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相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5/01/172.投資計劃內容:董事會通過投資諧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三億元。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 :95/01/174.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5.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6.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諧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2.事實發生日:95/1/17~95/1/17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30,0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諧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交付或付款條件:95/1/17付款新台幣300,000,000元。契約限制條款: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現金增資;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30,000,000股;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持股比例:5%;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總資產比率:11.35%;股東權益比率:15.73%。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新台幣1,617,884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人:無;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股權投資。15.每股淨值(A):10.00元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1.事實發生日:95/01/092.發生緣由:台灣新竹地檢署於(9)日下午對外公布,已對本公司負責人曹興誠先生提起公訴。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曹董事長遭竹檢起訴一事,並不影響本公司營運,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4/08/0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1.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116,787,460元,(含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20,913,830元)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增資發行普通股11,678,746股,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129988號函核准在案。 2.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106,174,468元(含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0,300,84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5元整。(二)除權除息暨增資基準日:94年8月31日(三)除權除息交易日:94年8月25日(四)股票最後過戶日:94年8月26日(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4年8月27日~94年8月31日
1.事實發生日:94/08/052.發生緣由:馬莎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均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4/07/192.發生緣由:海棠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均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4/06/27
2.發生緣由:原相科技宣佈,已於近日從丹麥設立的OPDI科技
公司取得專屬授權。在 此授權基礎下,原相為全球獨家取得
OPDI高科技雷射光學滑鼠及影像追蹤技術的公司。
近來,雷射光已被認為是產生絕佳光學辨識的光源,透過
雷射光的光學干涉 作用,可產生細微而規律的光斑,在國防工
業上一直是重要的追蹤媒介。原相成 功推出以發光二極體為辨
識光源的光學滑鼠後,仍積極投入研發資源,研發適合消費者
各式需求的新一代雷射光學滑鼠控制晶片。
OPDI公司的前身是丹麥國防科技研究重鎮RISO研
究機構中專業研究 雷射科技應用於消費產品的專案小組,
RISO擁有約一千名員工,它的組織相 當類似台灣中科院與
工研院的綜和體,其專業及重要性不言可喻。過去15年來 ,
以雷射光斑為基礎的感測及追蹤技術,一直是RISO投入研發
的重要領域。
「過去7年來,OPDI全心投入以雷射為基礎的感測追
蹤技術,我們看中 原相極優異的光學滑鼠設計研發能力,因而
與原相簽訂本次專屬授權合約。OP DI與RISO發展的技
術具有領先地位,可適用於雷射光學滑鼠及各類輸入裝 置。接
下來,我們將與原相全力發展下一代的雷射光學滑鼠」OPDI
執行長Jorgen Korsgaard Jensen表示。
「原相一直努力發展光學辨識技術,已能提供所有消費階
層高品質且價位合 理的光學滑鼠,適用於電腦、行動產品、遊
戲機及玩具等,成為業界領導廠商。
為能更快速提供客戶最佳的系統方案,原相很高興能取得這次
獨家授權的機會, 滿足客戶對於新一代雷射光學滑鼠的高規格
需求。專屬授權範圍也包含基礎專利 的保護,原相將會以積極
的行動主張其智慧財產權」原相科技總經理黃森煌提出 說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原相科技宣佈,已於近日從丹麥設立的OPDI科技
公司取得專屬授權。在 此授權基礎下,原相為全球獨家取得
OPDI高科技雷射光學滑鼠及影像追蹤技術的公司。
近來,雷射光已被認為是產生絕佳光學辨識的光源,透過
雷射光的光學干涉 作用,可產生細微而規律的光斑,在國防工
業上一直是重要的追蹤媒介。原相成 功推出以發光二極體為辨
識光源的光學滑鼠後,仍積極投入研發資源,研發適合消費者
各式需求的新一代雷射光學滑鼠控制晶片。
OPDI公司的前身是丹麥國防科技研究重鎮RISO研
究機構中專業研究 雷射科技應用於消費產品的專案小組,
RISO擁有約一千名員工,它的組織相 當類似台灣中科院與
工研院的綜和體,其專業及重要性不言可喻。過去15年來 ,
以雷射光斑為基礎的感測及追蹤技術,一直是RISO投入研發
的重要領域。
「過去7年來,OPDI全心投入以雷射為基礎的感測追
蹤技術,我們看中 原相極優異的光學滑鼠設計研發能力,因而
與原相簽訂本次專屬授權合約。OP DI與RISO發展的技
術具有領先地位,可適用於雷射光學滑鼠及各類輸入裝 置。接
下來,我們將與原相全力發展下一代的雷射光學滑鼠」OPDI
執行長Jorgen Korsgaard Jensen表示。
「原相一直努力發展光學辨識技術,已能提供所有消費階
層高品質且價位合 理的光學滑鼠,適用於電腦、行動產品、遊
戲機及玩具等,成為業界領導廠商。
為能更快速提供客戶最佳的系統方案,原相很高興能取得這次
獨家授權的機會, 滿足客戶對於新一代雷射光學滑鼠的高規格
需求。專屬授權範圍也包含基礎專利 的保護,原相將會以積極
的行動主張其智慧財產權」原相科技總經理黃森煌提出 說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4/06/2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明介 聯發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曹興誠 聯電集團董事長
5.異動原因:94年股東常會董事、監察人全面改選,新任董事推
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94/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明介 聯發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曹興誠 聯電集團董事長
5.異動原因:94年股東常會董事、監察人全面改選,新任董事推
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94/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4/06/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原任董事: 蔡明介 聯發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黃森煌 原相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宏誠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子南 宏誠創業投資(股)公司協理 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蔡時郎 聯發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室專案經理 東光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楊邦彥 怡和財務顧問(股)公司總經理 鄭文欽 捷揚光電(股)公司研發副總朱博湧 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教授原任監察人: 陳燦榮 廣積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陸耀中 富鑫創投集團(上海)總經理 李吉仁 國立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專任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 宏誠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曹興誠 聯華電子(股)公司董事長 黃森煌 原相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喻銘鐸 聯發科技(股)公司財務長暨發言人 李明德 瑩久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楊蕙瑄 全球復華證券投資顧問公司顧問新任監察人:: 聯詠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宮義忠 聯詠科技(股)公司資深副總 徐興源 欣興電子(股)公司財務處經理 呂健民 泰鼎尖端科技(股)公司Finance Director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董監事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宏誠創業投資(股)公司 10,690,124股黃森煌 1,286,782股翔發投資(股)公司 4,458,811股李明德 0股楊蕙瑄 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1/09/25~94/09/247.