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鼎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9/27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09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5498號函核准在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7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因撤銷公開發行獨立董事 解任,補選董事暨董事異動達1/31.發生變動日期:107/09/1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黃良傑、曾和帝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良傑、曾和帝4.異動原因:因撤銷公開發行獨立董事解任,補選2席董事由原獨立董事當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皆無持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06/29~109/06/287.新任生效日期:107/9/1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9/122.發生緣由:鑒於整體經營規劃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策略,本公司107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107年09月12日)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3.因應措施:擬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撤銷股票公開發行依金管會公告為準。
1.事實發生日:107/08/102.發生緣由:鑒於目前整體經營規劃之考量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策略,目前尚無迫切需要向資本市場募集資金考量之緣故,本公司107/8/10董事會通過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將提請107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議(107年09月12日)討論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3.因應措施:擬待股東臨時會議決議通過後,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撤銷股票公開發行依金管證期局公告為準。
1.事實發生日:107/03/2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7/03/28 (3)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稽核主管:許明慧(暫代) (4)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稽核主管:魏韻崎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107年03月28日董事會通過新任稽核主管任命案。 (7)生效日期:107/03/28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3/0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到任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7/03/01(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稽核主管:魏韻崎(4)異動情形:職務調整4.其他應敘明事項:預計於107/3/28董事會通過後再行異動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10/232.發生緣由:原任稽核主管因生涯規劃辭職3.因應措施:暫由董事長 許明慧 代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 A.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B.發生變動日期:106/10/23 C.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稽核副理 林慈惠 D.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暫由董事長 許明慧 代理,待董事會派任 E.異動原因:原任稽核主管因生涯規劃辭職 F.生效日期:106/10/31 G.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22000 H.其他: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人選俟近期董事會通過任用決議後再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6/20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6年度股東會議事手冊及105年度年報。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06年度股東會議事手冊及105年度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終止日期:104/12/312.契約內容:終止台灣區代理合約及合資計劃3.契約相對人:Hanmi Semiconductor Co., Ltd.4.與公司關係:無5.終止之原因:營運策略改變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6.1.HANMI為本公司之代理原廠,原擬合資成立新公司,然因眾多考量,無法於2015年 2月完成,經雙方討論,停止有關合資計劃並預計於104/12/31終止台灣區代理合約。6.2.佔本公司103年度營收比例:約22%6.3.公司因應對策:積極增加替代方案,開發自有技術,提昇新產品線銷售比重。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2/092.契約相對人:Hanmi Semiconductor Co., Ltd.合資成立新公司,非關係人。3.與公司關係:策略夥伴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2/0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5.1.原HANMI為本公司之代理原廠,今為共創商機,擬合資成立新公司。5.2.強化重要客戶原廠支援及提供深化及專一的客戶服務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將有正面助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合資協議將進一步強化彼此關係,充分整合專業知識,滿足客戶需求。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0/092.發生緣由:今日凌晨1:00本公司竹科分公司發生火災,無人傷亡,有關發生原因尚在鑑定查明中。本公司竹科分公司均有向產物保險公司保險,相關理賠事宜進行處理中。3.因應措施:將會提出研發復原計劃。4.其他應敘明事項:◎處理過程:經消防人員灌救下火勢已熄滅,對於實際生產設備及影響程度尚待評估。◎預計可能損失:待評估◎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待評估◎竹科分公司為本公司之研發單位,並無製造活動,本公司目前營運正常,所有業務不受該事件影響。
公告序號:1主旨:技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0公告內容: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3/3/27(四)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 103/6/20(五)上午十點整。三、受理股東報到時間: 103/6/20(五)上午九點三十分。四、地點:新竹市光復路2段2巷47號4樓(本公司會議室)。五、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2.10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二)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2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1日(星期一) 下午4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最後過戶日103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3年4月21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一) 本次股東會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請詳『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及股東提案權相關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自103年4月14日至103年4月23日止,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二)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派,經董事會決議如下:現金股利:擬提撥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以下同)16,573,275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持有股數,每股配發0.5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分派之。(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此外,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02-3999)。(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竹市光復路2段2巷47號4樓),並副知證基會。(五)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八、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技鼎股份有限公司102年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0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312,5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3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於102年10月28日經授中字第102339926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訂於102年11月25日(星期一)起增資股票發放。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原已發行股票︰記名式普通股30,834,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08,340,000 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記名式普通股2,312,55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3,125,500 元整。(三)增資後實收資本額:記名式普通股33,146,55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31,465,500 元整。(四)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五)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2年11月25日(星期一)起發放,敬請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加蓋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洽領。上項新股發放通知書屆時將於發放日前寄發,如未收到者,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補發。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技鼎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公告公告內容: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暨本公司股東常會及董事會決議辦理。二、股利分派內容:1現金股利總額: 62,284,680元,每股配發2.02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2盈餘轉增資: 23,125,500元,每仟股配發股票75股,每股面額10元。三、相關日期如下:1增資基準日: 102年10月15日。2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102年10月11日至102年10月15日。3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10月9日下午16:30分(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憑)。4現金股利發放日:102年10月31日。5股票發放日:俟經濟部核准後另行公告。四、辦理過戶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樓,電話: 02-2702-3999)五、現金股利採匯款或郵寄 “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技鼎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發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0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312,5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35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技鼎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3.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4.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5.F401010國際貿易業。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已發行普通股30,83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8,340,00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光復路2段2巷47號4F。(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名(含獨立董事二名),監察人三名,任期均為三年。(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77年8月13日,民國101年6月26日第十五次修正。(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發行新股,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3,125,500元,分為2,312,5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75股。2.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八)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31,465,500元,分為33,146,5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概充實公司營運資金並強化財務結構。