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六企業(上)公司公告
主旨: 更正南六公司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44,970,000元,全數轉增資發行新股4,49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八年八月十四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804號函核准生效。並報奉經濟部九十八年十月八日經授中字第09833204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於后:(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42,30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23,030,000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4,49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4,970,000元整。(三)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普通股4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68,000,000元整。(四)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420號五樓;電話:02-25091277)。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訂於98年11月2日(星期一)直接以帳簿劃撥發放並自同日起上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后:(一)參加集保劃撥轉帳方式者,本公司於98年11月2日(星期一)採用「帳簿劃撥」方式劃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無需辦理任何手續。(二)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攜帶原留印章、開立集保帳號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4台北市復興北路420號五樓;電話:02-25091277 )。辦理劃撥手續;辦理劃撥手續完成後,配發股份於翌日撥入貴股東集保帳戶。(三)因本次採無實體發行,故增資配發之股份均不得自集保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領回股票。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暨上櫃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44,970,000元,全數轉增資發行新股4,49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八年八月十四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804號函核准生效。並報奉經濟部九十八年十月八日經授中字第09833204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於后:(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42,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23,030,000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4,49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4,970,000元整。(三)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普通股46,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68,000,000元整。(四)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市復興北路420號五樓;電話:02-25091277)。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訂於98年11月2日(星期一)直接以帳簿劃撥發放並自同日起上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后:(一)參加集保劃撥轉帳方式者,本公司於98年11月2日(星期一)採用「帳簿劃撥」方式劃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無需辦理任何手續。(二)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攜帶原留印章、開立集保帳號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4台北市復興北路420號五樓;電話:02-25091277 )。辦理劃撥手續;辦理劃撥手續完成後,配發股份於翌日撥入貴股東集保帳戶。(三)因本次採無實體發行,故增資配發之股份均不得自集保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領回股票。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08/25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薩摩亞)(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轉投資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子公司為充實營運週轉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借款,母公司為其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6370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6465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59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6310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8454(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充實營運週轉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借款(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南六企業(平湖)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間接轉投資100%之孫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孫公司為充實營運週轉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借款,母公司為其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6370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2007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363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2007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8454(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充實營運週轉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借款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5.00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8/24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497000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44970000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6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配發一股部分,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為一整股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配發登記,其分配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份依公司法第二四0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至元為止(採劃撥集保帳戶者,抵充劃撥費用),畸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均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充營運週轉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有關本公司利用97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相關作業時程如下:1.普通股除權交易日:98年9月9日2.普通股股票最後過戶日:98年9月10日3.普通股股票停止過戶日:98年9月11日至9月15日4.普通股除權基準日(增資基準日):98年9月15日5.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8年9月11日起至98年9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8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20號5樓,電話:02-2509-1277)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至98年9月10日郵戳日期為憑)
1.事實發生日:98/07/212.公司名稱: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97年度現金股利案業經98年0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25,381,800元(每股0.6元)。二、本公司98年06月22日本年度第二次董事會決議,訂定98年07月19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98年08月05日起發放現金股利。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現金股利預計於98年8月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二.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1.事實發生日:98/06/222.公司名稱: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償還既有銀行借款,擬委任台新銀行籌組新台幣5.5億元整之銀行聯貸,並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與聯合授信銀行團各項條件之議定、簽署相關文件及其他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聯貸案預定於今年7月20日動支,用以提前償還原有銀行之短期負債。
1.股東會日期:98/06/22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六)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6/2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25,381,800元(每股發0.6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利用97年度盈餘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相關作業時程如下:1.普通股除息交易日:98年7月13日2.普通股股票最後過戶日:98年7月14日3.普通股股票停止過戶日:98年7月15日至7月19日4.普通股除息基準日:98年7月19日5.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98年8月5日6.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8年7月15日起至98年7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7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20號5樓,電話:(02)2509-1277)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至98年7月14日郵戳日期為憑)
1.事實發生日:98/06/222.公司名稱: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償還既有銀行借款,擬委任台新銀行籌組新台幣五億元整之銀行聯貸,並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與聯合授信銀行團各項條件之議定、簽署相關文件及其他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聯貸案預定於今年7月20日動支,用以提前償還原有銀行之短期負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06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縣橋頭鄉筆秀路88號(本公司三樓禮堂)。4.召集事由:召開九十八年度股東常會一、報告事項:(一) 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二) 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財務報表報告(三) 背書保證金額報告二、承認事項:(一) 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 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三)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四)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2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1.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包含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自民國98年04月16日起至民國98年04月27日止。4.受理處所: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高雄縣橋頭鄉筆秀路88號,電話:07-6116616 #312)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0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每股0.6元(即每千股600元),股票股利每股1.063045元(即每千股106股)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062.增資資金來源:97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44,970,000元。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497,000股4.每股面額:NT$10元5.發行總金額:44,970,000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6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配發一股部分,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為一整股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配發登記,其分配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份依公司法第二四0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至元為止(採劃撥集保帳戶者,抵充劃撥費用),畸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均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設備,擴充產能。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增資案俟98年股東常會通過及主管機關申報核准後,另訂除權基準日配發之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NANLIU ENTERPRISE CO.,LTD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2.事實發生日:97/11/7~97/11/1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USD200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不適用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55.88%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充子公司營運週轉金15.每股淨值(A):1.00元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2.事實發生日:97/11/7~97/11/1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無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55.88%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充子公司營運週轉金15.每股淨值(A):1.00元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1.事實發生日:97/10/302.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之:(1)公司名稱:南六企業(平湖)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經由第三地100%轉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731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仟元):10608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為支應建廠開創期之營運週轉金所需(6)原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3321(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276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支應建廠開創期之營運週轉金所需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9.534.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5.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1)資金貸與餘額(仟元):0(2)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8100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97/10/20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赴大陸投資上限為股東權益淨值60%,並於通過設立營運總部核准後,依投資需求不受限制,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8/29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7/10/2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縣橋頭鄉筆秀路88號(本公司三樓禮堂)。4.召集事由:大陸投資建廠階段相關事宜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9/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10/2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05/292.被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之:(1)公司名稱:南六企業(平湖)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間接轉投資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子公司為充實營運週轉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借款,母公司為其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97897(5)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81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466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6466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105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充實營運週轉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借款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92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12/192.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南六企業(平湖)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經由第三地100%轉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1909(4)原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3321(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3321(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支應建廠開創期之營運週轉金所需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3007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95.計息方式:依銀行掛牌利率機動計算6.還款之:(1)條件:1年(2)日期:97.12.19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1.7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0.00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1)資金貸與餘額(仟元):0(2)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8100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12/192.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南六企業(平湖)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經由第三地100%轉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4067(4)原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3321(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3321(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支應建廠開創期之營運週轉金所需。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992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5.計息方式:無息6.還款之:(1)條件:2年(2)日期:98.12.19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5.7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0.00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1)資金貸與餘額(仟元):0(2)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8100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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