新任生效日期:94/06/2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4/06/27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表案,其中普通股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5元,現金股利1.5元。二、通過盈餘轉增資案:提撥盈餘新台幣116,787,460元轉作資本,其中普通股股利 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及配發員工股票紅利2,091,383股。三、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案。四、通過赴大陸地區投資案。五、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以原股東放棄認購之股數提供上市(櫃)時公開承銷案。六、選舉本公司第五屆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 新任董事: 宏誠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曹興誠)、黃森煌、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喻銘鐸)、李明德(獨立董事)、楊蕙瑄(獨立董事) 新任監察人: 聯詠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宮義忠)、徐興源、呂健民(獨立監察人) 新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自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止,任期三年。七、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八、通過臨時動議:因依目前新制承銷規定,股東完成集保後公司始能掛牌交易, 故除董監大股東依法於公司股票掛牌時辦理集保外,另依據94.05.11 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公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除依規定應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主辦承銷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助取得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持股達百分之十之股東等之配偶及其二親等親屬 、公司經理人本人、配偶及其二親等親屬、及其他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 普通股股票,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集保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之承諾。」,而「其他股東」目前尚未有法令明文規定,惟依證券商同業公會歷次會議記錄,至少應包括: (1)持股1%(含)以上之股東或持股前50大之股東。 (2)申請上市櫃時持股五萬股(含)以上之申請公司在職員工。 (3)其他基於穩定價格考量承銷商認為有必要者。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原相(3227)9月營收(單位:千元)項目 9月營收 1-9月營收本年度 137,092 1,738,721去年同期 205,997 1,221,599增減金額 -68,905 517,122增減(%) -33.45 42.33
壹、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以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分配新台幣一六0、四六五、一二0元(含員工紅利新台幣二二、四六五、一二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一六、0四六、五一二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金管證一字第0九三0一三三二四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以九十二年度盈餘一0六、九七六、七四0元(含員工紅利新台幣一四、九七六、七四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二元整。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F401010國際貿易業1、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1)、互補金氧半導體影像感測器。(2)、影像處理器。(3)、影像感測單一晶片。2、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縣創新一路五號五樓。四、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八十七年七月二日,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七次修正。五、董事及監察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定股份總額為新台幣伍億元,分為伍仟萬股,已發行四億六仟萬元,分為四仟六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與分派現金股利及其他發行條件:1、以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轉增資新台幣一三八、000、000元,發行新股一三、八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普通股,按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一仟股無償配發三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2、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二二、四六五、一二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二、二四六、五一二股,每股以新台幣壹拾元發行,員工紅利分配辦法授權董事會辦理。3、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九二、000、00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二元,發放至元為止,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5、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伍拾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壹拾億元,分為壹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六二0、四六五、一二0元,分為六二、0四六、五一二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用途:購置研發設備及擴產計劃。十、股票簽證機構: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一、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茲訂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為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博愛路53號3樓,電話:02-2381-6288。肆、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致遠會計師事務所王金來、張庭銘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后: 相關報表: 3227_2004080201_RPT
1.事實發生日:93/07/052.發生緣由:敏督利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均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事項: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貳、開會地點: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 科技生活館203會議室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一)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業務概況。(二)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三) 提報修訂本公司九十一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二、承認事項:(一)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 討論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 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條文案。(三) 討論本公司九十二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選擇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案。(四) 討論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四、選舉事項:補選監察人二席。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肆、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訂如后:一、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二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另訂配息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二、股票股利:擬自九十二年底累計可供分配盈餘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一三八、000、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三00股),提撥員工紅利新台幣二二、四六五、一二0元轉增資,合計發行新股一六、0四六、五一二股,每股面額壹拾元,總計一六0、四六五、一二0元,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配股基準日依當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之,屆時並另行公告。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伍、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五月一起至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四時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五十三號三樓 )辦理過戶手續。