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享光電(興)公司公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675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012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420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69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066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066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0875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5478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5397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675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012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420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69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066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066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0875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5478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5397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4年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5/1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前次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修訂114年第1次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部份條文,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通過,修改後114年第1次員工
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全文如下:
一、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
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
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
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二、發行日期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二年內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之。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及發放審核程序
(一)以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二)實際得為具認股權之在職員工及其得認股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或原則,
以作為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發放數量時之依據,由董事長
核定並造冊後,認股權人具經理人或兼任董事之員工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
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認股權人非具經理人且未兼任董事之員工身分
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三)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
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
四、發行總數
本次發行總額為978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
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978,000股。
五、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
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若發行日本公司已上市(櫃)時,則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
盤價。
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本
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
(累計):
時 程 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 100%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存續期間:
認股權憑證的認股存續期間為三年,自認股權憑證發行日翌日起算,屆滿後,
未行使的認股權(不論到期日次別)即喪失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
認股權利。
(五)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則採以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自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無條件放棄認股權
利。
2.退休: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退休當日即視同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
3.因公傷殘/因公身故:
其未屆滿二年之認股權均於事發當天之次日視為全部屆滿,且須於屆滿後一個
月內,由其本人或繼承人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惟前述一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
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4.一般身故: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
。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5.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
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留職停薪起始
日即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6.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
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7.資遣: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無條件放棄認股權
利。
8.繼承:
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身故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之繼承人若未
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六、履約方式
以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股東
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受讓
他公司股份、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
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金額×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
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時,則其金額為零,如係員工
紅利轉增資時,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額在本公司上市(櫃)後應以股東會
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在本公司上市(櫃)前則以最近一
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計算基礎。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
為存續公司時,則其金額依換股比例換算後的消滅公司據以計算合併換股比
例之每股淨值。
3.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6.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則授權董事會決議調整與否。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
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
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
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依相關法令規定調整
認股價格如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
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
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
均數為準。
八、行使認股權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
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
定銀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
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辦理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方
式,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度若
遇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九、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限制
認股權人行使認股權後,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十、施行細則
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換發股票等
事宜之相關作業及各該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十一、其他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應主管機
關要求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5/1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前次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修訂114年第1次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部份條文,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通過,修改後114年第1次員工
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全文如下:
一、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
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
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
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二、發行日期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二年內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之。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及發放審核程序
(一)以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二)實際得為具認股權之在職員工及其得認股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或原則,
以作為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發放數量時之依據,由董事長
核定並造冊後,認股權人具經理人或兼任董事之員工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
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認股權人非具經理人且未兼任董事之員工身分
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三)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
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
四、發行總數
本次發行總額為978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
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978,000股。
五、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
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若發行日本公司已上市(櫃)時,則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
盤價。
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本
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
(累計):
時 程 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 100%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存續期間:
認股權憑證的認股存續期間為三年,自認股權憑證發行日翌日起算,屆滿後,
未行使的認股權(不論到期日次別)即喪失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
認股權利。
(五)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則採以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自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無條件放棄認股權
利。
2.退休: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退休當日即視同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
3.因公傷殘/因公身故:
其未屆滿二年之認股權均於事發當天之次日視為全部屆滿,且須於屆滿後一個
月內,由其本人或繼承人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惟前述一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
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4.一般身故: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
。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5.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
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留職停薪起始
日即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6.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
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7.資遣: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無條件放棄認股權
利。
8.繼承:
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身故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之繼承人若未
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六、履約方式
以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股東
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受讓
他公司股份、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
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金額×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
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時,則其金額為零,如係員工
紅利轉增資時,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額在本公司上市(櫃)後應以股東會
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在本公司上市(櫃)前則以最近一
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計算基礎。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
為存續公司時,則其金額依換股比例換算後的消滅公司據以計算合併換股比
例之每股淨值。
3.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6.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則授權董事會決議調整與否。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
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
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
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依相關法令規定調整
認股價格如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
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
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
均數為準。
八、行使認股權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
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
定銀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
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辦理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方
式,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度若
