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成精密(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8/13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基於營運資源安排、重新規劃集團組織、因應未來長期發展策略,於107年8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案,會後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股票買賣,待未來適當時機再重啟掛牌作業。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內容為之。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三十五條第11款規定,於107年8月13日辦理興櫃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本公司基於營運資源安排、重新規劃集團組織、因應未來長期發展策略,於107年8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案,會後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股票買賣,待未來適當時機再重啟掛牌作業。
本公司對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1.事實發生日:107/08/1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Winaico Delaware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集團)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799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436(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43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Winaico Delaware Co., Ltd.(以下簡稱Delaware公司)所處之美國市場,受美國政府實施之Anti-Dumping及Safeguared措施影響市場拓展,故Delaware公司無法按期償付有成精密應收帳款,依集團逾期應收帳款轉資金貸與的政策規定,將已超過授信期限且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金額美金736,560元視同資金貸與,並轉列其他應收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13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358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一年內還款(2)日期:一年內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306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8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持股100%之子公司有立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7/8/13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有立精密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有立精密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有立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為節省集團管理成本以達到整合資源之目的,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精簡組織架構、節省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資源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節省集團管理成本以達到整合資源之目的。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合併案係合併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無涉及換股比例約定,本公司不另發行新股,持有之有立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將於合併基準日辦理註銷。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107年12月31日。惟因後續合併作業之需要或主管機關之核准或要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後續作業情況協調變更合併基準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由存續公司依法概括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有成精密之主要營業項目為:太陽能模組之製造與銷售,以及半導體機台零組件之銷售。有立精密之主要營業項目為:半導體機台零組件之製造。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7/07/232.公司名稱: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6年度股東會年報頁碼16之表格內容。6.因應措施:頁碼16之表格內容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7/0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聯電新投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聯電新投資)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宏誠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宏誠創投)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宏誠創投(存續公司)合併聯電新投資(消滅公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3,150,00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06/06 ~ 108/06/058.新任生效日期:107/07/01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同任期無其他董事變動。10.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併後宏誠創投指派同一位代表人。
