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晶達光電(上)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05/032.法人名稱:研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富禮投資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研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廖啟宏富禮投資有限公司/曾賀群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研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金仲康富禮投資有限公司/黃佳銘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8~101/06/177.新任生效日期:100/05/03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4/27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二)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及選舉事項(一)通過本公司章程修訂案。(二)通過辦理初次上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購案。(三)補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監察人。(四)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4/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張鴻基/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滕萬生/亞元科技獨立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缺額補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獨立董事:張鴻基持股數0股。獨立董事:滕萬生持股數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8~101/06/178.新任生效日期:100/04/27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4/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旭男/銘傳大學管理學院院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缺額補選。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黃旭男持股數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8~101/06/178.新任生效日期:100/04/27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4/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李英珍董事:莊永順董事:陳文源董事:金仲仁董事:初家祥獨立董事:張鴻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如有公司法第209條競業禁止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於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莊永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向西工業區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丹陽市開發區大泊鎮前進村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整合器、充電器、小型變壓器、電源線等電子產品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整合器、充電器、小型變壓器、電源線等電子產品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3/2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研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嚴維群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研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辭職乙席法人董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8~101/06/17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該法人董事任期至100年4月26日止,新任董事將於民國100年股東常會補選。
1.發生變動日期:100/03/2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金仲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辭職。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8~101/06/17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該監察人任期至100年4月26日止,新任監察人將於民國100年股東常會補選。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60,149,600元(每股新台幣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擬議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6,209,704元,以現金發放。(二)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200,000元,以現金發放。(三)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金仲仁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對Litemax Technology, Inc.之競業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該項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1/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4/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7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二)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三)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一)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二)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一)討論本公司章程修訂案(二)擬辦理初次上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購案(三)選舉本公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四)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2/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4/27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盈餘分派案,俟股東常會40日前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另行公告。(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次應選二名獨立董事),請於100年2月18日起至100年3月1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前,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處所: 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7號8樓 TEL: 02-8919-1858)
主旨: 更正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承認及討論事項(2)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2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3/28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26
公告內容:
更正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承認及討論事項(2)如下承認及討
論事項:(2)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26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3/28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26
公告內容:
更正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承認及討論事項(2)如下承認及討
論事項:(2)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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