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大(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4/03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101年4月3日董事會決議將於101年6月21日召開股東常會,有關 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如下: 一、股東會開會時間:101年6月21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本公司四樓教育訓練中心)。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 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四、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 舉係採提名制,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本次股東常會應選獨立董 事二席之名額。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 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 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 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五、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或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 於 101年4月13日至101年4月23日止受理股東提案(提名)申請。請股東依公司 法第172條之1或第192條之1規定,於101年4月23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 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 件寄送。)。受理處所:儀大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會計 處,電話:(06)2616999#521) 六、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會召集通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 七、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0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股東現金股利19,373,500元(每仟股配發300元) (二)股東股票股利45,205,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1.以本公司一○○年度未分配盈餘45,205,000元,轉增資分配股票股 利,計發行普通股4,520,500股。 2.盈餘轉增資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 ,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 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依面額以現金給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4.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 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5.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 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6.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修訂,須予變 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二)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19,373,500元,分配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現金 股利300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三)本盈餘分配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將提請101年6月21日本公司召開 之一○一年股東常會承認通過。 (四)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996,215元及董監事酬勞4,084,481元。 (五)擬議配發員工現金股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 異者,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不適用。
特此公告更正/*TL 51 9961 儀大 101/04/03 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3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1公告內容: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101/04/03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股東會開會時間: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上午十時正二、股東會開會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本公司四樓教育訓練中心 )三、股東會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2.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一○○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一○○年度轉投資各子公司及重大投資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3.「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案。4.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5.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1年4月3日董事會決議如下:(一)1.擬以本公司一○○年度未分配盈餘45,205,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4,520,500股,每股面額10元。2.盈餘轉增資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以現金給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4.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5.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修訂,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二)擬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19,373,500元,分配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300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三)本盈餘分配案,俟一○一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五、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三十八日(五月十一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新樂路36號)。六、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至六月二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最後過戶日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為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提前於營業日四月二十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洽或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七、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八、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逕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
1.事實發生日:101/03/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儀勝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646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儀勝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斐樂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646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9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9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79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斐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永富盛國際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海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646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7438(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7438(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743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永富盛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FLANNEL CO.,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FLANNEL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海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646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792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907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699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699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FLANNEL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美樂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大陸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646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1088(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89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0048(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004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上海美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1533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346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償還,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自銀行借款動撥日起一年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56497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3566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1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對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美金200萬元2.取消對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增資美金500萬元1.事實發生日:2011/12/14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大陸轉投資之子公司1.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營運資金考量,擬現金增資美金200萬元.2.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因考量整體投資計畫,取消增資美金500萬元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美金200萬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美金1180萬元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美金 0 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美金200萬元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無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成衣加工製造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服飾貿易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人民幣161,119仟元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人民幣 0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人民幣23,855仟元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人民幣 0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美金11,941仟元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 0 仟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新台幣520,411仟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80.59%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2.59%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2.60%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179,275仟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7.76%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7.78%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4.67%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2010年度:新台幣68,761仟元2009年度:新台幣106,937仟元2008年度:新台幣153,136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2010年度:新台幣73,774仟元2009年度:新台幣 0仟元2008年度:新台幣99,915仟元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大陸轉投資之子公司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為擴展業務及營運資金需要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因考量整體投資計畫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1/25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0/11/25董事會之決議。6.因應措施:一、大陸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為營運資金考量,擬辦理現金增資美金200萬元。二、現金增資所需資金由第三地子公司(香港)盛發控股有限公司之自有資金支應,依本公司間接持股比率82.034%,計投資美金1,640,680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1/25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0/11/25董事會之決議。6.因應措施:本公司原在100年7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第三地子公司(香港)盛發控股有限公司轉投資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案,因考量整體投資計劃,取消此次投資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1/25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正安先生/獨立董事謝順風先生/獨立董事洪醒先生/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1/26~101/06/238.