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誠泰工業科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重編105年及106年第2季財務報告,並經董事會通過更補正105年及106年第2季財務報告1.事實發生日:107/04/30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本公司更補正民國105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民國106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3.發生緣由::(1)本公司成本結轉方式自105年起由採行實際成本制改採標準成本制,本公司於106年間重新檢視核算成本差異分攤方式後,管理階層認為其差異分攤方式之修正,將更能反映相關攸關資訊且為求財務報表編製一致性,並據以重編民國105年度財務報告及民國106年第2季財務報告。(2)本公司於106年7月20日公開發行,105年度及106年度第2季前尚未公開發行,惟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6條之規定,重新公告更補正105年度個體財務報告、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106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不適用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本公司重編民國105年度財務報告,差異及影響數如下:(一)民國105年6月30日/105年第2季 單位:新台幣仟元會計科目 重編後金額 重編前金額 影 響 數存貨 218,230 226,864 (8,634)其他流動資產 21,488 21,485 3遞延所得稅資產 5,543 5,281 262本期所得稅負債 6,584 8,573 (1,989)遞延所得稅負債 45,194 45,207 (13)保留盈餘 358,578 365,040 (6,462)其他權益 2,826 2,921 (95)營業成本 457,890 449,111 8,779所得稅費用 12,323 14,640 (2,317)本期淨利 15,515 21,977 (6,462)本期綜合損益 (483) 5,884 (6,367)每股基本盈餘(元) 0.58 0.82 (0.24)(二)民國105年12月31日/105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會計科目 重編後金額 重編前金額 影 響 數存貨 222,278 239,634 (17,356)遞延所得稅資產 9,049 9,539 (490)本期所得稅負債 7,890 10,513 (2,623)遞延所得稅負債 48,238 49,681 (1,443)保留盈餘 390,936 405,020 (14,084)其他權益 18,169 18,474 (305)營業成本 876,138 858,382 17,756所得稅費用 23,388 27,061 (3,673)本期淨利 48,511 62,594 (14,083)本期綜合損益 17,166 30,945 (13,779)每股基本盈餘(元) 1.77 2.29 (0.52)(三)民國106年6月30日/106年第2季 單位:新台幣仟元會計科目 重編後金額 重編前金額 影 響 數存貨 218,320 236,638 (18,318)遞延所得稅資產 12,573 6,335 6,238本期所得稅負債 5,029 7,123 (2,094)遞延所得稅負債 51,411 46,671 4,740保留盈餘 374,955 390,213 (15,258)其他權益 32,108 32,640 (532)營業成本 386,429 385,166 1,263所得稅費用 10,683 10,772 (89)本期淨利 27,216 28,390 (1,174)本期綜合損益 13,181 14,128 (947)每股基本盈餘(元) 0.94 0.98 (0.04)6.因應措施::上述重編或更補正後財務報告將依相關規定重新公告申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1)更正105年個體財務報告:因成本結轉方法改變,更正存貨、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遞延所得稅資產、本期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負債、保留盈餘、其他權益、營業成本、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所得稅費用、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及每股盈餘等金額。因此更正第1頁封面、第2頁目錄、第3~4頁會計師查核報告、第5頁資產負債表、第6~7頁綜合損益表、第8頁權益變動表、第9~10頁現金流量表、第11頁附註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第16~17頁附註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第28頁附註九存貨、第29頁附註十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第39頁附註十七繼續營業單位淨利、第40~41頁附註十八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第42頁每股盈餘、第50頁附註二五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第53頁附表一為他人背書保證、第56頁附表四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第57頁附表五大陸投資資訊、第62頁明細表三存貨明細表、第63頁明細表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第67頁明細表八營業成本明細表。(2)更正105年合併財務報告:因成本結轉方法改變,更正存貨、遞延
1.事實發生日:107/03/272.公司名稱:誠泰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總金額為新台幣3,500,000元。(2)董監事酬勞總金額為新台幣1,200,000元。(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3)上述決議金額與106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4)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2.發生變動日期:107/03/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勝義/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7/03/278.新任者聯絡電話:(07)6955-222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07年3月27日董事會通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1號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一0六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審查一0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2.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暨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 (2)本公司106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修訂「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辦法」案。 (6)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7)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修訂「道德行為準則」案。 (9)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10)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規定,擬自107年4月12日至107年4月23日止為股東提案期間,提案場所擬設於本公司財務部(地址: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一號)。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3,012,5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6/12/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勝義/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蘇忠仁/誠泰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經該子公司106/12/20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6.新任生效日期:107/0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6/12/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袁智生/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業務部協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經該子公司106/12/20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6.新任生效日期:107/0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6/10/262.重要決議事項:一、討論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2)本公司配合上櫃承銷法規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擬請全體股東放棄當 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可認購權利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二、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三、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1.發生變動日期:106/10/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王勝義/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總經理賴清渠/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總經理陳勁州/台灣聚合化學品(股)公司高雄總廠-總廠長室高級專員蘇忠仁/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總經理柯淑卿/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行政部經理監察人:李永鐽/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監察人張天勝/歐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王勝義/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董事長、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總經理賴清渠/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總經理陳勁州/台灣聚合化學品(股)公司高雄總廠-總廠長室高級專員李永鐽/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監察人獨立董事:許立忠/巨大機械工業總務部經理、巨大機械工業特別助理兼發言人陳嘉明/大同大學化工系教授兼系主任、大同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蔡柳卿/國立嘉義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專任教授兼任系主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商業教育學系會計組專任助理教授、考選部會計師考試管理會計題庫命題委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全面改選董事七人(其中包含獨立董事三人)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王勝義,持有股數1,664,693股賴清渠,持有股數2,189,990股陳勁州,持有股數 974,764股李永鐽,持有股數 908,494股獨立董事:許立忠,持有股數 0股陳嘉明,持有股數 0股蔡柳卿,持有股數 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4/05/01~107/04/308.新任生效日期:106/10/26~109/10/25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屆選任董事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並擬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能。