1.事實發生日:107/06/192.公司名稱: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WINAICO B.V. 擬處份Set Energia S.R.L之100%股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逾期及超限改善計畫 (依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685號函)1.事實發生日:107/06/192.公司名稱: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WINAICO ITALIA S.R.L.(以下簡稱IT公司)、WINAICO Deutschland GmbH(以下簡稱DE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685號函,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逾期及超限改善計畫。案件一:本公司資金貸與IT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5月31日):2,855台幣仟元 (81,382.5歐元)(2) 還款計畫:IT公司以O&M業務獲利償還,從106年07月起每季還款20,000歐元,餘款676,382.5歐元計畫於民國115年償還完畢。(3) 執行情形(107年04月~107年05月):本期間無還款紀錄。(4) 因應及改善措施:無,106年第四季IT公司的還款情形(545,000歐元)大幅優於還款計畫。案件二:本公司資金貸與Solar Projekt 1(以下簡稱SP1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5月31日):12,555台幣仟元 (350,000歐元)(2) 還款計畫:SP1公司目前以售電收入償還工程款,SP1之售電收入每季約10,000歐元,扣除營運費用,每年可償還金額約30,000歐元,預計於民國120年可償還本公司及DE公司。(3) 執行情形(107年04月~107年05月):本期間無還款。補充說明:因DE公司對SP1公司的資金貸與金額較少,為減少資金貸與逾期案件,優先清償對DE公司的資金貸與。(4) 因應及改善措施:SP1公司每月的售電收入扣除營運費用後,均優先用於償還資金貸與。SP1公司若售出電廠則可提前償還本公司的資金貸與,目前持續尋找買主進行電廠出售作業。案件三:DE公司資金貸與SP1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5月31日):1,794台幣仟元 (50,000歐元)(2) 還款計畫:同案件二。(3) 執行情形(107年04月~107年05月):本期間無還款紀錄。(4) 因應及改善措施:同案件二。案件四:IT公司資金貸與Enervitabio San Cosimo Societa Agricola S.R.L.(以下簡稱EVB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5月31日):237,045台幣仟元 (6,757,259歐元)(2) 還款計畫:(A).於銀行存款解凍(詳執行情形之說明)前,EVB暫時無能力進行還款。(B).民國106年07月起EVB公司的還款計畫調整如下:民國107年:還款150,000歐元。民國108年至115年:每年還款250,000歐元。民國116年至125年:每年還款400,000歐元。民國126年將餘款償還完畢。(3)執行情形(107年04月~107年05月):(A).107年04月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截至2017/12/31逾期90天以上之應收款項309,228歐元轉資金貸與。(B).IT公司與下包商GS Maintenance協商移轉對EVB公司的債權,讓GS Maintenance向法院申請強制支付令。(C).107年4月IT公司接獲GS Maintenance通知:已收到GSE支付EVB的RID收入111,538.15歐元,故視為EVB償還資金貸與。(D).IT公司另與GS Maintenance簽訂319,716.04歐元的債權移轉,待GS Maintenance收到EVB的RID收入款項後,亦將視為EVB償還資金貸與。補充說明:因義大利Sardinia檢察官調查質疑EVB公司的前經營者所申請之興建溫室太陽能電廠執照之合法性,進而認定EVB公司在興建電廠後取得的政府發電補助款(FIT)是否合法存有爭議,故要求EVB公司繳回政府已發放的補助款8,831,969.15歐元。本案仍待聽證法庭進行調查後,決定是否進入一審實質審判或駁回檢察官指控。然而,該檢察官為保全EVB公司資產,於105/07/01提請法院裁定凍結其銀行存款並監管電廠。因EVB公司的資金受到凍結,是故於本期間EVB公司無法償付IT公司每月的O&M款項,亦無法償還資金貸與。(4) 因應及改善措施:(A).EVB公司太陽能電廠發電直接售予當地電力公司的售電收入(RID)未被要求返還,未來仍可用於太陽能電廠的日常維運,以確保EVB持續營運。(B).EVB公司為減少未來的營運支出,已與IT公司協商調整EVB的O&M服務項目及合約金額,自每年560,000歐元,調降為每年360,000歐元。(C).目前本公司已委請當地律師處理義大利Sardinia檢察官的調查案件,本案於107年5月召開聽證會,法院裁定要求檢察署就本案相關書狀翻譯成德文,並另為送達被告後,再續行聽證程序。待聽證會後,EVB公司將依判決結果,研擬是否向法院申請銀行存款解凍,並與IT公司協商後續的還款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WINAICO B.V.公告:擬處份孫公司Set Energia S.R.L 之100%股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Set Energia S.R.L之100%股權2.事實發生日:107/6/19~107/6/1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以不低於3,540,000歐元之價款,出售Set Energia S.R.L之100%股權。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本案透過經紀商仲介交易相對人,於仲介合約簽定前,無法取得交易相對人的資訊。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估計處分損失約120萬歐元。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待處分股權合約簽訂後,依合約收款及交付股權移轉文件。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經集團母公司董事會決議。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經第三方公正徵信機構鑑價,並考量產業現況。決策單位:母公司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0單位;金額0元;權利受限情況: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總資產之比例:13.73%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30.26%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79,523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人:Anlagen VermittlungsOrganisation GmbH (AVO)經紀費用:預估130,000歐元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活絡資金運用、降低營運風險。