新任生效日期:100/11/2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儀大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增資新股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九年度盈餘轉資發行新股4,224,7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年八月十日函核准在案。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后:1、已發行股票:普通股60,353,8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603,538,000元。2、本次增資新股:普通股4,224,7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42,247,000元。3、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4、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民國100年11月4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上興櫃買賣,並採無實體發行,發放方式如後:1、增資新股於股票發放當日將直接撥入 貴股東所指定之集保帳戶,請持證券存摺逕至券商登載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2、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或提供正確帳戶後,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股票發放通知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及集保帳戶簿之影本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匯撥(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8/30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每股盈餘更正6.因應措施:修正後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8/30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每股盈餘更正如下(括號內為更正前數字)母公司財報第6頁之每股盈餘100年上半年度:基本每股盈餘稅前0.34(0.32),稅後0.98(0.91)100年上半年度:稀釋每股盈餘稅前0.34(0.31),稅後0.98(0.91)99年上半年度:基本每股盈餘稅前0.85(0.80),稅後0.86(0.80)99年上半年度:稀釋每股盈餘稅前0.85(0.79),稅後0.85(0.80)母子公司合併財報第6頁之每股盈餘100年上半年度:基本每股盈餘稅前0.51(0.47),稅後0.98(0.91)100年上半年度:稀釋每股盈餘稅前0.51(0.47),稅後0.98(0.91)99年上半年度:基本每股盈餘稅前1.14(1.07),稅後0.86(0.80)99年上半年度:稀釋每股盈餘稅前1.14(1.07),稅後0.85(0.80)6.因應措施:修正後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儀大公司依公司法第273條及有價證券交付前辦理之公告公告內容:儀大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273條及有價證券交付前辦理之公告中華民國100年8月26日儀會字第0030號壹、本公司於100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224,7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總計新台幣42,247,000元,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7073號函核准。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306010成衣業。2、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3、C399990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4、C701010印刷業。5、I501010產品設計業。6、I502010服飾設計業。7、F401010國際貿易業。8、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9、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10、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11、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12、F107030清潔用品批發業。13、F110010鐘錶批發業。14、F110020眼鏡批發業。15、F113020電器批發業。16、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17、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18、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19、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2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訂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603,538,000元整,分為60,353,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樂路36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有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65年4月30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0年6月27日。八、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一)以九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42,247,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224,7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二)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配股不足一股之部份,自增資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依面額以現金給付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為新台幣645,785,000元整,分為64,578,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十、增資資金用途: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本公司訂於民國100年9月20日為股票股利除權基準日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9月16日至民國100年9月20日為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9月15日為最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0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肆、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2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42,247,000元,計發行普通股4,224,700股4.除權(息)交易日:100/09/145.最後過戶日:100/09/1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1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208.除權(息)基準日:100/09/20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7073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本公司民國100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九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分配股票股利新台幣42,247,000元,計發行普通股4,224,7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配股不足一股之部份,自增資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依面額以現金給付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三、擬訂民國100年9月20日為股票股利除權基準日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9月16日至民國100年9月20日為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9月15日為最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0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
1.事實發生日:100/07/27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增補修正本公司99年度股東會年報第34頁有關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資料及增補166頁第玖項6.因應措施:修正後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7/2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FLANNEL CO.,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海外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323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959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329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288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15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1865.計息方式:利息按本公司向金融業借款最高利率計算6.還款之:(1)條件:自動撥日起算一年,可分批借款,提前還款及循環使用(2)日期:101年7月20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323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儀大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經100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股東現金股利計新台幣18,106,800元,茲訂定100年8月10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依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仟股配發新台幣3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30元),現金股利分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二、本次現金股利訂於100年9月1日(星期四)開始發放,以支票或匯款方式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為發放。三、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1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8,106,8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8/045.最後過戶日:100/08/0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0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108.除權(息)基準日:100/08/10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九年度未分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18,106,800元,每仟股配發新台幣300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二.擬訂於民國一○○年八月十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年八月六日至民國一○○年八月十日為停止過戶期間,民國一○○年八月五日為最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一○○年八月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
1.事實發生日:100/07/12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董事會100/07/12之決議。6.因應措施:一.大陸蕪湖儀徽服飾有限公司與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皆由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4%之第三地子公司(香港)盛發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為營運資金考量及依大陸規定註冊資本額需到位,及因應擴充大陸內需市場資金週轉需要,擬辦理現金增資。二.蕪湖儀徽服飾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美金2,000,000元,所需資金由第三地子公司(香港)盛發控股有限公司之自有資金支應,依本公司間接持股比率82.034%,計投資美金1,640,680元。三.上海儀和服飾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美金5,000,000元,所需資金由第三地子公司(香港)盛發控股有限公司之自有資金美金2,000,000元及以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盈餘再投資美金3,000,000元支應,依本公司間接持股比率82.034%,計投資美金4,101,700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7/1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為儀大間接持股82.034%之海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323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8151(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30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1191(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119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服飾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上海美樂服飾有限公司為儀大間接持股82.034%之海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323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815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141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956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956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3053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316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還款即解除(2)日期:100年7月11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48961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9406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9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7/0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互為集團內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323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676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14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69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9734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8013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一年內還款,可分批借款,還款及循環使用(2)日期:101年6月30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981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資金貸與之限額為353,233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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