(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三)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十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三、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2,284,680元,每股配發2.02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訂於102年10月3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四、前述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業經本公司董事會訂定102年10月15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10月11日至102年10月15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俾可享有配發股利之權利。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6公告內容: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2/3/28(四)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 102/6/26(三)上午十點整。三、受理股東報到時間: 102/6/26(三)上午九點三十分。四、地點:新竹市光復路2段2巷47號4樓(本公司會議室)。五、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對外背書保證情況報告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1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四)臨時動議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7日(星期六)。(二)辦理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三)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102年4月2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提前於102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2年4月27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自102年4月23日至102年5月2日止,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經董事會決議如下:1.現金股利:擬提撥新台幣(以下同)62,284,680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持有股數,每股配發2.02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分派之。2.股票股利:1.1 本公司擬自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計新台幣23,125,5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共計發行新股2,312,550股,均為普通股。1.2 本次盈餘轉增資,原股東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擬定每仟股無償配發75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足之。1.3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1.4 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此外,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02-3999)。(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竹市光復路2段2巷47號4樓),並副知證基會。八、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3/2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由新任內部稽核主管擔任4.其他應敘明事項:A.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B.發生變動日期:102/3/28 C.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稽核管理師 林菁珊 D.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稽核副理 林慈惠 E.異動原因:原任稽核主管因應公司組織調整轉調他部門 F.生效日期:102/3/28 G.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22000 H.其他:本項人事異動案業經本公司102/3/28董事會承認之
/*TL 20 8402 技鼎 101/11/28 技鼎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技鼎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071,4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7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於民國101年11月5日經授中字第101326752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訂於101年11月30日(星期五)起增資股票發放。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原已發行股票︰記名式普通股29,762,548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97,625,480 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記名式普通股1,071,452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10,714,520 元整。(三)增資後實收資本額:記名式普通股30,834,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08,340,000 元整。(四)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五)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1年11月30日(星期五)起發放,敬請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加蓋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洽領。上項新股發放通知書屆時將於發放日前寄發,如未收到者,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補發。
/*TL 46 8402 技鼎 101/07/02 技鼎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現金增資新股公告-更正認股率公告序號:1主旨:技鼎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現金增資新股公告-更正認股率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3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3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4811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技鼎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3.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4.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5.F401010國際貿易業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前項資本總額得保留新臺幣1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總額為287,625,480元整,為28,762,5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光復路2段2巷47號4F。(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名(含獨立董事二名),監察人三名,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77年8月13日,最後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26日第十五次修正。(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10,000,000元,發行新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13元價格發行。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1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3.除前項外其餘90%計9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31.29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原發行價格認足之。4.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股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5.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己發行股份相同。6.代收股款銀行:永豐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各分支機構。7.股款繳納日期: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01年07月6日起至101年08月10日止。(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297,625,480元,分為29,762,548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十一)本次現金增資案經本公司101年06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十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進度及有關事項如遇主管關修正、法令變更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通過後辦理。(十四)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親赴本公司或附回郵向公司索取。三、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1年7月2日為普通股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6月28日起至101年7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101年6月27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
公告序號:1主旨:技鼎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現金增資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3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3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6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4811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技鼎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3.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4.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5.F401010國際貿易業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前項資本總額得保留新臺幣1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總額為287,625,480元整,為28,762,5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光復路2段2巷47號4F。(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名(含獨立董事二名),監察人三名,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77年8月13日,最後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6月26日第十五次修正。(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10,000,000元,發行新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13元價格發行。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計1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3.除前項外其餘90%計9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34.76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原發行價格認足之。4.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股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5.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己發行股份相同。6.代收股款銀行:永豐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各分支機構。7.股款繳納日期: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01年07月6日起至101年08月10日止。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01年08月11日起至101年08月31日止。(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297,625,480元,分為29,762,548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十一)本次現金增資案經本公司101年06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十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進度及有關事項如遇主管關修正、法令變更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通過後辦理。(十四)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親赴本公司或附回郵向公司索取。三、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1年7月2日為普通股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6月28日起至101年7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101年6月27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四、特此公告。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