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盛力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2/032.發生緣由: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12/03(3)舊任者姓名:范智昇(4)新任者姓名: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布。(5)異動情形:離職(6)生效日期:104/12/03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決議新任人選後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4/10/13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建新 本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中秋 本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原總經理蔡建新先生,因其個人生涯規劃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104/10/16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4/10/13董事會決議,原任總經理於104/10/16解任生效,新任總經理由張中秋董事長兼任,自104/10/16生效。
1.事實發生日:104/06/182.發生緣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東所提之議案報告。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三)補選監察人案。 當選名單:Alchemy Enterprise Corporation 代表人:陳文賢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1.事實發生日:104/03/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 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價值,爰依據公司法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15,000,000元,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1,500,000股(3)發行條件 一、 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新臺幣0元。 二、 發行種類:普通股。 三、 既得條件:員工依本辦法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基準日起,於下列 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且需符合當年度公司績效指標與員工個人 績效考核需達到平均(含)水準以上,且未曾有違反法令、員工廉潔 規範、道德行為準則及懲戒處分等相關規範及約定者,可分別達成 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1. 屆滿一年:既得40% 2. 屆滿二年:既得30% 3. 屆滿三年:既得30% 四、公司績效指標 (依據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 1. Year 2015 合併損益表EBITDA 轉正 2. Year 2016 合併損益表EBIT 轉正 3. Year 2017 合併損益表EBIT為正且營收淨額較2016年度成長10% 五、 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 1.於既得期間內自願離職、解雇、資遣、退休、死亡與留職停薪者,於事實發 生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之前獲配尚未既得之股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 並辦理註銷。 2.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於離職生效日起視為全數既得。 3.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亡時,視 為全數既得。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 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 4.員工自行請調至關係企業任職,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本項第一款規定 之方式辦理。另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時, 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5.於既得期間當年度考績未達規定者,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其當年度尚未既 得之股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6.員工向本公司以書面聲明自願放棄當年度被給予限制權利新股者,公司得向 員工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7.其他非屬上列之原因者而終止僱傭關係者,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核定 員工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六、 員工獲配新股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權利受限情形: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 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前述權利受限外,其權利義務(包括參 與配股、配息、股東會表決權、選舉權及現金增資認股等)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 3.員工於既得期間獲配之配股配息不需交付信託保管。(4)員工獲配之資格條件: 一、獲配之員工須為全職正式員工,且績效表現須符合一定標準。 二、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 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 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加計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 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 之三,且加計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累計合 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5)其他及重要約定事項 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進行 (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財 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二、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 而於發行前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 始得發行。 三、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既得條件未成就前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四、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 關股東權
1.發生變動日期:103/12/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藝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呂子云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監察人辭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26~106/06/25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占監察人1/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142.公司名稱:新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第二季IFRSs綜合損益表XBRL申報資料部份內容誤植 103 102更正前: 1.15 1.24更正後:-1.15 -1.24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12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為配合公司未來營運與產品轉型規劃,依據103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請撤銷興櫃市場掛牌買賣。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預計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興櫃買賣中心公告次日起15天。4.其它應敘明事項:撤銷興櫃掛牌係基於為配合公司未來營運與產品轉型規劃,待適當時機再重新規劃上市暨上櫃時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12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5,000,000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8/18 ~ 103/9/30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3.0元~5.0元,但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8.買回方式:自興櫃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18%。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042.公司名稱:新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高雄氣爆事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7/242.公司名稱:新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2年度年報第10頁及第32頁之部份內容。6.因應措施:修正後之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 一○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股東所提之議案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修訂「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4)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1) 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自民國一○三年四月十八日至一○三 年四月二十八日止,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受理提案處所: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 (本公司財務部) (2) 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名獨立董事 之期間自一○三年四月十八日至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止; 受理處所:高雄市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本公司財務部)。 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2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3/3/24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由本公司第三地區轉投資事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2,0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新盛力科技(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2,00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2,000仟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主要從事生產、裝配電池組及組件等業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美金1,724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2012年度: 損失美金11,558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3,633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董事會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3 年03 月24 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3 年03 月24 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5,633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9%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6%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53%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3,633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0%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1%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6%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1年:投資損失美金11,558仟元100年:投資損失美金2,680仟元99年:投資利益美金855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7/2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均復 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擇適當人選,待董事會通過後任命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7.生效日期:102/07/26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2/06/24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四)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東所提之議案報告。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3/26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 一○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 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4)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股東所提之議案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自民國一○二年四月十七日至一○二 年四月二十六日止,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受理提案處所: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本公司財務部)。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1.事實發生日:101/12/1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新盛力科技(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314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4854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427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281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應子公司營運資金規劃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5186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0542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281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5.8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1年度上半年財報2.美金依台銀101/10/31(前一交易日)即期中價匯率29.045
1.事實發生日:101/11/0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新盛力科技(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314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7529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529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058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應子公司營運資金規劃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5186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0542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058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0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1年度上半年財報2.美金依台銀101/10/31(前一交易日)即期中價匯率29.215
本公司代子公司STL Corp.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1/10/2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新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011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769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769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8877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39675.計息方式:依合約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2)日期:依合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769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0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1年度上半年財報2.美金依台銀101/10/19(前一交易日)即期中價匯率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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