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帆(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日期、召集事由、停止過戶日期及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05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360巷17號5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運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申請股票上櫃計劃案。 (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第二案: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表。 (三)討論事項1�� 第一案:上櫃前辦理現增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擬請原股東放棄認購討論案。 (四)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監全面改選案。 (五)討論事項2 第一案:新任董事解除競業禁止案。 (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七)散會本公司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0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05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自101年3月20日起至101年3月29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本次股東常會書面提案,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北市內湖路一段360巷17號5樓),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本年度股東常會議案之增減變動,皆依相關法令修正。
1.事實發生日:101/03/192.公司名稱:弘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民國100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2)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 (3)本公司民國100年度盈餘分配表 (4)申請股票上櫃計劃討論案 (5)上櫃前辦理現增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擬請原股東放棄認購案 (6)稽核主管任命案 (7)大陸子公司投資案 (8)本公司子公司間資金貸與金額額度案 (9)本公司民國100年度內控聲明書案 (10)訂定101年股東常會召集時間、地點、提案期間及議案內容討論案 (11)第一屆第一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事項 (12)擬向台北富邦銀行申請衍生性商品額度案 (13)董監全面改選案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公告其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1.事實發生日:101/03/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東莞普世飾品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與資金貸與公司BON FAME CO.,LTD(Majuro)屬同一聯屬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467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302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302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營運週轉用。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1811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33995.計息方式: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營運資金狀況(2)日期:依營運資金狀況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302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5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民國101年3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0年財務報表在案及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1/03/062.主要買主或供應商名稱:子公司重要供應商3.最近一會計年度佔公司銷售金額或進貨金額比例:20.24%4.停止往來緣由及日期:因應營運需求,調整進貨供應商。5.公司因應對策:向其他供應商取得價格及品質同樣具競爭力之商品。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0/0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不適用6.異動原因: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擇日召開董事會委任之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鄧廷堅/本公司獨立董事、詹益閔/本公司獨立董事、莊仲杰/本公司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00/10/07董事會議中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並已作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0/11/0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新任董事:劉善德新任獨立董事:鄧廷堅、詹益閔、莊仲杰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得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1/0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善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不適用。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12/10~101/12/098.新任生效日期:100/11/04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1/0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瑞德、吳志成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不適用。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0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12/10~101/12/098.新任生效日期:100/11/04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0/11/04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及討論事項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二、選舉事項通過補選董事一席及獨立董事三席暨增、補選監察人二席案。董事當選人:劉善德獨立董事當選人:鄧廷堅詹益閔莊仲杰監察人當選人:陳瑞德吳志成新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自100/11/04起至101/12/09止三、討論事項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1/0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淑芬、王美冠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事務繁忙,擬提前辭任董事之職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12/10~101/12/098.新任生效日期:100/11/04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蔡淑芬董事、王美冠董事因事務繁忙,擬提前辭任董事職務本公司預計於100年股東臨會補選該席董事缺額
1.發生變動日期:100/11/0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高貴卿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事務繁忙,擬提前辭任監察人之職務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12/10~101/12/098.新任生效日期:100/11/04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高貴卿監察人因事務繁忙,擬提前辭任監察人職務本公司預計於100年股東臨會補選該席監察人缺額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10/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秉勳、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0/10/14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7972000#203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任命
公告序號:1主旨:全面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公告公告內容:主旨:全面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說明: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0年7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0元。(二)本次換發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如下:1.換發新股基準日:訂於民國100年8月18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0年8月14日至民國100年8月18日止。3.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自民國100年9月7日起開始受理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4.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四)自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 貴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本公司所寄發之無實體換發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3)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寄往來途中若發生股票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儘速提供否則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六)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股務代理部(二)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三)電話:(02)2361-1300。(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全面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公告公告內容:弘帆股份有限公司全面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公告主旨:本公司全面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說明: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0年7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0元。(二)本次換發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如下:1.換發新股基準日:訂於民國100年8月18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0年8月14日至民國100年8月18日止。3.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自民國100年9月7日起開始受理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4.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四)自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 貴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本公司所寄發之無實體換發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3)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寄往來途中若發生股票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儘速提供否則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六)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股務代理部(二)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三)電話:(02)2361-1300。(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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