遇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九、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限制
認股權人行使認股權後,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十、施行細則
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換發股票等
事宜之相關作業及各該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十一、其他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應主管機
關要求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8/0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程啟正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修正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之委員會成員人數為四人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6/27 ~117/6/2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8/0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程啟正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修正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之委員會成員人數為四人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4/6/27 ~117/6/2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8/0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7/1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31,706,4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30
5.最後過戶日:114/07/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8/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8/05
8.除權(息)基準日:114/08/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31,706,4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30
5.最後過戶日:114/07/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8/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8/05
8.除權(息)基準日:114/08/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日期:114/06/2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選舉第九屆董事八席(含獨立董事四席)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為配合本公司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案
(2)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選舉第九屆董事八席(含獨立董事四席)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為配合本公司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案
(2)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2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法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職稱 姓名
董事 賴俊光
董事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指派代表人:萬勝枝
董事 黃淑美
董事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指派代表人:林健雄
獨立董事 陳金鑫
獨立董事 游建財
獨立董事 葉青樺
獨立董事 徐啟堂
4.舊任者簡歷:
賴俊光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指派代表人:萬勝枝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淑美 本公司副總經理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指派代表人:林健雄 陸鴻記營造有限公司經理
陳金鑫 萬翔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游建財 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葉青樺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徐啟堂 緯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職稱 姓名
董事 賴俊光
董事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指派代表人:萬勝枝
董事 黃淑美
董事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指派代表人:林健雄
獨立董事 游建財
獨立董事 葉青樺
獨立董事 徐啟堂
獨立董事 程啟正
6.新任者簡歷:
賴俊光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指派代表人:萬勝枝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淑美 本公司副總經理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指派代表人:林健雄 陸鴻記營造有限公司經理
游建財 奧史坦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葉青樺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徐啟堂 緯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程啟正 國立中山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兼任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職稱 姓名 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賴俊光 1,258,326股
董事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499,705股
董事 黃淑美 680,247股
董事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1,944,510股
獨立董事 游建財 0股
獨立董事 葉青樺 0股
獨立董事 徐啟堂 0股
獨立董事 程啟正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7~114/06/26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法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職稱 姓名
董事 賴俊光
董事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指派代表人:萬勝枝
董事 黃淑美
董事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指派代表人:林健雄
獨立董事 陳金鑫
獨立董事 游建財
獨立董事 葉青樺
獨立董事 徐啟堂
4.舊任者簡歷:
賴俊光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指派代表人:萬勝枝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淑美 本公司副總經理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指派代表人:林健雄 陸鴻記營造有限公司經理
陳金鑫 萬翔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游建財 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葉青樺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徐啟堂 緯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職稱 姓名
董事 賴俊光
董事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指派代表人:萬勝枝
董事 黃淑美
董事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指派代表人:林健雄
獨立董事 游建財
獨立董事 葉青樺
獨立董事 徐啟堂
獨立董事 程啟正
6.新任者簡歷:
賴俊光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指派代表人:萬勝枝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淑美 本公司副總經理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指派代表人:林健雄 陸鴻記營造有限公司經理
游建財 奧史坦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葉青樺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徐啟堂 緯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程啟正 國立中山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兼任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職稱 姓名 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賴俊光 1,258,326股
董事 銓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499,705股
董事 黃淑美 680,247股
董事 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1,944,510股
獨立董事 游建財 0股
獨立董事 葉青樺 0股
獨立董事 徐啟堂 0股
獨立董事 程啟正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7~114/06/26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不適用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不適用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不適用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屆新選任董事皆無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之情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不適用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不適用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不適用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屆新選任董事皆無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之情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陳金鑫
游建財
葉青樺
徐啟堂
4.舊任者簡歷:
陳金鑫 萬翔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游建財 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葉青樺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徐啟堂 緯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
游建財
葉青樺
徐啟堂
程啟正
6.新任者簡歷:
游建財 奧史坦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葉青樺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徐啟堂 緯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程啟正 國立中山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兼任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7~114/06/2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陳金鑫
游建財
葉青樺
徐啟堂
4.舊任者簡歷:
陳金鑫 萬翔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游建財 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葉青樺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徐啟堂 緯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
游建財
葉青樺
徐啟堂
程啟正
6.新任者簡歷:
游建財 奧史坦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葉青樺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徐啟堂 緯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程啟正 國立中山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兼任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27~114/06/2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6/27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賴俊光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賴俊光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賴俊光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賴俊光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陳金鑫
游建財
葉青樺
4.舊任者簡歷:
陳金鑫 本公司獨立董事
游建財 本公司獨立董事
葉青樺 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游建財
葉青樺
徐啟堂
6.新任者簡歷:
游建財 本公司獨立董事
葉青樺 本公司獨立董事
徐啟堂 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7/15~114/06/2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陳金鑫
游建財
葉青樺
4.舊任者簡歷:
陳金鑫 本公司獨立董事
游建財 本公司獨立董事
葉青樺 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游建財
葉青樺
徐啟堂
6.新任者簡歷:
游建財 本公司獨立董事
葉青樺 本公司獨立董事
徐啟堂 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7/15~114/06/26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4
2.發行期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二年內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二.實際得為具認股權之在職員工及其得認股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
事會決議通過後認定之。如被授予員工為董事或經理人,應先提經薪酬委員會核定
後,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978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978,000股。
7.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
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若發行日本公司已上市(櫃)時,則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
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本認股
權憑證不得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時 程 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 100%
三.認股權憑證的認股存續期間為三年,自認股權憑證發行日翌日起算,屆滿後,未行
使的認股權(不論到期日次別)即喪失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
利。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自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
二.退休: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退休當日即視同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
三.因公傷殘/因公身故:
其未屆滿二年之認股權均於事發當天之次日視為全部屆滿,且須於屆滿後一個月內
,由其本人或繼承人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惟前述一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
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四.一般身故: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五.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
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即視同
放棄其認股權利。
六.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
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七.資遣: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
八.繼承:
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身故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之繼承人若未能於
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
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股東盈
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受讓他公
司股份、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金額×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一)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二)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時,則其金額為零,如係員工紅
利轉增資時,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額在本公司上市(櫃)後應以股東會前一
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在本公司上市(櫃)前則以最近一期經會
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計算基礎。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