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7年6月19日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7年6月19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尚未取得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7/06/192.重要決議事項:(1) 承認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承認106年度盈虧撥補案。(3) 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WINAICO ITALIA S.R.L.收到義大利 稅捐稽徵機關處份書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WINAICO ITALIA S.R.L.(2) 法院名稱:維羅納省稅務法庭 (Verona Tax Court)(3) 處分機關:維羅納省管理稅務局(4) 相關文書案號:稅捐稽徵機關處份書N.T6Z03G、Tax Appeal(撤銷稅局對WINAICOITALIA S.R.L.提出之行政處分)2.事實發生日:106/10/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集團之子公司WINAICO ITALIA S.R.L.,於民國106年10月11日接獲稅捐稽徵機關處份書,主要係遭質疑2012年送交之本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公司WINAICO Immobilien GmbH之子公司ENERVITABIO SAN COSIMO SOCIETA AGRICOLA S.R.L.相關工程款項之文件不完善,影響相關稅額核定,應補繳相關稅款,並加計利息及罰金,計$5,600,550歐元。4.處理過程:WINAICO ITALIA S.R.L.已委請律師於民國107年3月8日提出撤銷之訴 (撤銷稅局對WINAICO ITALIA S.R.L.提出之行政處分),惟截至目前,尚無確切開庭日期及結果。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集團評估若此項撤銷之訴最後判決WINAICO ITALIA S.R.L.敗訴,則WINAICO ITALIAS.R.L.可能最大損失金額為$5,600,550歐元,且其將無力支付遭處分金額,而本集團對其之責任僅以出資額為限,並無意願再增資或代為支付遭處分金額。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持續追蹤WINAICO ITALIA S.R.L.之訴訟案件執行情形,並評估對本公司之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4/252.公司名稱: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通過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通過本公司106年度盈虧撥補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逾期及超限改善計畫(依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685號函)1.事實發生日:107/04/252.公司名稱: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WINAICO ITALIA S.R.L.(以下簡稱IT公司)、WINAICO Deutschland GmbH(以下簡稱DE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685號函,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逾期及超限改善計畫。案件一:本公司資金貸與IT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3月31日):2,919台幣仟元 (81,382.5歐元)(2) 還款計畫:IT公司以O&M業務獲利償還,從106年07月起每季還款20,000歐元,餘款676,382.5歐元計畫於民國115年償還完畢。(3) 執行情形(107年03月~107年03月):本期間無還款紀錄。(4) 因應及改善措施:無,106年第四季IT公司的還款情形(545,000歐元)大幅優於還款計畫。案件二:本公司資金貸與Solar Projekt 1(以下簡稱SP1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3月31日):12,555台幣仟元 (350,000歐元)(2) 還款計畫:SP1公司目前以售電收入償還工程款,SP1之售電收入每季約10,000歐元,扣除營運費用,每年可償還金額約30,000歐元,預計於民國120年可償還本公司及DE公司。(3) 執行情形(107年03月~107年03月):本期間無還款。補充說明:因DE公司對SP1公司的資金貸與金額較少,為減少資金貸與逾期案件,優先清償對DE公司的資金貸與。(4) 因應及改善措施:SP1公司每月的售電收入扣除營運費用後,均優先用於償還資金貸與。SP1公司若售出電廠則可提前償還本公司的資金貸與,目前持續尋找買主進行電廠出售作業。案件三:DE公司資金貸與SP1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3月31日):1,794台幣仟元 (50,000歐元)(2) 還款計畫:同案件二。(3) 執行情形(107年03月~107年03月):107年03月還款5,000歐元。(4) 因應及改善措施:同案件二。案件四:IT公司資金貸與Enervitabio San Cosimo Societa Agricola S.R.L.(以下簡稱EVB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3月31日):235,292台幣仟元 (6,559,569歐元)(2) 還款計畫:(A). 於銀行存款解凍(詳執行情形之說明)前,EVB暫時無能力進行還款。(B). 民國106年07月起EVB公司的還款計畫調整如下:民國107年:還款150,000歐元。民國108年至115年:每年還款250,000歐元。民國116年至125年:每年還款400,000歐元。民國126年將餘款償還完畢。(3)執行情形(107年03月~107年03月):(A). 本期間無還款紀錄。(B). 於4月份,IT公司接獲GS Maintenance通知已收到GSE支付EVB的RID收入111,538.15歐元,故視為EVB償還資金貸與。補充說明:因義大利Sardinia檢察官調查質疑EVB公司的前經營者所申請之興建溫室太陽能電廠執照之合法性,進而認定EVB公司在興建電廠後取得的政府發電補助款(FIT)是否合法存有爭議,故要求EVB公司繳回政府已發放的補助款8,831,969.15歐元。本案仍待聽證法庭進行調查後,決定是否進入一審實質審判或駁回檢察官指控。然而,該檢察官為保全EVB公司資產,於105/07/01提請法院裁定凍結其銀行存款並監管電廠。因EVB公司的資金受到凍結,是故於本期間EVB公司無法償付IT公司每月的O&M款項,亦無法償還資金貸與。(4) 因應及改善措施:EVB公司太陽能電廠發電直接售予當地電力公司的售電收入(RID)未被要求返還,未來仍可用於太陽能電廠的日常維運,以確保EVB持續營運。目前本公司已委請當地律師處理義大利Sardinia檢察官的調查案件,本案迄今仍未召開聽證會,經法院通知將延期至107年5月開庭,待聽證會後,EVB公司將依判決結果,研擬是否向法院申請銀行存款解凍,並與IT公司協商後續的還款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25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代子公司WINAICO B.V.