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研信超(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5/30
2.公司名稱:東研信超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1)通過本公司民國111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通過補追認本公司間接投資持股比例100%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3)通過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案
(4)通過本公司經理人解任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東研信超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1)通過本公司民國111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通過補追認本公司間接投資持股比例100%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3)通過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案
(4)通過本公司經理人解任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5/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玉玲/本公司財務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1/05/30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之公司治理主管經本公司111年5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5/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玉玲/本公司財務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1/05/30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之公司治理主管經本公司111年5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中國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園區怡樂路1號2棟108-106/206/208/309/310號
2.事實發生日:111/5/30~111/5/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3437平方公尺, 折合1039.6925坪
每單位價格:人民幣105.79元~145.79元
每月租金:人民幣109,984元~151,572元(含稅)
110.12.31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11,436,296元
110.12.31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11,436,296元, 約當新台幣49,679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東莞市中集雲創業產業園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金按月支付,於每月度開始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人民幣11,541,040元, 約當新台幣50,134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金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北市估字第00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子公司營運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5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5月3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中國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園區怡樂路1號2棟108-106/206/208/309/310號
2.事實發生日:111/5/30~111/5/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3437平方公尺, 折合1039.6925坪
每單位價格:人民幣105.79元~145.79元
每月租金:人民幣109,984元~151,572元(含稅)
110.12.31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11,436,296元
110.12.31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11,436,296元, 約當新台幣49,679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東莞市中集雲創業產業園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金按月支付,於每月度開始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人民幣11,541,040元, 約當新台幣50,134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金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北市估字第00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子公司營運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5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5月3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11/04/28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1/04/2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Webex線上會議;報名網址:www.surveycake.com/s/Y4ebK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所舉辦之線上法人座談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欲參加者請洽永豐金(02)23823207鄒小姐(joyce.tsou@sinopac.com)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8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4)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0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相關法令規定書面受理股東提案。受理期間:111年4月13日起至111年4月25日下午4時止。受理提案處所:東研信超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 巷18號)。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25,059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51,807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8,054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46,469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9,16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9,16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5.62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76,89112.期末總負債(仟元):603,666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73,225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1/03/1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玉玲/協理/財務暨會計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1/02/14。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1/02/14發佈重大訊息公告財務主管暨會計主管異動案,本案係經111/03/18董事會追認通過。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03/18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資金貸出之公司:東研信超股份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8,30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088(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使用(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海信寶檢測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資金貸出之公司: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1,995(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39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使用(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資金貸出之公司: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1,995(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39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使用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6,86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76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公告一年內累積投資 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有價證券投資(現金增資)2.事實發生日:110/11/2~111/3/18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10年11月2日董事會決議增資人民幣10,000千元111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增資人民幣30,000千元交易總金額:一年內累積投資總金額人民幣40,000千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母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子公司營運需求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適用決策單位:董事會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人民幣50,000千元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總資產比率:16.46%佔業主之權益之比例:26.43%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72,248仟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投資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1年3月18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1年3月18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27.資金來源:自有資金28.其他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8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6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9,774,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1/03/182.公司名稱:東研信超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稿本案(2)通過本公司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案(3)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4)通過本公司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股東會議事規則」案(7)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8)通過增訂(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管理辦法案(9)通過修訂本公司民國111年之年度稽核計畫案(10)通過補追認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任命案(11)通過本公司及100%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子公司資金貸與額度案(12)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增資其100%投資之子公司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案(13)通過投資設立子公司案(14)通過本公司與關係人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案(15)通過玉山銀行融資額度增加案(16)通過補追認金融機構融資額度續約案(17)通過訂定本公司111年度股東常會召開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案(18)通過本公司111年度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之相關事宜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1/02/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朱大正/資深經理/財務暨會計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玉玲/協理/財務暨會計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11/02/14。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之任免待審計委員同意並經會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11/01/18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1/01/1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Webex線上法說會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所舉辦之線上法人座談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欲參加者請洽永豐金(02)23823207鄒小姐(joyce.tsou@sinopac.com)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財經、中時新聞網、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11/01/05~111/01/063.報導內容:有關媒體報導「.....5G、WiFi6/6E相關技術檢測需求暢旺,帶動5G等移動通訊與無線技術檢測需求的訂單大幅成長,.......,預期2022年至少可成長一倍,......,預期今年相關檢測營收可望翻倍成長。」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該項報導係屬媒體善意臆測推估,有關營收獲利等財務或業務資訊應以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或核閱財報數據為準。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普通股股票自111年1月4日起登錄興櫃 一般板櫃檯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0/12/292.公司名稱:東研信超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12/29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000143383號函核准,自111年1月4日起終止登錄興櫃戰略新板櫃檯買賣,並於同日開始登錄興櫃一般板櫃檯買賣。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交易方式由電腦自動撮合改採推薦券商報價成交之交易機制。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0/12/20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三)補選本公司兩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當選名單:黃翠萍。黃正忠。(四)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12/20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法人董事):獨立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黃翠萍。獨立董事:黃正忠。6.新任者簡歷:黃翠萍:鑫德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鑫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正忠:卓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缺額補選。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黃翠萍:0。黃正忠:0。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10/20~113/6/17。11.新任生效日期:110/12/20。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2/3。14.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 競業禁止限制案 1.事實發生日:110/12/202.公司名稱:東研信超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股東會決議日:110/12/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黃翠萍。(A)鑫德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B)鑫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黃正忠。(A)卓毅管理顧問(股)公司資深顧問。(B)造隆(股)公司監察人。(C)四季上品有限公司董事。(D)大驤資本(股)公司監察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許可本公司新選任之獨立董事,可為自己或他人從事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解除其競業禁止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五第二項規定, 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議決事項內容。 1.董事會日期:110/11/232.審計委員會日期:NA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獨立董事辭任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五第二項規定以董事會全體董事2/3以上同意後為之。
公告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五第二項規定, 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議決事項內容。1.董事會日期:110/11/022.審計委員會日期:NA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1)本公司擬購買汐止遠東科技中心不動產案。(2)本公司之子公司東莞信寶電子產品檢測有限公司擬增資其子公司廣東信寶檢測有限公司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獨立董事辭任審計委員會無法召開,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五第二項規定以董事會全體董事2/3以上同意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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