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嶠工業(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1/282.公司名稱:科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重要議案(1)通過修定本公司現任董監事報酬給付辦法案。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0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1/12/05董事會議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度預算案 (2)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通過取得合作金庫銀行借款額度及增貸案 (4)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5)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之運作管理辦法案 (6)通過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修改案 (7)通過一百零二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8)修訂核決權限表案 (9)通過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風險時之績效評估監督與控制執行人員指派案 (10)通過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時,董事會授權總操作額度及操作期間 臨時動議:修訂IFRS轉換計劃執行情形進度表
1.發生變動日期:101/12/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賴冠穎先生 誠鴻興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富舜科技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李紹昌先生 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財務部 獨立職能監察人:邱惠欣女士 榮和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4.異動原因:新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12/05~103/06/017.新任生效日期:101/12/0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0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05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 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500仟股 (4) 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溢價發行暫訂為新台幣35元 (5)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2,500仟元 (6) 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股數及發行條件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視市場狀況全權處理。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其餘85%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記載股東持股比例認 購,其中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 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 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辦理者,其股份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承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與原發行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1)本次現金發行新股案於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股基 準日及本次現金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1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 揭資本市場籌資計畫之發行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改變以致有修正必要時 ,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1.股東會決議日:101/11/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鄧全凱先生 董事 吳明致先生 董事 林豐正先生 董事 周宗文先生 董事 蔡啟雄先生 監察人 林炳發先生 監察人 陳煥生先生 獨立董事 賴冠穎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經營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11/23~103/06/01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 鄧全凱先生 董事 吳明致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 鄧全凱先生 廣州鑫凱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莞鑫凱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 寶競潁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 吳明致先生 Asia Neo Tech Industrial Co. Ltd董事長 Quick Prosper Inc. 董事長 Aoptic Interational Co., Ltd董事長 深圳科嶠精密機械有限公司董事長 蘇州遠喬精密機械有限公司董事長 廈門科嶠光電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經營有其必要性,對財務業務並無不利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23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1年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討論事項一: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修訂」案。 (2)通過修訂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3)通過訂定本公司「董監事報酬給付辦法」案。 (4)通過增訂本公司「增訂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選舉事項: 通過改選二席董事、增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具獨立職能監察人, 任期自101年11月23日至103年06月01日止。 新任董監事名單如下: 董事當選名單:周宗文、蔡啟雄。 獨立董事當選名單:賴冠穎、李紹昌。 監察人當選名單:邱惠欣(具獨立職能之監察人)。 討論事項二: (1)通過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發生變動日期:101/11/2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葉步章 董事:林輝坪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周宗文;明順興業有限公司董事,明順興業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蔡啟雄;永原有限公司負責人,順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萬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賴冠穎;誠鴻興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富舜科技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李紹昌;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財務部 獨立職能監察人:邱惠欣;榮和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4.異動原因:新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周宗文;406,278股 董事:蔡啟雄;206,512股 獨立董事 賴冠穎:0股 獨立董事 李紹昌:0股 具獨立職能之監察人 邱惠欣: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02~103/06/017.新任生效日期:101/11/23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0/24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2日股東會章程修訂通過,發行新股時得採免印製股票之股份登錄方式,以配合無實體發行股份之規定,今擬訂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規定:(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1,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3,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全部舊票。(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5)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A.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B.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C.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D.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發基準日:101年11月19日。(二)最後過戶日:101年11月14日。(三)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1月15日~101年11月19日。(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1年12月14日起。四.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1/10/24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民國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獨立董監事候選人名單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辦理(二)本屆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業經本公司民國101年10月24日董事會審查通過,並列入本公司民國101年11月23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任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茲將相關資料公告如下:(獨立董事候選人)1.姓名:賴冠穎學歷:光武工專機械工程系經歷:健晏精機廠廠長;營精密有限公司廠長;富舜科技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誠鴻興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現職:誠鴻興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持有股數:0股(獨立董事候選人)2.姓名:李紹昌學歷:淡江大學銀行學系經歷: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會計部;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財務部現職: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財務部持有股數:0股(三)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 及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1.事實發生日:101/10/24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發生變動日期:101/10/24(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其他應敘明事項: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擇日召開董事會委任之
1.發生變動日期:101/10/2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葉步章、林輝坪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原因:因事務繁忙,擬提前於101/11/01辭任董事之職務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02~103/06/017.新任生效日期:101/11/23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本公司葉步章董事、林輝坪董事因事務繁忙,擬請提前101/11/01辭任董事職務;本公司預計於101年11月23日股東臨時會補選該席董事缺額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臨時會日期、 召開事由、停止過戶日期及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事實發生日:101/10/24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臨時會日期、召開事由、停止過戶日期及受理股東提案期間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24(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1/2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華玉巷3號(本公司2F會議室)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修訂」案。(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背書保證作業辦法」、「董事會議事規則」案。(3)訂定本公司「董監事報酬給付辦法」案。(4)增訂本公司「增訂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二)選舉事項:補選二席董事、增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具獨立職能監察人案。(三)討論事項二:解除董事暨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0/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1/23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辦理本次股東臨時會提案手續,提案期間為自101年10月9日上午九時至101年10月18日下午五時止。(2) 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期間為提案期間為自101年10月9日上午九時至101年10月18日下午五時止。(3)受理處所:科嶠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華玉巷三號。(4)提名獨立董事之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董事無公司法第30 條規定等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1.事實發生日:101/10/24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10/24董事會議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本公司QUICK逾期應收帳款超過3個月以上轉列資金貸與他人。(2)通過本公司一百零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3)通過本公司辦理股票登錄興櫃案。(4)通過討論決定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期間案。(5)通過董事補選案暨獨立董事、具獨立職能監察人增選案及獨立董事提名資格審查討論案(6)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討論案。(7)通過成立薪酬委員會討論案。(8)通過本公司民國101年度股東臨時會召集時間、地點、提案期間及議案內容討論案。
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暨受理1%以 上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1/10/08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暨受理1%以上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之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08(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1/2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華玉巷3號(本公司2F會議室)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修訂」案。(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背書保證作業辦法」、「董事會議事規則」案。(3)訂定本公司「董監事報酬給付辦法」案。(4)增訂本公司「增訂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二)選舉事項增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具獨立職能監察人案。(三)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0/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1/23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辦理本次股東臨時會提案手續,提案期間為自101年10月9日上午九時至101年10月18日下午五時止。(2) 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期間為提案期間為自101年10月9日上午九時至101年10月18日下午五時止。(3)受理處所:科嶠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華玉巷三號。(4)提名獨立董事之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董事無公司法第30 條規定等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1.事實發生日:101/10/08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10/08董事會議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背書保證作業辦法、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核決權限表部分條文案。(2)通過增訂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適用國際會計準則、會計專業判斷程序、監事報酬給付辦法、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案。(3)通過本公司獨立董事、具獨立職能監察人增選案。(4)通過本公司民國101年度股東臨時會召集時間、地點、提案期間及議案內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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