補充公告:處分孫公司 SRH AUGUSTA PRIMA S.R.L. 100% 股權案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SRH AUGUSTA PRIMA S.R.L. 100% 股權2.事實發生日:107/4/9~107/4/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以總價款 3,235,279 歐元,處分標的公司 100% 股權。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IFA ENERGY SERVICE S.R.L.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處分損失約 132,730 歐元。(含經紀費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現金交易:確認總價款 3,235,279 歐元入帳後,交付股權移轉文件。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本股權交易契約訂有『損害賠償條款』,買賣雙方合意未來買方因本契約產生的損害賠償上限為 1,000,000 歐元。『損害賠償條款』的有效期限為契約簽訂後62個月內。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現金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經第三方公正徵信機構鑑價,並考量產業現況。決策單位:集團母公司董事會決議。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0單位;金額0元;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7.16%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16.94%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為:274,585 台幣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人名稱:Anlagen VermittlungsOrganisation GmbH (AVO)經紀費用:200,000 EUR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考量整體營運策略,為活絡資金運用,專注本業發展,本次交易具有相當之必要性。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15 日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15 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本案於107年04月09日與相對買方完成簽約,故本次申報係補充106年12月15日董事會通過本處分案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3/212.公司名稱: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通過本公司107年度營運計劃。◎通過本公司106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通過召開本公司民國10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逾期及超限改善計畫(依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685號函)1.事實發生日:107/03/212.公司名稱: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WINAICO ITALIA S.R.L.(以下簡稱IT公司)、WINAICO Deutschland GmbH(以下簡稱DE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685號函,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逾期及超限改善計畫。案件一:本公司資金貸與IT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2月28日):2,932台幣仟元 (81,382.5歐元)(2) 還款計畫:IT公司以O&M業務獲利償還,從106年07月起每季還款20,000歐元,餘款676,382.5歐元計畫於民國115年償還完畢。(3) 執行情形(106年12月~107年02月):本期間無還款紀錄。(4) 因應及改善措施:無,106年第四季IT公司的還款情形(545,000歐元)大幅優於還款計畫。案件二:本公司資金貸與Solar Projekt 1(以下簡稱SP1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2月28日):12,611台幣仟元 (350,000歐元)(2) 還款計畫:SP1公司目前以售電收入償還工程款,SP1之售電收入每季約10,000歐元,扣除營運費用,每年可償還金額約30,000歐元,預計於民國120年可償還本公司及DE公司。(3) 執行情形(106年12月~107年02月):本期間無還款。補充說明:因DE公司對SP1公司的資金貸與金額較少,為減少資金貸與逾期案件,優先清償對DE公司的資金貸與。(4) 因應及改善措施:SP1公司每月的售電收入扣除營運費用後,均優先用於償還資金貸與。SP1公司若售出電廠則可提前償還本公司的資金貸與,目前持續尋找買主進行電廠出售作業。案件三:DE公司資金貸與SP1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2月28日):1,982台幣仟元 (55,000歐元)(2) 還款計畫:同案件二。(3) 執行情形(106年12月~107年02月):本期間無還款紀錄。(4) 因應及改善措施:SP1公司已安排於3月還款DE公司5,000歐元。案件四:IT公司資金貸與Enervitabio San Cosimo Societa Agricola S.R.L.(以下簡稱EVB公司)(1) 實際動支金額(107年02月28日):236,341台幣仟元 (6,559,569歐元)(2) 還款計畫:(A). 於銀行存款解凍(詳執行情形之說明)前,EVB暫時無能力進行還款。(B). 民國106年07月起EVB公司的還款計畫調整如下:民國107年:還款150,000歐元。民國108年至115年:每年還款250,000歐元。民國116年至125年:每年還款400,000歐元。民國126年將餘款償還完畢。(3)執行情形(106年12月~107年02月):本期間無還款紀錄。補充說明:因義大利Sardinia檢察官調查質疑EVB公司的前經營者所申請之興建溫室太陽能電廠執照之合法性,進而認定EVB公司在興建電廠後取得的政府發電補助款(FIT)是否合法存有爭議,故要求EVB公司繳回政府已發放的補助款8,831,969.15歐元。本案仍待聽證法庭進行調查後,決定是否進入一審實質審判或駁回檢察官指控。然而,該檢察官為保全EVB公司資產,於105/07/01提請法院裁定凍結其銀行存款並監管電廠。因EVB公司的資金受到凍結,是故於本期間EVB公司無法償付IT公司每月的O&M款項,亦無法償還資金貸與。(4) 因應及改善措施:EVB公司太陽能電廠發電直接售予當地電力公司的售電收入(RID)未被要求返還,未來仍可用於太陽能電廠的日常維運,以確保EVB持續營運。