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以此公告辦理,如欲參加股東會者,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至股東會會場洽辦開會事宜。柒、開會通知書於股東會召開三十日前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給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1-6288。捌、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 2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貳、開會地點: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 科技生活館203會議室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一)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業務概況。(二)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三) 提報修訂本公司九十一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討論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條文案。(三)討論本公司九十二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選擇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案。四、選舉事項:補選監察人二席。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肆、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訂如后:一、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二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另訂配息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二、股票股利:擬自九十二年底累計可供分配盈餘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一三八、000、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三00股),提撥員工紅利新台幣二二、四六五、一二0元轉增資,合計發行新股一六、0四六、五一二股,每股面額壹拾元,總計一六0、四六五、一二0元,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配股基準日依當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之,屆時並另行公告。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伍、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五月一起至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四時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五十三號三樓 )辦理過戶手續。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以此公告辦理,如欲參加股東會者,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至股東會會場洽辦開會事宜。柒、開會通知書於股東會召開三十日前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給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1-6288。捌、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上午九時貳、開會地點: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 科技生活館203會議室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業務概況。(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三)提報修訂本公司九十一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討論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條文案。(三)討論本公司九十二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選擇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案。四、選舉事項:補選監察人二席。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肆、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訂如后:一、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二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另訂配息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二、股票股利:擬自九十二年底累計可供分配盈餘提撥股票股利新台幣一三八、000、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三00股),提撥員工紅利新台幣二二、四六五、一二0元轉增資,合計發行新股一六、0四六、五一二股,每股面額壹拾元,總計一六0、四六五、一二0元,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配股基準日依當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之,屆時並另行公告。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伍、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時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五十三號三樓 )辦理過戶手續。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以此公告辦理,如欲參加股東會者,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至股東會會場洽辦開會事宜。柒、開會通知書於股東會召開三十日前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給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1-6288。捌、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02月11日 02/11 21:02 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九十三年二月十三日開始新增為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三二二七)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之推薦證券商。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01月09日 01/09 20:30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九十三年一月十二日開始新增為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三二二七)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之推薦證券商。
1.事實發生日:93/01/082.發生緣由:93/01/08新聞媒體之相關美商安捷倫(Agilent Technologies inc.)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對原相科技公司之專利侵權告訴事宜報導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美國時間92/10/31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對美商安捷倫(Agilent Technologies inc.)提出未侵害專利之確認之訴,並主張該專利無效。(2)美商安捷倫於92/12/23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回覆,並反訴原相侵害該專利。(3)本公司主動提出訴訟,一方面宣示自有技術的能力,一方面為客戶掃除疑慮,避免下游客戶受到無謂的困擾,以最負責的做法處理智慧財產權爭議。本案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確定專利之爭議則有待司法解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11月28日 11/28 20:11 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其輔導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意見徵詢作業相關事宜。一、受輔導公司名稱: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主要營業項目:影像感測元件之研發、設計及產銷。三、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陳列地點:(一)本公司:台北市博愛路十七號四樓公關室。(二)受輔導公司:立錡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主辦承銷商: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四、社會大眾得向本公司函送書面意見之地址及期限: 凡社會大眾對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有任何意見或疑慮者,得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前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及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七樓上市部收):(一)意見表達者之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並檢附身 分證正反面之影本乙份(其身分本公司予以保密 )。(二)對股票上市申請案之意見及相關事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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