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興商業銀行(興)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3/06/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怡薇,本公司會計部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尚文,本公司財富管理部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3/07/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5575151#256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4/02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3/7公告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訊息內容,原公告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為0.5354元,因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4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2267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3年3月28日經授商字第103010532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致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修正為0.4571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4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2267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3年3月28日經授商字第103010532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預訂於民國103年4月11日為增資發放暨興櫃買賣日。二、茲將增資新股興櫃買賣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33,100,000元,分為233,31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增資總額新台幣400,000,000元。(三)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33,1000,000元,分為273,31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6之1號11樓,電話:02-23118787)。三、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預訂於民國103年4月11日發放並於興櫃買賣,已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該增資新股於發放日即撥入 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集保帳戶;未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請儘速向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並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撥作業。
1.事實發生日:103/03/19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總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0元, 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4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03年3月20日。 (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瑞興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0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354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4,932,95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249,33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徐州路46號,市長官邸藝文沙龍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二年度決算報告。 3.修訂本行「誠信行為準則」報告。 4.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說明。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本行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提請承認案。 2.本行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提請承認案。 3.修訂本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討論案。 (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3年4月27日起至103年6月25日止,停止股票 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3年4月25日下午4時30 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11樓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開會通知於開會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述明 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103年4月22日至103年5月2日下午4時00分止 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之股東提案期間,受理提案場所:本公 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9樓,電話:02-25575151分機2946)。 (四)銀行法第25條、第25條之1之相關法令措施宣導報告。 1.依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2.依銀行法第25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持股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 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3.所稱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之定義,以及不計入持股之情形,悉依銀行法第25條 之1規定辦理。 4.相關法令宣導簡介,可參考本行網頁(www.bankoftaipei.com.tw)法定應揭露 事項專區。
1.發生變動日期:103/03/052.法人名稱: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正義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建豪5.異動原因: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6/18_105/06/177.新任生效日期:103/03/0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1/03
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款行庫訂約日期:103/01/03。
(2)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瑞與商業銀行營業部。
(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瑞興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款行庫訂約日期:103/01/03。
(2)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瑞與商業銀行營業部。
(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瑞興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三、依據:1.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2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4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民國102年12月27日金管證字第1020052267號函核准在案。2.公司法第165及273條。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3年01月21日至103年01月25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103第1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300,000,000股、金額: 3,000,0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233,310,000股、金額: 2,333,1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233,310,000股、金額: 2,333,1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5年6月23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2年6月18日。(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40,000,000股,每股認購金額: 10.00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10.00c.原股東認購: 36,000,00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90.00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103年02月17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103年03月17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0.0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0.00%*共計 40,000,000股,金額: 400,000,000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無(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0.00000000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10.00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154.30000000股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元),現金配發總額元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股)計普通股 233,310,000股,特別股 0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2年12月10日董事會通過(免經股東會)*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2,733,100,000元, 273,310,000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 10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3年01月25日除權/除息交易日:103年01月17日(八)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1月20日 16時3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6之1號11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118787(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1月20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6之1號11樓,電話:02-23118787),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1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七、其他應公告事項:無八、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2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發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4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民國102年12月27日金管證字第102005226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H101021商業銀行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33,100,000元,分為233,31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133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5年6月23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2年6月18日。(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400,000,00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股份10%計4,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3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154.3股,逾期未認、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33,1000,000元,分為273,31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03年2月17日起至103年3月17日止。2.特定人繳款期限間:自103年3月18日起至103年3月19日。(十二)存儲股款銀行: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三)代收股款銀行: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 mops.twse.com.tw)。三、茲訂於民國103年1月25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3年1月21日起至103年1月2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3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四時卅分前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6之1號11樓,電話:02-23118787)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四、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12/312.發行股數: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發行股份10%計4,0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依發行股份90% 計3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每仟股得認購股數154.3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3/01/2513.最後過戶日:103/01/2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1/2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1/2516.股款繳納期間:103/02/17起至103/03/17止,逾期繳款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03/03/19。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2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40,000,000股, 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10元,增資股款共計新台幣4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2267號函核准。(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各項事宜,若因主管機關要求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 境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決定。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2/1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份10%計4,0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發行股份90%計3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得認購股數154.3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發展授信業務。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數額、每股發行價格及本次增資計劃及資金運用進度 與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項,若因主管機關要求或有未盡事宜或 因客觀環境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決定。(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 基準日、繳款期、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10/31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會基於本行經營區域擴大及最高法院102年度台 上字第769號判決本行不得以「大台北」為公司名稱,決議本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奉經濟部102年7月30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5549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 基準日訂為102年10月21日。(3)本公司更名後,股票代碼「5863」不變,原「大台北銀行」簡稱更改為 「瑞興銀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10/30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會基於本行經營區域擴大及最高法院102年度台 上字第769號判決本行不得以「大台北」為公司名稱,決議本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奉經濟部102年7月30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5549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 基準日訂為102年10月21日。(3)本公司更名後,股票代碼「5863」不變,原「大台北銀行」簡稱更改為 「瑞興銀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10/29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會基於本行經營區域擴大及最高法院102年度台 上字第769號判決本行不得以「大台北」為公司名稱,決議本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奉經濟部102年7月30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5549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 基準日訂為102年10月21日。(3)本公司更名後,股票代碼「5863」不變,原「大台北銀行」簡稱更改為 「瑞興銀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10/28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會基於本行經營區域擴大及最高法院102年度台 上字第769號判決本行不得以「大台北」為公司名稱,決議本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奉經濟部102年7月30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5549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 基準日訂為102年10月21日。(3)本公司更名後,股票代碼「5863」不變,原「大台北銀行」簡稱更改為 「瑞興銀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10/25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會基於本行經營區域擴大及最高法院102年度台 上字第769號判決本行不得以「大台北」為公司名稱,決議本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奉經濟部102年7月30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5549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 基準日訂為102年10月21日。(3)本公司更名後,股票代碼「5863」不變,原「大台北銀行」簡稱更改為 「瑞興銀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10/24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會基於本行經營區域擴大及最高法院102年度台 上字第769號判決本行不得以「大台北」為公司名稱,決議本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奉經濟部102年7月30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5549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 基準日訂為102年10月21日。(3)本公司更名後,股票代碼「5863」不變,原「大台北銀行」簡稱更改為 「瑞興銀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10/23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會基於本行經營區域擴大及最高法院102年度台 上字第769號判決本行不得以「大台北」為公司名稱,決議本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奉經濟部102年7月30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5549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 基準日訂為102年10月21日。(3)本公司更名後,股票代碼「5863」不變,原「大台北銀行」簡稱更改為 「瑞興銀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公告。1.事實發生日:102/10/22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2年6月18日股東會基於本行經營區域擴大及最高法院102年度台 上字第769號判決本行不得以「大台北」為公司名稱,決議本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奉經濟部102年7月30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5549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大台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 基準日訂為102年10月21日。(3)本公司更名後,股票代碼「5863」不變,原「大台北銀行」簡稱更改為 「瑞興銀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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