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大(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7/0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互為集團內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05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676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14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69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9734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8013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一年內還款,可分批借款,還款及循環使用(2)日期:101年6月30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981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7/0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互為集團內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05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7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76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9734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8013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一年內還款,可分批借款,還款及循環使用(2)日期:101年6月30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744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1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6/272.重要決議事項: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如下:一、報告事項:(一)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二)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三)九十九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四)九十九年度轉投資各子公司及重大投資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一)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選舉事項:(一)補選監察人一席案五、臨時動議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現金股利18,106,800元(每仟股配發300元)二、股東股票股利28,739,9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三、員工紅利1,111,767元四、董監酬勞4,169,125元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威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於100年股東常會補選監察人一席案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威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130,00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24~101/06/238.新任生效日期:100/06/27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2011/06/21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之子公司盛發(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基於經營策略考量,出售持有子公司上海儀松服飾有限公司全部股權.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人民幣0.36億元,折合新台幣1.6億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上海儀松服飾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28,568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成衣製造加工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2010年度:人民幣27,197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2010年度:人民幣-400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4,000仟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8,117仟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87.44%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3.12%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4.82%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179,275仟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9.70%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7.85%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5.23%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2010年度:新台幣68,761仟元2009年度:新台幣106,937仟元2008年度:新台幣153,136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2010年度:新台幣73,774仟元2009年度:新台幣 0仟元2008年度:新台幣99,915仟元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大陸上海市松江區政府及其下屬上海茸北工貿實業總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新台幣3,300萬元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股權出售金額為人民幣3,600萬元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28.經紀人:無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基於經營策略考量及配合上海市松江區政府規劃要求,將上海儀松服飾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松江ZS-06-014調整為城鎮建設用地.由大陸上海市松江區政府其下屬上海茸北工貿實業總公司收購本公司設立於香港之子公司盛發(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大陸100%子公司上海儀松服飾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以上人民幣匯率依RMB$1=NT$4.4613
1.事實發生日:100/05/3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儀勝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323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73445.計息方式:依短借最高利率計息6.還款之:(1)條件:自動撥日起算一年內還款,可分批借款,提前還款及循環使用(2)日期:101年5月31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694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上海儀華公司投資上海美樂公司,持股比率為37.5%(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6948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316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202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518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518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上海美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3318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14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還款即解除(2)日期:101年5月5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48961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8999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上海儀華公司投資上海美樂公司,持股比率為37.5%(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9100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391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391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391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上海儀華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9734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801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還款即解除(2)日期:101年5月5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48961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8999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盛發公司投資上海儀華公司,持股比率為100%(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803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334(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33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033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上海儀華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盛發公司投資上海美樂公司,持股比率為62.5%(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803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334(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33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033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上海美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3053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316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還款即解除(2)日期:101年5月22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48961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8999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1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蕪湖儀徽服飾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互為集團內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355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765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765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2298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3735.計息方式:年息5.5%6.還款之:(1)條件: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二年內,可分批借款,還款及循環使用(2)日期:102年5月11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694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1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股東現金股利:18,106,800元(每仟股配發300元)(二)股東股票股利:42,247,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1.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未分配盈餘42,247,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4,224,700股,每股面額10元。2.盈餘轉增資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以現金給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畸零股之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4.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5.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6.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修訂,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二)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18,106,800元,分配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300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三)本盈餘分配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將提請100年6月27日本公司召開之一百年股東常會承認通過.(四)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111,767元及董監事酬勞4,169,125元.(五)擬議配發員工現金股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本公司考量公司章程規定及激勵員工,擬議配發九十九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分配總金額5,280,892元,與九十九年度認列費用帳列金額3,705,889元,有差異數1,575,003元,將列為100年度費用.
1.事實發生日:100/04/08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100年4月8日董事會決議將於100年6月27日召開一00年股東常會,有關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如下:一、股東會開會時間:100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整.二、開會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本公司四樓教育訓練中心三、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0年4月20日起至100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29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連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處所:儀大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會計處,電話:06-2616999#521)(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四、特此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4/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涵雯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24~101/06/23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三分之一10.其他應敘明事項:監察人莊涵雯小姐於100年4月8日提出辭任申請,其任期自100年6月26日止.本公司100/04/08董事會通過於100/06/27召開股東常會進行補選監察人作業.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一00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7公告內容: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及本公司100/04/08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股東會開會時間:一00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二、股東會開會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本公司四樓教育訓練中心三、股東會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九十九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九十九年度轉投資各子公司及重大投資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本公司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選舉事項:1.補選監察人一席案。(五)、其他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三十八日(五月十九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新樂路36號).六、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一百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六月二十七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洽或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七、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八、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逕向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九、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3/2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上海儀華公司投資上海美樂公司,持股比率37.5%(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268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38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43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474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329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1225.計息方式:依年息5.5%計算,每月計息6.還款之:(1)條件:董事會通過之日起二年內,可分批借款,還款及循環使用(2)日期:102年3月28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182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1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3/252.法人名稱: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顏宏憲,投資部協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康家禎,投資部資深經理5.異動原因:內部調動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24~101/06/237.新任生效日期:100/03/2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2/1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斐樂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97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4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4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4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斐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儀勝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97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儀勝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美樂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大陸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97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016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4064(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423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423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上海美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FLANNEL CO.,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FLANNEL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海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97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4608(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03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66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8664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FLANNEL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94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878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償還,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自銀行借款動撥日起一年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15976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814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2/1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斐樂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97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4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4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4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斐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儀勝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97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儀勝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美樂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大陸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97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016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4064(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423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423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上海美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1)公司名稱:FLANNEL CO.,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FLANNEL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海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97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4608(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03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66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8664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FLANNEL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94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878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償還,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自銀行借款動撥日起一年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7/30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增補修正本公司98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5頁,第108頁至167頁資料6.因應措施:修正後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9/06/292.重要決議事項: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如下:一、報告事項:(一)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二)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三)九十八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四)轉投資各子公司及重大投資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一)通過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通過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通過辦理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三)通過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四)通過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四、臨時動議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現金股利28,739,910元(每仟股配發500元)二、股東股票股利28,739,9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三、員工紅利1,030,050元四、董監事酬勞3,86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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