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碁創達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1/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並由新選任之全體獨立董事
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2/11/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稱: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文聰/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會計師
獨立董事:藍寬驊/臺灣網路成癮防治學會副秘書長
獨立董事:古穎君/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經理
獨立董事:鄭國聲/英福康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由全體新任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以代替監察人職務
(7)原任期: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2/11/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並由新選任之全體獨立董事
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2/11/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稱: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文聰/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會計師
獨立董事:藍寬驊/臺灣網路成癮防治學會副秘書長
獨立董事:古穎君/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經理
獨立董事:鄭國聲/英福康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由全體新任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以代替監察人職務
(7)原任期: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2/11/27
.事實發生日:112/11/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委任薪資報酬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2/11/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稱: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文聰/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會計師
獨立董事:藍寬驊/臺灣網路成癮防治學會副秘書長
獨立董事:古穎君/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經理
獨立董事:鄭國聲/英福康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7)原任期: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2/11/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委任薪資報酬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2/11/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稱: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文聰/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會計師
獨立董事:藍寬驊/臺灣網路成癮防治學會副秘書長
獨立董事:古穎君/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經理
獨立董事:鄭國聲/英福康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7)原任期: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2/11/27
1.事實發生日:112/10/19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民國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
(1)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2/11/27
(2)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環科一路11號1樓第二會議室
(3)召集事由:
一、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七席(含四席獨立董事)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內部規章」討論案
i.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ii.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iii.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iv. 從事營業性之外匯風險管理及結構性存款相關金融商品之管理規範
v. 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
三、臨時動議
(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29
(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1/2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臨時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
之股東,其開會15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
條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臨時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二、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12年10月21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10月31日
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臨時會董事(一般董事三席及
獨立董事四席)候選人提名申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新竹縣竹北市
環科一路33號6樓之2),其他相關事宜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民國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
(1)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2/11/27
(2)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環科一路11號1樓第二會議室
(3)召集事由:
一、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七席(含四席獨立董事)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內部規章」討論案
i.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ii.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iii.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iv. 從事營業性之外匯風險管理及結構性存款相關金融商品之管理規範
v. 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
三、臨時動議
(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29
(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1/2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臨時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
之股東,其開會15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
條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臨時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二、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12年10月21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10月31日
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臨時會董事(一般董事三席及
獨立董事四席)候選人提名申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新竹縣竹北市
環科一路33號6樓之2),其他相關事宜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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