司時,則其金額依換股比例換算後的消滅公司據以計算合併換股比例之每股淨
值。
(三)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四)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五)若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六)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則授權董事會決議調整與否。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
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一)減資彌補虧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數)
(二)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三)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
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依相關法令規定調整認
股價格如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
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向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
銀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
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辦理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方式
,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度若遇無
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人行使認股權後,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
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應主管機關要
求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4
2.發行期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二年內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二.實際得為具認股權之在職員工及其得認股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
事會決議通過後認定之。如被授予員工為董事或經理人,應先提經薪酬委員會核定
後,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978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978,000股。
7.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
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若發行日本公司已上市(櫃)時,則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
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本認股
權憑證不得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時 程 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 100%
三.認股權憑證的認股存續期間為三年,自認股權憑證發行日翌日起算,屆滿後,未行
使的認股權(不論到期日次別)即喪失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
利。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自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
二.退休: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退休當日即視同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
三.因公傷殘/因公身故:
其未屆滿二年之認股權均於事發當天之次日視為全部屆滿,且須於屆滿後一個月內
,由其本人或繼承人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惟前述一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
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四.一般身故: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五.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
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即視同
放棄其認股權利。
六.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
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七.資遣:
已具或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
八.繼承:
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身故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之繼承人若未能於
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
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股東盈
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受讓他公
司股份、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金額×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一)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二)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時,則其金額為零,如係員工紅
利轉增資時,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額在本公司上市(櫃)後應以股東會前一
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在本公司上市(櫃)前則以最近一期經會
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計算基礎。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
司時,則其金額依換股比例換算後的消滅公司據以計算合併換股比例之每股淨
值。
(三)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四)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五)若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六)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則授權董事會決議調整與否。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
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一)減資彌補虧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數)
(二)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三)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
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依相關法令規定調整認
股價格如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
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向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
銀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
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辦理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方式
,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度若遇無
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人行使認股權後,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
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應主管機關要
求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77號3樓(新竹縣總工會:多媒體教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為配合本公司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第九屆董事八席(含獨立董事四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77號3樓(新竹縣總工會:多媒體教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為配合本公司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第九屆董事八席(含獨立董事四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492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208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10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148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231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231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0288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0248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0040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492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208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10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148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231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231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0288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0248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0040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0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25,9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30
5.最後過戶日:113/07/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05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8/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25,9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30
5.最後過戶日:113/07/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05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8/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77號3樓(新竹縣總工會:多媒體教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為配合本公司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77號3樓(新竹縣總工會:多媒體教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為配合本公司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9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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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9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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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048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717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22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035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408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408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302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8970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0332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048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717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22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035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408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408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302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8970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0332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發生變動日期:112/10/25
2.法人名稱: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陳建成
4.舊任者簡歷:湖南樂法美食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林健雄
6.新任者簡歷:陸鴻記營造有限公司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27~114/06/26
9.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法人名稱:首維投資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陳建成
4.舊任者簡歷:湖南樂法美食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林健雄
6.新任者簡歷:陸鴻記營造有限公司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27~114/06/26
9.新任生效日期:112/10/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2056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911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66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229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962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962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5269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5460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9809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2056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911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66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229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962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962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5269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5460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9809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7/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64,75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2/07/26
5.最後過戶日:112/07/2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7/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01
8.除權(息)基準日:112/08/0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8/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64,75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2/07/26
5.最後過戶日:112/07/2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7/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01
8.除權(息)基準日:112/08/0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8/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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