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燿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2/172.增資資金來源:100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396,272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3,962,72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新台幣17,997,384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3.95元為計算基礎,發行 新股1,290,135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1元以現金發放。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1.282819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未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併湊成整股,並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 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1/02/172.公司名稱: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本公司一○○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100年度營業業收入淨額859,560仟元,稅後淨利134,900仟元,每股盈餘2.11元) 2.通過為配合股票申請上櫃,擬依規定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所提之建議案 4.通過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5.通過一○○年度盈餘轉增資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6.通過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席及監察人一席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9.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10.通過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之管理」、「適用國際會計準則之管理」 及「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並修訂「財務 報表編製流程管理作業」 11.通過本公司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2.通過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間資金貸與狀況 13.通過修訂本公司民國101年度內部稽核計劃 14.通過本公司減少資金貸與間接轉投資子公司案 15.通過本公司擬資金貸與間接轉投資之子公司案 16通過本公司間接轉投資之子公司資金貸與大陸子公司案 17.通過擬召開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仟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1.事實發生日:101/02/1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GLORY OPTICS (BVI) CO.,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資金貸與對象:GLORY OPTICS (BVI) CO.,LTD.與本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間接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9641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641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641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做為GLORY OPTICS (BVI) CO.,LTD.之營運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136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6565.計息方式:依借款合同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同規定(2)日期:依借款合同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451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5.4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仟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1.事實發生日:101/02/1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資金貸與對象: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同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間接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9641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824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817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641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做為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之營運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2380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52695.計息方式:依借款合同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同規定(2)日期:依借款合同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641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2.3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累計處分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金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2.事實發生日:100/10/14~101/1/1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9,937,760單位 每單位價格:14.5991 交易總金額:145,082,004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新台幣79,905元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交易日隔日一次付清。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依據基金之淨值,並依本公司核決權限由總經理授權財務主管核准。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0單位 金額:0元 持股比例:不適用。 權利受限:無。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32.65% 占股東權益比例:53.79% 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數額:217,943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短期投資。15.每股淨值(A):14.60元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1.發生變動日期:101/02/06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俊億;大億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吳俊億董事因個人因素,於101年2月6日提出請辭書, 擬自民國101年4月16日,辭去本公司董事職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4/29~103/04/28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1/3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4/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49號(二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2、一○○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2、承認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四)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席及監察人一席。(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2/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4/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2月18日(星期六)起 至101年4月17日(星期二)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民國101年2月17日下午4: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民生東路1段51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2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101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本公司將於101年02月13起至101年02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02月22日下午五時前送達(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彰化縣和美鎮工東三路8之2號,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收﹝電話:04-7977110﹞。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16)日下午召開第六屆第三十一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16)日下午召開第六屆第三十一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 日期:民國101年01月16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16)日下午召開第六屆第三十一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會中討論通過外國發行人FX Hotels Group Inc.(F-富驛)、光燿科技、德微科技及外國發行人Ginko International Co., Ltd.等4家申請股票上櫃案。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4)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4)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日期:民國101年01月03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4)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時資本額六億五千六百零五萬五仟九百三十元(含私募普通股二億零五百八十六萬七千一百三十元),董事長為郭台強,推薦證券商係福邦證券、台新綜合證券及華南永昌綜合證券。 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之營業收入為711,899仟元,稅前純益為94,630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1.84元。100年前三季之營業收入為564,868仟元,稅前純益為101,725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1.26元。
1.事實發生日:100/12/29 2.公司名稱: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如下: (一)本公司大陸子公司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資本支出案(二)本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案(三)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間資金貸與狀況(四)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任用案(五)民國101年度內部稽核計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機器設備2.事實發生日:100/1/5~100/12/29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一批;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02,689,384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TRIOPTICS、ASSOC、InnoServ、瑞固企業、OPTORUN、 九驊、台灣三豐、元利盛、YUSHIN、DRAGONBASE GLOBAL、翔元、 信統科技等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依個別公司所訂契約付款條件付款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按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依採購核定權限辦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供間接轉投資子公司生產產品使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母公司代子公司代購機器設備一批,無價差 經100年12月29日董事會同意通過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江誠榮 本公司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推選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累計處分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金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2.事實發生日:100/4/28~100/10/13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7,797,875單位每單位價格:14.5608 交易總金額:113,543,282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新台幣39,340元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交易日隔日一次付清。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依據基金之淨值,並依本公司核決權限由總經理授權財務主管核准。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5,898,351.8單位金額:86,002,099元持股比例:不適用。權利受限:無。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39.55% 占股東權益比例:65.15% 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數額:217,943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短期投資。15.每股淨值(A):14.58元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1.發生變動日期:100/09/2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江誠榮 本公司獨立董事李慶明 本公司獨立董事樓永堅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會聘任薪酬委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0/09/2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0/09/29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99/08/13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本公司因應公司上櫃需求,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099/07/01~100/06/30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9/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背書保證對象: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採權益法評價之間接被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0655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30352(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5588(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59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20277(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做為光燿光電(蘇州)有限公司營運周轉之資金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2831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715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0655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594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6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0.5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0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205,000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5.發行總金額:以面額10元計算,計新臺幣42,05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新臺幣36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計42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申請初次上市(櫃)承銷新制度相關規定,提撥3,785,000股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0%。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須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新股發放、及現金股利發放公告更正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年盈餘轉增資轉增資發行新股3,854,483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2,04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5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3426號函申報生效並經經濟部民國100年07月12 日經授商字第100011459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發放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數:61,716,1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17,161,100元。(二)本次增資發行股數:3,854,48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8,544,830元。(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65,570,59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55,705,930元。(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六)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562-1658)三、本次增資新股茲訂於100年8月3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登錄興櫃買賣:(一)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發放日當日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二)未採集保劃撥配發新股股票之股東,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連同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加附集保存褶封面影本」,蓋妥原留印鑑並填妥相關資料(貴股東如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份證影本者,務請於領取新股時一併繳交),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後之次一營業日,即可將增資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四、(一)茲訂於100年08月03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採匯款方式者並於同日匯至各股東登記之銀行帳戶,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匯費與郵資由股東支付。(二)各股東現金股利配發金額在新台幣50元以下者,僅郵寄現金股利發放通知書,請股東親臨或郵寄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一○○年增資發行新股資本變更登記核准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年盈餘轉增資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 3,854,483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2,04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5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3426號函核准發行,並報奉經濟部100年07月12 日經授商字第100011459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三、本次增資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於三十日內辦理,並於交付前公告之。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7/0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韓育萬 本公司財務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坤達 本公司財務處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07/068.新任者聯絡電話:(04)7977110 分機188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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