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潤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3.股東會召開地點:康和綜合證券(股)公司 會議室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2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03年度營業報告。 2. 10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103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發行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補選舉本公司第三屆獨立董事案。 5.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15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2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既得條件(一)自給與日起算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當年度公司 營業額較前一年度成長50%,且個人工作績效達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既 得30%股份。(二)自給與日起算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下年度公司 營業額較前一年度成長50%,且個人工作績效達成本公司所設定之績效標準者, 既得70%股份。(三)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者, 公司得就其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無償收回。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處理(一)於既得期間內自願離職、解雇、資遣、死亡(但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除外)或 辦理留職停薪者,其之前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 公司得向員工無償收回。(二)如員工違反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五 條第(七)項之規定終止或解除本公司之代理授權,其之前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 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得向員工無償收回。(三)下列原因發生時,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下列方式 處理: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員工得提前既得。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於死亡日提前既得,由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後 申請受領。 3.自願調職轉任至本公司持股50%以上之子公司者,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 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若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核訂之。5.員工之資格條件:(一)獲配之員工須為全職正式員工,且績效表現須符合一定的標準。(二)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 董事會同意。(三)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加計依募發準則第56條之1第一項規 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0.3%,且加計依募 發準則第56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累計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 總數之1%。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 及股東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暫以 本公司104年4月7日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成交價每股新台幣68.37元估算可能費用化之總 額為新台幣13,674,000元,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分別為:新台幣2,222,025元 (104年:以3個月估算)、新台幣7,862,550元(105年)、新台幣3,589,425元(106年:以9 個月估算)。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一)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16,837,919股計算,對上述各該年度每股盈餘之可能 影響為:0.13元、0.47元、0.21元。(二)本公司預估未來幾年度之營收及獲利將呈持續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辦理本次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對本公司未來幾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 益亦應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一)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 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二)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後,員工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 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其它約定事項(一)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應全數交付本公司 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進行(包 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產之交 付、運用及處分指示。(三)員工如有於法定停止過戶期間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於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既 得者,未享有表決權;於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 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既得者,未享有盈餘分配權。簽約及保密(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發行總單位數、分配原則及被授與人名單等事項確定後,由承 辦單位通知員工簽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受領同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20版2.報導日期:104/04/083.報導內容:威潤科技表示,將於今年第2季提出上櫃申請,預計第4季可正式掛牌 上櫃,為公司的永續經營邁出重要的一步。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 本公司正接受券商輔導,將於適當時機申請上櫃。有關該報導所載「將於今 年第2季提出上櫃申請,預計第4季可正式掛牌上櫃」係為媒體善意臆測推估, 本公司特此說明。(2) 有關本公司訊息之揭露,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162.公司名稱: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提名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人吳金地先生為獨立 董事候選人。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16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991866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140,431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8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030,8253. 董監酬勞(元):1,363,46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8,205,811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及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及場所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3.股東會召開地點:康和綜合證券(股)公司會議室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2)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 2.10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103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補選舉本公司第三屆獨立董事案。 4.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其它事項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公告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說明如下:(1)股東提案及提名提名資格:本次股東常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者。(2)受理期間:104年3月27日起至104年4月6日止(3)受理場所:威潤科技(股)公司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88號3樓)。(4)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一人。(5)檢附文件: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當選後願任承諾書、無公司 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
1.發生變動日期:104/03/1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洪碧蓮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主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3/07/25~106/07/24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4年3月12日收到獨立董事洪碧蓮之辭職書,其任期至104年6月1日止。2.洪碧蓮小姐請辭本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之職務,其中獨立董事及 審計委員職務之缺額預計將於104年6月2日召開股東常會補選,另薪資報酬委員職務 之缺額將於104年6月2日股東常會後近期董事會補行委任。
1.發生變動日期:104/03/12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洪碧蓮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7/25~106/07/24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4年3月12日收到獨立董事洪碧蓮之辭職書,其任期至104年6月1日止。2.洪碧蓮小姐請辭本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之職務,其中獨立董事及 審計委員職務之缺額預計將於104年6月2日召開股東常會補選,另薪資報酬委員職務 之缺額將於104年6月2日股東常會後近期董事會補行委任。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4/01/23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及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2.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案。 3.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二、選舉事項 1.補選舉本公司第三屆獨立董事案。 新任獨立董事名單:余立夫三、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4/01/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余立夫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其它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董事、 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4/01/23~106/07/2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1/2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廖述群/匯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余立夫/源暢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補選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10/24 ~ 106/07/248.新任生效日期:104/01/23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審計委員廖述群先生於103/11/27因個人因素辭任,故補選任。
1.發生變動日期:104/01/2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廖述群 / 匯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余立夫 / 源暢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任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3/07/25 ~ 106/07/247.新任生效日期:104/01/23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獨立董事廖述群先生於103年11月27日因個人因素辭任,故補選任。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獨立董事:余立夫 0股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72,763,000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3/10/27~103/12/26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65元~85元之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3/10/27~103/12/25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300,0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22,014,079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73.38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300,0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78%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5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4/01/2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康和綜合證券(股)公司會議室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2)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及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2.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案。(新增) 3.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新增)(二)選舉事項: 1.補選舉本公司第三屆獨立董事案。(三)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12/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1/2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092.公司名稱: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提名源暢(股)公司總經理余立夫先生為獨立董事候選人。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12/0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廖述群先生,匯僑(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余立夫先生,源暢(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薪酬委員缺額一席補選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7/25~106/07/248.新任生效日期:103/12/09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薪酬委員廖述群先生於103/11/27因個人因素辭任。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及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及場所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09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4/01/2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康和綜合證券(股)公司會議室(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2)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本公司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及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二)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三屆獨立董事案。(三)討論事項: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12/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1/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相關事宜如下:(1)股東提名資格:本次股東臨時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 上股份者。(2)受理期間:103年12月16日起至103年12月25日止。(3)受理場所:威潤科技(股)公司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88號3樓)(4)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一人。(5)檢附文件: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當選後願任承諾書、無公司法第 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
1.發生變動日期:103/11/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廖述群 / 匯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3/10/01~106/07/24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廖述群先生因個人因素於民國103年11月27日請辭本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之職務,其中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職務之缺額將於近期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另薪資報酬委員職務之缺額將於近期董事會補行委任。
1.發生變動日期:103/11/2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廖述群 / 匯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10/01~106/07/24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廖述群先生因個人因素於民國103年11月27日請辭本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之職務,其中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職務之缺額將於近期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另薪資報酬委員職務之缺額將於近期董事會補行委任。
1.事實發生日:103/11/242.公司名稱: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XBRL申報格式應以新台幣仟元表達,誤植為新台幣元,故予以更正為新台幣仟元表達。2.101年度財務報告電子書誤將非最終版本之電子書上傳,故予以重新上傳最終正確版本。更正前後版本差異說明如下:(1)約當現金1,496(仟元)重分類至其他金融資產-流動。(2)應付費用654(仟元)重分類至應付帳款。(3)管理及總務費用2,169(仟元)、研究發展費用2,488(仟元)重分類至推銷費用4,657仟元。6.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重大訊息公告說明,並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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