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笛克光學(上)公司公告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0/05/13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六福皇宮永和殿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受元大證券邀請,將於100/5/13參加於六福皇宮永和殿舉辦之興櫃公司法人說明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應公告申報事項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0/05/12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PROCEEDS ALL INTERNATIONAL INC.(PAI)(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806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2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需求,故由本公司在一定額度內資金貸與(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由PAI貸與東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東莞雷笛克為PAI百分之百持有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586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21(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需求,故由PAI在一定額度內資金貸與(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由LEDLINK OPTICS, INC.(SH)貸與本公司,SH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5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03(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需求,故由SH在一定額度內資金貸與(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由PAI貸與本公司,PAI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586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3(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需求,故由SH在一定額度內資金貸與(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由SH貸與東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二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關係企業(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5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582(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需求,故由SH在一定額度內資金貸與(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雷笛克光學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轉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806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21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需求,故由本公司在一定額度內資金貸與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50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100/5/12美金對台幣匯率:28.605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5/0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30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30日上午10時正二、開會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655號15F)三、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 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 討論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 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擬申請本公司股票上櫃案 。4.擬辦理初次上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案。(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乙案。(五)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內容經董事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62,886,729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288,672股,每仟股分配300股;員工紅利新台幣13,054,804元轉增資,依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每股淨值21.730元計算,發行新股計600,773股,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後另訂除權基準日分配之。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5月2日起至100年6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100年4月29日下午四時卅分前親臨或郵寄至(郵寄過戶以5月1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登記,電話:(02)2586-5859,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六、自100年4月24日起至100年5月3日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七、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雷笛克光學科技(股)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100年4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二、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后:(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為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已發行之全部股票,共計20,962,24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209,622,430元。(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4月13日至100年4月21日止。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0年4月17日。3.新股票換發日期:民國100年4月22日。4.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2.股票簽證機構:無。(採無實體發行)(五)換發手續及地點:1.由於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股票換發申請書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股票換發申請書、轉讓過戶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4.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三、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與我聯繫