目前本公司已委請當地律師處理義大利Sardinia檢察官的調查案件,本案迄今仍未召開聽證會,經法院通知將延期至107年5月開庭,待聽證會後,EVB公司將依判決結果,研擬是否向法院申請銀行存款解凍,並與IT公司協商後續的還款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2段180號1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106年度營業報告。(二)106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三)背書保證情形報告。(四)資金貸與他人逾期與超限改善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106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1. 受理股東之提案,說明如下:(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包含理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107年4月13日起至107年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7年4月23日下午五時前,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並註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提案及提名之地點: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2段180號4樓,電話:(03) 568-8699。2. 本日(3/21)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之議案說明: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尚未提報董事會,僅先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虧撥補案列入股東會議案。
有關106年6月12日本公司公告之權益法被投資公司之訴訟案件進度說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ENERVITABIO SAN COSIMO SOCIETA AGRICOLA S.R.L.(簡稱EVB)及其法定代表人Sascha Rossmann。(2) 法院名稱:薩薩里市法院(義大利薩丁尼亞)(3) 處分機關:薩薩里市地方檢察署、稅務局(義大利薩丁尼亞)(4) 相關文書案號:SASSARI合議庭判決2.事實發生日:106/12/1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 EVB刑事訴訟案件:關於本公司綜合持股21.33%之權益法轉投資公司EVB,遭當地檢察官質疑前經營者所申請取得的興建溫室太陽能電廠執照之合法性,進而被要求返還政府補助款883萬歐元,本案迄今仍未召開聽證會(Preliminary Hearing),原訂106年7月召開之聽證會,經法院通知將改期至107年5月開庭。(2) EVB稅務訴訟案件:EVB就稅務局請求返還VAT(增值稅)退稅款及補繳IRES(國家營所稅)及IRAP(地方營所稅)之行政處分書不服,提出撤銷該處分之訴訟,稅務法庭於106年10月19日開庭,並於106年12月14日宣判。該法院判決駁回EVB撤銷上開處分之請求,故EVB應返還及補繳VAT、IRES及IRAP款項578萬歐元,另加計罰金721萬歐元,共計約1,300萬歐元。(3) 保險公司理賠案:前項EVB向稅務局申請VAT退稅時,依法規向保險公司投保,故稅務局同時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保險公司已於106/05/06聲明因保險期限(106/02/24)已過而拒絕理賠,並向法院提出訴願,經二審宣判勝訴,不須理賠,同時解除WINAICOITALIA(本公司綜合持股100%)及Immobilien(本公司綜合持股21.33%)的連帶清償責任。4.處理過程:(1) EVB刑事訴訟案件:已委請義大利律師事務所負責本案相關法律程序。(2) EVB稅務訴訟案件:EVB將提請上訴。(3) 保險公司理賠案:經二審宣判保險公司勝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1) EVB刑事訴訟案件:本公司於對EVB之綜合持股為21.33%,係採權益法投資,且EVB在當地註冊為『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責任以出資額為限,若本案對EVB有重大繼續經營假設之風險影響,本公司最大損失為財報帳列之長期投資金額新台幣8,523萬元及應收帳款新台幣1,035萬元(106年半年報),惟本案對本公司未來現金流量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2) EVB稅務訴訟案件:同前案。(3) 保險公司理賠案: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持續追蹤EVB之訴訟案件執行情形,並評估對本公司之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關於EVB稅務法庭之判決,依委請之律師意見,稅務法庭主要係據另案刑事訴訟中未經起訴之案件事實與資料做為本件判決判斷之依據。又依義大利訴訟程序,本件得上訴,故EVB將提起上訴。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逾期及超限改善計畫 (依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685號函)(3)執行情形(106年07月~106年11月):本期間無還款紀錄。106年08月增加318,389歐元。補充說明:因義大利Sardinia檢察官調查質疑EVB公司的前經營者所申請之興建溫室太陽能電廠執照之合法性,進而認定EVB公司在興建電廠後取得的政府發電補助款(FIT)是否合法存有爭議,故要求EVB公司繳回政府已發放的補助款8,831,969.15歐元。本案仍待聽證法庭進行調查後,決定是否進入一審實質審判或駁回檢察官指控。然而,該檢察官為保全EVB公司資產,於105/07/01提請法院裁定凍結其銀行存款並監管電廠。因EVB公司的資金受到凍結,是故於本期間EVB公司無法償付IT公司每月的O&M款項,亦無法償還資金貸與。(4) 因應及改善措施:EVB公司太陽能電廠發電直接售予當地電力公司的售電收入(RID)未被要求返還,未來仍可用於太陽能電廠的日常維運,以確保EVB持續營運。EVB公司為減少未來的營運支出,已與IT公司協商調整EVB的O&M服務項目及合約金額,自每年560,000歐元,調降為每年228,000歐元。目前本公司及EVB的各股東已委請當地律師處理義大利Sardinia檢察官的調查案件,將於107年1月進行聽證會,聽證會後(107年上半年)EVB公司將向法院申請銀行存款解凍。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2/152.公司名稱:有成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通過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修訂案。◎通過本公司【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則】部分條文修訂案。◎通過處份子公司SRH Augusta Prima S.R.L之100%股權案。◎通過內部稽核主管派任案。◎通過本公司107年度稽核計畫案。◎通過指派子公司有立精密第四屆董事會成員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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