年報應記載事項附表一(二)揭露。
(2)第20~21頁:依年報應記載事項附表一之二酬金揭露方式修正。
(3)第25頁:董事會運作情形其他應記載事項增列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4)第31~32頁:依年報應記載事項附表二之二之一資訊揭露方式修正。
(5)第38頁:修正為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內,並附上網址。
(6)第47頁:
a)依年報應記載事項附表二之四方式揭露。
b)增列「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
費減少者」標題。
c)增列「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標題。
(7)第85頁:增加本公司與深圳大井和公司訴訟案相關說明。
(8)第92頁:增加資安風險評估分析及其因應措施。
9.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修訂版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接獲關聯企業原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 糾紛法律訴訟案之民事裁定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被告):昆山納諾綠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下稱「納諾新材料」)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深圳大井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井和」)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3)粵03民終18723號民事裁定書
4.事實發生日:112/07/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A)2022/11/10納諾新材料收到深圳市南山法院送達的傳票等法律文書,大井和
就與納諾新材料的買賣合同糾份提起訴訟,另同時申請財產保全,凍結銀行
帳戶額度為其訴訟請求金額人民幣4,286仟元。
B)廣東省深圳市南市區人民法院已於2023/1/13出具《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
法院民事判決書(2022)粵0305民初19050號》,判決納諾新材料一審敗訴。
C)納諾新材料向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同時進行庭前調解並委託律師將調解
方案報送二審,二審於2023/6/8開庭。
6.處理過程:
A)2023/6/8二審開庭後,雙方進行庭外和解,雙方一致同意納諾新材料一次性支
付人民幣 1,450仟元,因本訴訟之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相關稅費及
其他等,由雙方各自承擔,雙方之間所有經濟糾紛均告了結,嗣後不得以任何
理由要求對方支付其他費用。
B)大井和收款後一個工作日內,向法院申請解凍納諾新材料之中國銀行深圳龍華
支行及中信銀行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共二個銀行帳戶,生效後雙方同
時向法院進行撤訴。
C)被上訴人大井和在深圳移動微法院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書
,與其上訴人納諾新材料達成庭外和解為由,申請撤回對上訴人納諾新材料的起
訴。上訴人納諾新材料書面認可被上訴人大井和撤回起訴的申請,並向廣東省深
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回上訴,經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一併予以准
許。
D)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7條
第1款第5項、第180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336條規定,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
E)納諾新材料於2023/7/7接獲本案委任代理人-江蘇超耀律師事務所之通知,取得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之民事裁定書,對本案作出終審裁定:
一、撤銷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22)粵0305民初19050號民事判決;
二、准許上訴人納諾新材料撤回上訴;
三、准許被上訴人大井和撤回起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A)原賠償金額暫按一審判決預估,判決訴訟請求金額人民幣4,125千元加計資金占用
費及訴訟費(一審+預估二審)等,以3月底設算納諾新材料可能賠償之最高金額預估
為人民幣5,000仟元。
B)依和解協議支付人民幣1,450仟元及因本案應自行負擔之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
費、相關稅費及其他等,本案終結。
C)納諾新材料依和解協議實際支付之金額小於按一審判決之賠償金額預估金額,且大井
和向法院申請解凍之二個銀行帳戶,日前解除凍結已生效,未對營運產生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大井和向法院申請解凍之二個銀行帳戶,日前解除凍結已生效。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關聯企業昆山環保與大井和買賣合同糾紛法律仲裁案,已取得仲裁院出具之
裁決書,已進行解除銀行凍結帳戶及廠房查封事項。
二、本公司關聯企業納諾新材料與大井和買賣合同糾紛法律訴訟案,已取得終審裁定之
民事裁定書,並已解除銀行凍結帳戶。
三、本公司關聯企業與大井和因買賣合同糾紛之法律訴訟案及仲裁案,雙方之間所有經
濟糾紛均告了結。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被告):昆山納諾綠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下稱「納諾新材料」)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深圳大井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井和」)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3)粵03民終18723號民事裁定書
4.事實發生日:112/07/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A)2022/11/10納諾新材料收到深圳市南山法院送達的傳票等法律文書,大井和
就與納諾新材料的買賣合同糾份提起訴訟,另同時申請財產保全,凍結銀行
帳戶額度為其訴訟請求金額人民幣4,286仟元。
B)廣東省深圳市南市區人民法院已於2023/1/13出具《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
法院民事判決書(2022)粵0305民初19050號》,判決納諾新材料一審敗訴。
C)納諾新材料向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同時進行庭前調解並委託律師將調解
方案報送二審,二審於2023/6/8開庭。
6.處理過程:
A)2023/6/8二審開庭後,雙方進行庭外和解,雙方一致同意納諾新材料一次性支
付人民幣 1,450仟元,因本訴訟之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相關稅費及
其他等,由雙方各自承擔,雙方之間所有經濟糾紛均告了結,嗣後不得以任何
理由要求對方支付其他費用。
B)大井和收款後一個工作日內,向法院申請解凍納諾新材料之中國銀行深圳龍華
支行及中信銀行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共二個銀行帳戶,生效後雙方同
時向法院進行撤訴。
C)被上訴人大井和在深圳移動微法院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書
,與其上訴人納諾新材料達成庭外和解為由,申請撤回對上訴人納諾新材料的起
訴。上訴人納諾新材料書面認可被上訴人大井和撤回起訴的申請,並向廣東省深
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回上訴,經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一併予以准
許。
D)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7條
第1款第5項、第180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336條規定,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
E)納諾新材料於2023/7/7接獲本案委任代理人-江蘇超耀律師事務所之通知,取得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之民事裁定書,對本案作出終審裁定:
一、撤銷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22)粵0305民初19050號民事判決;
二、准許上訴人納諾新材料撤回上訴;
三、准許被上訴人大井和撤回起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A)原賠償金額暫按一審判決預估,判決訴訟請求金額人民幣4,125千元加計資金占用
費及訴訟費(一審+預估二審)等,以3月底設算納諾新材料可能賠償之最高金額預估
為人民幣5,000仟元。
B)依和解協議支付人民幣1,450仟元及因本案應自行負擔之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
費、相關稅費及其他等,本案終結。
C)納諾新材料依和解協議實際支付之金額小於按一審判決之賠償金額預估金額,且大井
和向法院申請解凍之二個銀行帳戶,日前解除凍結已生效,未對營運產生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大井和向法院申請解凍之二個銀行帳戶,日前解除凍結已生效。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關聯企業昆山環保與大井和買賣合同糾紛法律仲裁案,已取得仲裁院出具之
裁決書,已進行解除銀行凍結帳戶及廠房查封事項。
二、本公司關聯企業納諾新材料與大井和買賣合同糾紛法律訴訟案,已取得終審裁定之
民事裁定書,並已解除銀行凍結帳戶。
三、本公司關聯企業與大井和因買賣合同糾紛之法律訴訟案及仲裁案,雙方之間所有經
濟糾紛均告了結。
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12/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0,76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9,38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53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8,91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1,315
5.計息方式:
參酌各關係企業金融機構之存、借款利率水準或基本放款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於還款時一併償付本金及利息。
(2)日期:
契約到期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22,1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0.0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0,76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9,38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53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8,91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1,315
5.計息方式:
參酌各關係企業金融機構之存、借款利率水準或基本放款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於還款時一併償付本金及利息。
(2)日期:
契約到期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22,1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0.0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