1.發生變動日期:106/10/2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立忠/巨大機械工業總務部經理、巨大機械工業特別助理兼發言人陳嘉明/大同大學化工系教授兼系主任、大同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蔡柳卿/國立嘉義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專任教授兼任系主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商業 教育學系會計組專任助理教授、考選部會計師考試管理會計題庫命題委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成立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6/10/269.其他應敘明事項:審計委員會成員推舉蔡柳卿委員為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1.股東會決議日:106/10/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王勝義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由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10/2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許立忠/巨大機械工業總務部經理、巨大機械工業特別助理兼發言人(2)陳嘉明/大同大學化工系教授兼系主任、大同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3)蔡柳卿/國立嘉義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專任教授兼任系主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商業教育學系會計組專任助理教授、考選部會計師考試管理會計題庫命題委員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許立忠/巨大機械工業總務部經理、巨大機械工業特別助理兼發言人(2)陳嘉明/大同大學化工系教授兼系主任、大同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3)蔡柳卿/國立嘉義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專任教授兼任系主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商業教育學系會計組專任助理教授、考選部會計師考試管理會計題庫命題委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重新選任薪酬委員會委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4/19~107/04/308.新任生效日期:106/10/2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0/262.公司名稱:薩摩亞誠盈國際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100%投資5.發生緣由:5.1.增資基準日期:106/10/265.2.增資金額:美金60,230元(每股美金1元)。5.3.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由本公司100%參與增資。5.4.本次現金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5.5.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美金4,060,000元(每股美金1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6/10/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勝義/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勝義/誠泰工業科技(股)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6/10/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10/2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立忠/巨大機械工業總務部經理、巨大機械工業特別助理兼發言人陳嘉明/大同大學化工系教授兼系主任、大同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蔡柳卿/國立嘉義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專任教授兼任系主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商業 教育學系會計組專任助理教授、考選部會計師考試管理會計題庫命題委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成立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6/10/269.其他應敘明事項:審計委員會成員推舉許立忠委員為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更正本公司106/10/19公告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部分 內容。1.事實發生日:106/10/2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552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7202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6756(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9878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03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經第三地區事業轉投資之大陸子公司「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營運需要,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作為銀行額度之擔保。(1)公司名稱:展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552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7202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05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256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796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展亞有限公司」,因業務營運之需要,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作為銀行額度之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7826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203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該借款合約到期(2)日期:該借款合約到期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0552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6134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9.5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7.7010.其他應敘明事項:(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本公司對子公司「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被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7.7%,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2)本公司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其財務報表淨值30.80%,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更正本公司106/10/18公告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部分 內容。1.事實發生日:106/10/1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552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6756(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675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03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經第三地區事業轉投資之大陸子公司「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營運之需要,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作為銀行額度之擔保。(1)公司名稱:展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552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05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5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796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展亞有限公司」,因業務之因營運之需要,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作為銀行額度之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7826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203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該借款合約到期(2)日期:該借款合約到期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0552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6134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9.5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7.7010.其他應敘明事項:(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被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9.56%,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2)本公司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其財務報表淨值30.80%,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06/10/192.公司名稱:誠泰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9月份背書保證明細表部分內容誤植,故予以更正。本公司為展亞有限公司背書保證資訊如下: 更正前 更正後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 172,482 263,262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142,222 263,262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2 0.37本公司為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背書保證資訊如下: 更正前 更正後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 187,612 299,574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172,482 299,574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24 0.42本公司背書保證明細表之備註中,增列兩點3.本公司對展亞有限公司新增背保額度(辦理銀行額度續約中)121,040仟元,及原銀行額度未到期之背保額度142,222仟元,合計263,262仟元,故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37。4.本公司對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背保額度(辦理銀行額度續約中)127,092仟元,及原銀行額度未到期之背保額度172,482仟元,合計299,574仟元,故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42。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6/09/2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552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6756(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675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03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經第三地區事業轉投資之大陸子公司「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營運之需要,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作為銀行額度之擔保。(1)公司名稱:展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552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18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05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07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796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展亞有限公司」,因業務之因營運之需要,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作為銀行額度之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7826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203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該借款合約到期(2)日期:該借款合約到期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0552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747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5.08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3.2110.其他應敘明事項:(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山誠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被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5.08%,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2)本公司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30.80%,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9/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1)蘇忠仁:總經理 (2)林劍青:財務部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總經理蘇忠仁擔任 Cherng Tay Technology (India) Pte. Ltd.總經理與PT Cherng Tay Indonesia總經理。(2)財務部協理林劍青擔任Cherng Tay Technology (India) Pte. Ltd.財務長與PT Cherng Tay Indonesia財務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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